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音壁 谢文英

4月2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研究处理对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鲜铁可表示,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构建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长效机制,特别是要重视用法律的武器解决执行难问题,尽快将近几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中探索的一系列有效的做法总结出来,在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过程中将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在执行方面有专门系统的法律可依。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闫傲霜表示,目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完成了阶段性任务,成效显著,值得充分肯定。同时,建议最高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法律保障,加快起草民事强制执行法。

实践当中,执行难是一个大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冯键表示,判案结果让当事各方接受,才是解决执行难的最根本的治本之策。如果判完之后双方都不服,不停地上诉,那就总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大量的民事案件、经济纠纷、财产纠纷,不能简单地依靠条文去判,还要考虑实际情况,要实现情理法的统一。

针对当前执行工作法律规范繁杂的现状,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张光荣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应该进一步开展执行法律清理工作,加快推进民事强制执行法立法工作。对涉及到企业破产、个人破产制度等需要通过制定、修改法律加以调整的,相关部门应该适时进行调整,使执行工作有法可依,尽可能减少和避免执行过程中的盲目性、笼统性和不确定性,提高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和权威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韩晓武认为,下一步关键是要巩固前期工作成果,特别是在构建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韩晓武委员建议下功夫抓好以下几点: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运用好现代信息技术软件;进一步加强执行干警队伍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肖胜方举例说,如果马路上大部分的行人和司机都是违章的,那么配多少交警都是不够的。大量的案件没有自动履行造成执行难是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制度的设计不科学,有天然的缺陷。他建议最高法加快推进民事强制执行法的立法工作。最重要的还是顶层设计是否科学,现在制度设计把法院弄成追债公司,给原告、权利方增加麻烦,这是不科学的,应把这种麻烦和义务赋予判决书的履行义务人,这样来设计制度。

谢文英/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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