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仁濟醫院趙曉菁事件#?

卷北


上海仁濟醫院事件,趙曉菁醫生不得了、還了得?!

一、趙曉菁確實醫術超群。是仁濟三甲醫院不可多得的專家,應該屬於知識分子類型。

二、趙曉菁目無弱勢群體。俗話說“求人三分低”,何況是來求專家看病,只要來求醫者“腦子沒進水”。是絕對不可能首先出手與趙曉菁發生肢體接觸。從事實狀態分析,向警方報警的是來求醫者,趙醫生就是勝利者,(一般情況下,報警者肯定處於當時的劣勢)如果趙醫生目中和心裡有同情弱勢群體,他能打得別人報警求助警方?

三、趙曉菁目中無法。警察穿著警察的制服,是代表國家在執行公務,理應無條件配合。然而,他不僅不配合,反而襲警。趙曉菁的行為是專家還是”李槐”,老百姓無法解除疑惑。

趙曉菁事件,決不是簡單的醫患矛盾,更不是“醫鬧”。社會應該給求醫者、趙醫生、警察一個公正說法,哪方都不能背黑鍋。公安部門既然出了警,就應該立了案,立了案就要銷號,銷號就有結論。老百姓期待公正的結果。

趙曉菁事件是“不得了”,是”還了得”。都應從不同的角度深度思考。


楊枝清


我看了好幾位評論,什麼叫加號,專家號如上午五十號掛完了,就不能掛了,只能由醫生同意才可以加號。那天這位患者是得到趙醫生同意才加的號,首先趙醫生高尚品德,為患者所想,不讓患者白跑,而患者加了號之後,多次去打擾趙醫生,趙醫生正在電腦上看前幾位掛了專家號患者看病歷,多次打擾趙醫生,作為趙醫生有何感想,特別是化療的藥,擔心配錯藥,所以趙醫生讓患者出去,等前面掛了專家號看完再讓加了號進來就診,那位患者脾氣來了,就是拖拉,診療間這麼小,人也多,動作也不大,還是這樣一句話,趙醫生不是拳擊手,沒練過沒拜過師。如你們有良智的話,問一聲趙醫生,看一上午專家門診,口渴了有時間喝水嗎?可是時間給了患者啊!


心太軟169


結果未出來前不敢下定論。有些推測與大家分享一下:

1.凡是去大醫院看過病的人,應該都明白,病患確實是加塞了。

2.醫生維護秩序,推搡病人出診室,是實情,但我認為應該是以驅逐為主,但警方報道肋骨斷了,顯然推搡是很難達到這種級別的傷害的,得是毆打才有可能。

3.趙醫生可能毆打病患嗎?他還想不想幹?那麼多病人排著隊呢!要是被人看見得多大影響!另外,毆打老頭,可能嗎?現在一個老頭倒在地上都沒人敢扶,他這還打人,上趕著給人送賠償嗎?這得錢多成什麼樣子,燒成這樣!

4.有爆料者稱,病患家屬是自傷。(我認為可能性比較大,現在的碰瓷兒是花樣繁多,前幾天一84歲老頭拿柺杖毆打司機5分鐘,之後還躺地上佯裝栽倒呢!得虧監控照的清楚,老頭是找好位置,才鬆手栽倒的!)

5.不過即使是自傷,若是沒有監控,趙醫生該如何自證清白呢?讓人煩惱!

6.警方強制帶走趙醫生,不予過多評論。只是覺得那些外地就診的病患,有些無妄之災。好多天才排到的專家號,花費大量路費,食宿費,卻打了水漂。不懂最後這些患者有沒有把病看完。

7.既然一開始警方給民眾一個大公無私的形象,是否應該善始善終?病患家屬的肋骨斷裂是否為趙醫生所致,應有一個定論!若是醫生所為,應該公之於眾,讓以後就診的病患有所瞭解,同時追究醫生的刑事責任;若不是醫生所為,是否也應公開,還趙醫生一個清白,恢復趙醫生名譽,現在網上可有很多網友都在罵趙醫生殘暴無德呢!同時也該對碰瓷兒者追究責任吧!


願做一顆小小草


我不說醫生,我認為警察作為一個第三方本應該主持公正,調解矛盾,維護法律公平!結果是被幾個素質低下的警察搞得矛盾升級,群體互懟!只能說明他們執法水平低下,不能根據情況隨機應變,粗暴執法,野蠻執法!


實話我來講


趙是職務行為,警方使用強制傳喚措施不當。沒有最終處理結果,究竟有沒有骨折?究竟有沒有打人?處理(罰)結果是什麼?


小愛醫生


不要談指法成序,試問上海警方,以後遇到醫鬧你咋辦,醫鬧頭創牆,頭破了,你拷主任醫生錄筆錄,醫鬧用這種方法破壞上海醫療次序,你咋處理發生一起,你傳喚主任醫生到派出所錄筆錄,上海的醫療次序還咋維護,這麼簡單的問題都看不出來,以後還咋維護上海打次序,看不出醫鬧的計量,爛用傳喚權還不認錯,看你警方今後遇到醫鬧咋辦,這都不會處理還搞社麼警務,還有腦子嗎,


andrelie


都在呼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不要混淆一個事實:趙醫生是正常執業,而患者家屬在無理取鬧。醫患之間發生的"糾紛"也因患者"夾塞”而起,如果警察接處警按照“醫患互歐”做為一般治安案件處理是否合適?!


根深葉茂159348921


趙醫生是人不是神,是人就有缺點,這與能力地位無關。就當時情形而言,首先趙醫生對應約而來的患者態度表現得不耐煩,如果多幾句解釋矛盾就不會激化,而後來對患者動手就更不應該,這直接導致醫患肢體衝突;其次對警方的調查不予配合情緒衝動,再次發生肢體衝突造成被強制帶走的後果。後來趙醫生坦承到了派出所後冷靜了下來,道出了癥結所在:如果趙醫生能夠控制自己的情緒,理智地對待患者和警員,事件本不會發生並鬧得動靜如此之大。


手機用戶18174176083


我現在還是弄不明白:患者是加號還是預約?還是兩者一樣只是叫法不同?加號看病不用排隊到醫院就必須立即給看嗎?警方在公告中說的已經預約了是不是需要商榷?


老杜好


搞清楚幾個問題 誰斷了三根骨頭?誰是受害人?誰把警察掀翻在地?誰在暴力抗法??誰在法律面前有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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