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出臺新規:高鐵霸座、考試作弊、欠繳稅費都將被納入失信信息!

4月26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規定(草案)》,草案確立了廣州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全面規範公共信用信息的歸集、披露、使用等活動,保障信息安全和信息主體的合法權益。

廣州出臺新規:高鐵霸座、考試作弊、欠繳稅費都將被納入失信信息!

為回應社會關切,將欠繳稅費、發生安全責任事故、騙取社會保險或者優待、妨礙正常公共交通秩序以及醫療秩序等行為被依法處理的信息納入失信信息管理。

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據悉,目前廣州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已經初步建立,歸集了10多億條公共信用信息,涉及300多萬法人、非法人組織和3000多萬自然人,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亟待完善。例如,信息歸集、披露和使用程序還不夠規範、信用獎懲措施的法律依據不足、信息主體的救濟機制還不夠健全等。

廣州市司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加強和規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有利於發揮信用信息大數據對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創新提升社會治理和市場監管水平,優化營商環境,推動現代化市場經濟體系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草案以信用監管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提高行政監管效能。

首先,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保障,草案將相對人履行信用承諾的情況作為公共信用信息的重要內容,確保告知承諾、減證便民等改革措施形成閉環管理制度;將負責行政審批技術審查的機構出具不真實或者嚴重錯誤的諮詢服務結果被依法處理的信息納入失信信息,為建設工程審批制度改革提供保障。

其次,信用監管與行政監管有機結合,將查詢、共享和使用公共信用信息嵌入行政監管、公共資源交易、資金扶持、公共服務、人員招錄等各個環節。

此外,根據信用狀況建立分類分級監管機制,以守信激勵主體名單和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制度為基礎,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提高行政監管效能。

建議全市統一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統

根據草案,廣州將打造覆蓋全面、統一、透明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

為確保合法、安全、及時、準確歸集公共信用信息,草案採取了以下五個方面措施:

一是“一個目錄”,以公共信用信息目錄統一信息的歸集範圍和要求。二是“一個系統”,建立全市統一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統,並與其他相關信用信息系統對接共享。三是“一個網站”,通過信用廣州網統一向社會披露公共信用信息。四是
“一個代碼”,建立統一且唯一的公共信用代碼一碼制度,將分散在各部門、各領域的公共信用記錄準確歸集到信息主體的名下。五是“一個檔案”,建立重點人群職業信用檔案,推動個人誠信建設。

草案明確,建立覆蓋全面、穩定、統一且唯一的公共信用代碼一碼制度。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的歸集以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作為關聯匹配信用信息的唯一標識;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公共信用信息的歸集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作為關聯匹配信用信息的唯一標識。

在信用廣州網上可以根據代碼查詢企業、重點人群、社會組織和事業單位的信用信息,其中重點人群包括:執業註冊會計師、律師、保險從業人員、公證員、註冊監理師、司法鑑定人等。

自然人信用信息可政務共享 一般不對外公示

草案還妥善處理失信懲戒與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之間的關係。在加強信用監管的同時,注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

一是要求失信信息必須經過法定形式確認,特別是對於行政處罰信息,只包括適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處罰信息,適用簡易程序作出的行政處罰信息則不納入。

二是回應社會關切,對於欠繳稅費、發生安全責任事故、騙取社會保險或者優待、妨礙正常公共交通秩序以及醫療秩序等重點信用監管領域的失信信息做了特別規定。

三是健全公示制度,特別是明確公示守信激勵主體名單和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具體要求。

四是健全信息主體的權益保障機制,包括保障信息主體的知情權、加強隱私保護、完善信息異議處理和信用修復機制等等。

為了保護個人隱私,草案同時規定自然人的公共信用信息並不是誰都能看到和隨意查詢,可以通過查詢、政務共享的方式披露,一般不對外公示。信息主體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有權查詢自身公共信用信息。查詢他人非公示的公共信用信息的,應當取得信息主體的書面授權並約定用途。

針對社會上出現的高鐵霸座、欠繳稅費等熱點問題,草案也有詳細規定,

將眾多不良行為納入失信信息,主要包括:

拒不執行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生效法律文書,依法進入強制執行程序的;無正當理由欠繳水、電、燃氣等公用事業費,數額較大,經催告後超過六個月仍未繳納的;欠繳稅款、社會保險費、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冒用他人證件、使用偽造證件乘車、霸佔他人座位等妨礙公共交通秩序或者影響安全行駛的;符合出院或者轉診標準無正當理由滯留醫療機構、影響正常醫療秩序等行為的;參加國家、省或者本市組織的統一考試作弊的;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優待等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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