夫妻感情破裂,簽訂離婚協議書後,一方又拖著不去民政局,怎麼辦?

Seven_樂樂


這種情形實際上就是在婚姻雙方家庭關係破裂,達成離婚協議之後又不履行,屬於單方面反悔的情形。其屬於不誠信行為但法律並沒有禁止,毀約一方是有權不執行的。


針對這種情況,黃星永律師認為,當事人可以採取以下幾個途徑達到離婚的目的:

首先,一定要做好繼續與另外一半溝通的準備,並做好詳細的記錄。比如說那年那月在哪個地方又進行了協商。如果有見證人的話,可以請其在離婚協議上簽字見證。
其次,可以在反覆溝通無果之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起訴離婚。起訴時,要特別注意收集好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比如說,感情破裂、另外一方對婚姻不忠以及曾經達成過離婚協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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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星永律師


就上述問題,分兩個方面來解釋一下。

第一,離婚協議籤而一方不去民政局辦理手續,是否有強制手段可以解決?

答案是沒有。

因為離婚協議屬於民事協議裡面的一種,但是又比較特殊。不同於一般民事合同的是,民事合同簽訂後,乙方拒不履行屬於違約,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但是離婚協議簽訂後,即便對方不履行,不去民政局辦理手續,也不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承擔違約責任,或者強制性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協議。

第二,對方拒不履行,有沒有辦法能離掉婚?

答案是肯定的。

按照法律規定,現實情況下,離婚只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

第1種協議離婚,目前來看是行不通的。儘管已經簽訂協議,但對方拒不履行,拒不去民政局配合辦理離婚手續。顯然這一條路是行不通的。

那麼就只剩下第2種途徑——訴訟離婚。

要想通過訴訟達到離婚的目的。首先,你要蒐集足夠的證據來證明雙方的感情已徹底破裂。

比如對方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員,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有婚外情,嚴重傷害夫妻感情,又或者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兩年的情形,等等情況,反正要證明雙方的感情已經徹底破裂,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在一起。

之後就可以準備好訴狀,直接去法院起訴了。

當然你們已經簽訂的離婚協議書,也是一份重要的證據,可以證明雙方的感情確實存在問題。但是僅靠這一份證據,法院不一定能認定,雙方的感情已經徹底破裂了。

不過如果第1次起訴,法院沒有判決離婚的話,再等6個月之後,再次起訴至法院時,法院一般會判決離婚。

希望上述解答對你有所幫助,如有不同意見,請留言交流,謝謝!祝新年快樂!

律師鄒玉傑


我個人感覺出現這個情況有這幾種可能。

協議簽了,可能是一時生氣或衝動,有一方並不是真心想要離婚,籤的時候可能是賭氣,誰離開誰不能過,可簽過後,想想這麼多年都過來了,真的離婚的時候還真是放不下,但還不願意主動去給對方談開,把自己的心裡話說出來。

其實很多夫妻多年,有的甚至孩子都有了,但真心彼此互相談徹心扉的談心機會並不多,每天睡在一個床上還沒有和朋友說的話多,感覺倆個人是為了現狀或孩子才去維持的這段婚姻存在。天天上床的陌生人。

如果不是因為外遇,和一些不可原諒的行為協議離婚的,如家暴,一方吸毒,等!

建議還是放下自己的虛偽的高傲,夫妻是除了自己的父母最親的人了。邀請對方好好的談談心,風風雨雨這麼多年,有什麼不能說的,大多和的夫妻就是因為缺少溝通,可以在朋友面前胡說八道,但到了家裡跟陌生人差不多,自己都反省一下,走到離婚這一步真是都願對方嗎?自己都做的很好嗎?學會自問,自我評價一下,所有夫妻開始認識,談對象的時候,花前月下,麥地邊牽手走兩公里都不知道累的,騎著自行車帶著對方上坡都不讓下來的,老婆生孩子痛苦在產房的時候,相信每一位都是真心愛著對方的,倆人經常在一起聊聊以前,不要說沒時間。都是藉口,只是不願意去做而已,能走到一起就是緣分,珍惜,包容,理解,所看到別人的光鮮都是偽裝出來的,只有夫妻多年的對方才是最真實的。

一旦離婚你再換個,才知道都是騙人的,還不如原配的時候一切都太遲了,人生短短几十年,婚姻的折騰是最傷元氣的。

希望天下所有的夫妻都多交流,多回憶,多抽出點時間兩個人出去旅遊,有了孩子後,孩子住校或有父母帶的時候,倆人都輕鬆的時候,多年的基礎下,經濟也比婚前好了,但這個時候最容易出現紅杏出牆,婚姻的危險期也在這個階段。珍惜吧!不要動不動就離婚。


合智遠方自駕遊


感情破不破裂,不能單方面放棄,生氣衝動離婚的不在少數,如果簽了離婚協議書,又不去辦手續,是不是有反悔的意思,面對面談談,有沒有和好的可能;不見面又不辦理,就有耍賴的意思了,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聯合國特邀社會觀察員


我身邊就有一個這樣的,男女雙方分開了好幾年了,女方要和男方離婚,但是男方不同意。不同意並不是有感情,而是想故意拖著女方青春。還有家裡拆遷一分錢不想給女方。其中原因很多很多啦。俗話說得好,好聚好散,一日夫妻百日恩。


麼麼達薇


拿著離婚協議書去法院起訴,這份協議書是夫妻關係破裂的重要書面證據。


燈火輝煌80914671


離婚的方式有兩種: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前者需要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備案,離婚協議才會生效;否則,即使雙方達成協議,而沒有去民政局登記,仍視為未離婚,只能起訴離婚。


實習律師尹堃


我相信夫妻雙方不到萬不得已不會選擇離婚,即使簽了離婚協議如果一方還在拖著不去辦理手續,有可能是還想挽回這段婚姻,可以嘗試做下來心平氣和的再談一下,說不定會讓婚姻繼續。


黃丙龍家庭教育指導師


說明她(他)不想離,她是給你晚回婚姻的餘地。


GAO132


確定好了一定要離,留不住你的話,去打官司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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