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職工,單位應繳的社保都是職工自己交的,可到社保局一查,沒有企業交的部分,咋辦?

且聽風吟


針對題主的這個問題,是否有些表述不清,無法真正理解題主的意思,只能分情況來逐一回答!

一、國企職工,社保費由員工自己繳納!

這裡自己繳,究竟是什麼意思?

①、是指該由企業繳納的部分社保費用,也是由員工自己拿錢繳納?

如果是這樣的做法,企業的行為是肯定不合法的!員工完全是可以拒絕的,只承擔個人的那部分社保費!

這已經是《社會養老保險條例》明確規定的,是用人單位必須要承擔的責任與義務!

“應繳”表明,可能題主是這種情況,才會特別在意,自己幫助企業所交的那部分錢!

所以,現在題主必須要求企業補回自己這些年,本該企業繳納的那部分社保費!而且這也是合理合法!

②、社保費的繳納主要由兩塊組成,一部分是由用人單位繳納,另一部分則是由職工個人繳納,通常是以員工工資扣除代交!

實際上社保費用,用人單位繳納的是絕大部分費用,個人只承擔了少部分社保費,大約佔用人單位的繳費l/4!

個人繳納的社保費,只直進入職工個人帳戶,而用人單位繳納社保費則進入了社保統籌基金,由全國統一使用!

所以,職工社保繳納必須公司佔主要,個人佔次要,不可能全部由職工來繳納,否則就是違反相關法律的違法行為!員工必須要積極主動的維護自我合法權益。

二、關於無法查到企業繳納社保的情況。

主要是因為職工社保費繳納之後,分別進入不同的帳戶之中,企業繳納的社保費是進入統籌基金帳戶,這個職工個人是無法查看的!

如果職工執意要查看,是可以到單位會計那裡,查看每月繳納社保的具體情況!

而個人社保帳戶,只能查到社保中個人應該繳納的部分費用金額,其他部分則無法顯示查看!

所以,職工現在如果是自己全部繳納社保費(包括單位應繳納社保費),則積極向單位工會組織反映提出,由工會與單位協商解決,將職工多繳納社保費全部退還!

其法理依據如下: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勞動法》第三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因此,題主最好是與單位協商解決處理,如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向企業所在地勞動監察大隊反映,提請其介入處理,若沒果則可提請仲裁和向法院起訴!

以上分析,僅供參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一點幫助。若有興趣,可以關注【視職場】,將會帶給你更多的職場知識,幫助你解決職場困惑。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發表你的看法與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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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職場


國企職工,單位應繳的社保都是職工自己交的,可到社保局一查,沒有企業交的部分,咋辦?

首先,先不說違不違法的問題,就說您提到查不到單位的繳費部分而言,這個問題和您有關係麼?會影響您退休時享受養老金待遇麼?

無論這筆費用是誰出的,單位承擔部分納入了統籌賬戶,和您幾乎沒有一毛錢關係,您關心這部分的意義不大啊。再有,如果您是單位在職職工,查到了個人繳費部分,也絕對不可能單位沒有繳費,否則只能是欠費狀態。

第二,您確定單位應繳部分都是個人出的麼?舉個例子說,您的繳費基數為3000元,那麼,個人每月擔承擔的社保費用每月約為300元左右,其中的240元是個人承擔的養老保險費用,這240元也進入到了個人賬戶中,就是您所查看到數據。

而如您所說,單位應繳部分都是職工自己交的,那麼您每月除了繳納這300元以外,還需要交納1000元左右,也就是說,您每月到手工資只有1700元左右,是麼?如果是,那麼您單位確實違法了,您可能到社保稽查部門或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第三,由於您在國企工作,多數而言,這種情況是不存在的。由於單位繳費部分是進入統籌賬戶的,有些地區的數據顯示確實不顯示單位繳費部分,有些地區顯示,確實有所區別,容易出現誤會。

以上,供您參考。


老王觀職場


國企職工所繳的養老保險都是自己交的,這種現象是沒有的!你去社保查的只是你自己個人賬戶結存,單位的繳費你是無權看到的都是全額進入國庫。作為統籌基金統一使用。

你看到的不一定就是事實,你所說的情況也根本不符合我國的五險繳費原則,無疑你是片面的看待了養老金問題。我國的養老金制度,是國家企業和個人都有各自責任的養老體制,各地政府有相應規定單位繳費一定比例,個人負擔一定比例,個人的比例部分和按規定單位劃轉的基金數額都在個人賬戶裡,那是個人的財產。

我國的養老金制度需要理解和認識,有些自己不知道可以諮詢,但最好不要下結論。誰都有退休的時候,現在上班的人繳納五險也是奉獻,到你退休的時候你也可以享受,這就是養老金制度讓大家上班多繳費,退休時多享受養老金。相輔相成。一個制度的建立和形成都可能被一些人不理解,但最終都會理解。有些不公平,那也是歷史造成的,我們也必須面對和承認。


夏日之冰1


國家勞動法、社會保險法規定,企業應當為勞動者繳納養老保險金、醫保金、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險和大病保險,職工個人應當繳納養老保險金、醫保金、失業保險。具體比例按照當地人民政府規定執行。

企業讓職工負擔全部社保金是違規的

企業應繳納部分應由企業負擔,是企業應盡的義務,國有企業更應該嚴格執行。企業將負擔轉嫁給職工,違反了社會保險法和實施細則,職工可以匿名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勞動監察部門查實後可以予以限期責令改正,或者予以罰款處罰。

不僅要按時交,企業應當按月向職工本人通報社會保險金繳納情況

為了保障職工的知情權,便於職工維護合法權益,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處理。

長期不向職工告知社保費繳納情況的,可以舉報。

個人可以通過社保卡或者APP查詢本人交費情況

你只查到個人繳費,就認為單位沒交足額社保,可能是誤會。這種情況可能性極小。不放心的話,對於單位是否全部繳費的情況,可以撥打12333人社熱線電話查詢。


農夫三拳哦


繳納養老保險,社保局是按工資總額收費的,包括職工個人和企業繳費,不可能只收職工個人的。你說的情況是不存在的,你查詢系統沒有看到單位的繳費,是因為單位的繳費劃到統籌基金賬戶,你是看不到的,只能查詢到你個人賬戶,是很正常的。統籌賬戶的多少,和你沒關係,辦理退休時,是按你個人賬戶存儲額來計算的。


一蓑煙雨103284895


養老金雙軌制造成的巨大差異…就是沒有把最廣大的中小企業勞苦大眾的利益當作一回事!!!


大漠雄鷹喜群山


參保職工通過社保系統或者繳費對賬單,查到只是個人賬戶金額信息,是隻有個人歷年繳費工資、繳費金額和累計存儲額(包括記賬利息)。參保單位的企業繳費,則進入社會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管理。


黃華社會保險實踐者


絕不可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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