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鹿交警12小時破獲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案, 你怎麼看?

橫澤隆史


首先,公安機關12小時就破獲了案件,要給公安機關一個大大的贊!天網恢恢,逃得了一時,逃不了12個小時,現在技術偵查手段如此發達,只要肇事者留有蛛絲馬跡,總會被公安機關繩之以法。

接下來,肇事逃逸者將會面臨什麼樣的責任呢

第一點,刑事責任: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肇事者已經涉嫌交通肇事罪。並且肇事者有逃逸的行為,因為逃逸造成人員死亡,屬於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中規定的最嚴重的一種情況: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點, 民事賠償:造成人員死亡的,需要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及受害人遭受精神損害賠償。

發生事故,一定要積極救治傷者,並且及時報警和報120,千萬不要抱有任何僥倖心理,否則換來的只能是法律的嚴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