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監委:天津通報8起發生在基層單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為進一步推動全市基層單位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持續釋放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天津市紀委監委通報8起發生在基層單位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和平區房產經理站工作人員徐陽違規收送禮金問題。徐陽利用職務便利,於2017年春節、中秋及2018年春節期間,先後3次收受與區房管局有業務往來的某公司給予的禮金,共計5000元。此外,徐陽還存在向有關領導贈送禮金的問題。2018年12月,徐陽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濱海新區第一公路管理處黨總支副書記(主持行政工作)崔景勝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經崔景勝組織召開班子會議研究決定,該處於2016年至2018年期間,先後以清雪值班費、假日值班補助、外勤補助等名義,違規發放津補貼共計41.8萬餘元。2018年9月,崔景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河西區市政設施運行管理中心道路里巷養管二所原所長李志毅違規接受宴請問題。2013年至2017年期間,李志毅先後多次在河西區某包子店違規接受個體戶邊某宴請,並收受其贈送的泰山石1塊、白酒1瓶和香菸1條。2018年8月,李志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北辰區秋怡小學原黨支部書記兼校長趙鳳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2017年4月,趙鳳霞入住新居之後,借“溫居”之機,收受該校部分教職工禮品禮金共計4500元。此外,趙鳳霞還存在違規借用利益關係單位人員的私人車輛、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2018年8月,趙鳳霞受到撤銷黨內職務、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5.武清區高村鎮畜牧水產站站長高曙光私車公養問題。2015年1月至2018年8月,高曙光以辦理公務為由,在該站報銷其私人車輛的油費、維修保養費及交強險等費用,共計8.6萬餘元。高曙光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12月,高曙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河北區供熱燃氣公司中山北路供熱站副站長(主持工作)張輝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8年3月起,張輝指使該站會計虛構出人員“李某”做工資,將每月以“李某”名義套取的1000元現金,均分給該站工作人員王某和劉某。2018年3月至7月,該站向王某和劉某多發獎金合計5000元。2018年12月,張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7.東麗區東麗湖街道綜合執法大隊教導員周志彪收受執法對象“好處費”問題。2017年9月,周志彪在該街道組織清理違法建設工作中,收受業主葉某錢款4000元,作為協調其違法搭建的“陽光房”不被拆除的“好處費”,造成該街道拆違工作推進緩慢。2018年3月,周志彪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8.天津長蘆漢沽鹽場有限責任公司所屬製鹽場原黨委副書記、場長劉義聰大辦婚慶問題。劉義聰在為其子操辦婚禮過程中,分別於2018年5月25日、5月26日、7月底和8月初,在兩個地點分4批次宴請了漢沽鹽場有關領導、部室人員及製鹽場有關領導和同事,並收受同事和下屬禮金1.4萬餘元。2018年10月,劉義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通報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糾治鄉科級黨員幹部違規違紀問題作為協助黨委(黨組)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內容,延伸監督鏈條,緊盯常見頻發的“節日病”、禁而不絕的“頑固病”、隱形變異改頭換面的新表現,加大監督檢查和通報曝光力度,讓基層單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無處遁形,用嚴管體現厚愛。(天津市紀委監委 || 責任編輯 李靈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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