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男子騎摩托撞死人後欠下22萬元 打工8年還清

“還了整整8年,總算了了一樁心事!”4月25日,崑山人王某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有種如釋重負之感。原來,2008年,王某騎摩托車出了交通事故,致徐某死亡,總共需要賠償40多萬。東拼西湊還了部分之後,還剩近22萬,王某實在無力一次性歸還。2011年,在太倉法院的調解下,才約定由王某每年還錢。就這樣,到今年1月,王某把錢還清了。


蘇州男子騎摩托撞死人後欠下22萬元 打工8年還清


被害人親屬第一時間提交了結案申請

交通事故發生在2008年3月。當時35歲的王某騎著摩托車,在太倉市南郊附近,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徐某搶救無效死亡。事發後,徐某的近親屬錢某等人將王某訴至法院。經審理,法院判決王某應承擔賠償義務。

王某告訴現代快報記者,總共應該賠償40多萬元,當時七拼八湊還了20萬左右後,還剩近22萬元,實在沒有錢還了。王某從事包裝行業工作,是名普通的工薪階層,當時月工資2500元左右。

因王某無力賠付錢某等家屬,錢某等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王某實在無法歸還,錢某等人仍要求其一次性賠付完畢,所以在執行階段初期,雙方陷入僵持,並無進展。

2011年4月,在太倉市人民法院執行庭工作人員的努力斡旋下,雙方當事人終於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協議約定,王某在2011年5月底前支付4萬元,以後每年支付3萬元,直至付清為止。

記者瞭解到,從2011年4月至2019年1月,在這8年時間裡,王某省吃儉用,用打工攢下來的錢,一點一點賠付了被害人家屬。除了上述賠償款,王某還將案件的執行費也主動交付給了法院。

“我不是想耍賴,當時真的還不起了!”王某稱,後來在法院的調解下,約定每年歸還,於是他每年年底歸還3萬元。王某稱,他還是從事包裝行業,現在工資6000元左右,每年全家人省吃儉用還錢。前兩年因為孩子考大學,手頭緊張,他只還了2.5萬元。不過,總算在今年1月份都還清了。

在收到王某最後一筆賠償金的第二天,錢某等被害人親屬便趕緊向太倉市人民法院提交了結案申請。“作為被害人家屬,開始我們很難受,畢竟履行賠償責任是王某應該做的。但這些年每年都能收到錢,我們怨氣也少了些。”錢某說。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舒金民 王勇 記者 何潔)

(太倉法院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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