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新規正式實施將近半個月了,好多車被扣了。你對這一現象怎麼看?

車事鬧鬧


電動車新國標自4月15號開始實行以來,超標電動車從此不準再銷售,而在此之前購買的超標電動車還有兩個月的上牌期。對這些已經上牌的電動車,國家也規定了幾年後的退出機制,不是現在就被禁止上路,所以題主說的什麼新規出來大量超標車被扣是謠言惑眾,引發社會不安。要說被扣也與新國標無關,而是你違章了,如不戴頭盔,闖紅燈等等。。。

對於廣大普通群眾來說,電動車確實是目前最方便的出行代步工具,平時上下班,逛超市逛街或者是買菜的時候都特別方便,而且它帶給人們的便利也是有目共睹的。相信我們大家都知道很多城市在實行禁摩之後,大家都開始選擇電動車出行,對於它來說價格也是非常的親民,所以很多人不管是老人還是小孩都會騎電動車,雖然說它的速度和續航是比不過摩托車的,但是作為成城市代步車來說呢,也是綽綽有餘的。

隨著這些超標電動車日益增多,而且在城市裡橫衝直撞,很多人無視交通規則,引發事故不斷,亂象頻發,國家也到了不能不管的時候了,這也是迎來了電動車“新規”出臺。其實電動車的新國標,除了電動自行車,同時出臺的還有電動輕便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新國標,後兩者就是為了對應現在混亂出行的超標電動車。如果還想騎超標電動車,在五年的退出期限到後,可選擇納入機動車管理的電動輕便摩托車或者電動摩托車,但需要考駕照了,車輛也要購買保險和購置稅後方可上牌。也就是說,超標電動車的寬限期過後,以後想騎同樣的就只有電動輕便摩托車及電動摩托車了,性能比現在的超標車更好,更安全,但你要有駕照,上路要遵守交規。

至於不想學駕照的,你可以選擇電動自行車,新國標規定電動自行車必須要有腳踏騎行的功能,如果沒有腳踏騎行的功能就無法按照非機動車來進行管治,對於它的四禁標準的分別就是電動自行車最高限速不能超過25千米每小時、完整的電動車輛包括電池在內不得超過55千克、蓄電池的電壓不得超過48V、電動機的輸出功率不能大於400W。

總的來說,新國標電動車岀臺也是為了人們的安全著想,畢竟現在超標車也是越來越多的,在道路上會造成一定的安全隱患。但這樣一來,對於老百姓來說生活上一定會造成很大的不便,只能慢慢適應了,不用過於帶情緒,輕便電摩和電摩登記上牌後如果可以走機動車道通勤效率會高的多,不需要快節奏的話還是選擇電動自行車吧,各行其道也許道路安全真的會提升。無規矩不成方圓,希望每個人無論何種交通工具出行,都成為文明的交通遵守者。








東GUO先生的農莊夢想


我舉雙手贊成,早就應管制了!

我是一名司機,無論如何遵守交通法規,就害怕這馬路殺手電動車。

它就象老虎,儘管不吃人,也把你嚇的一身冷汗!

有些騎電動車的,尤如入無人之境,紅綠燈,對它只是擺設,很多交通事故都與電動車有關。

司機開車,禮讓行人和非機動車,但是在紅綠行路口,在其它轉彎的路道,若出現交通事故,則是同等責任!

因為交警會劃司機觀察不到,沒有做到禮讓!

有一次,我開車等紅燈,一個騎電動車的,開的飛快闖紅燈。他看到我車停在待轉線,剎不住車,眼看就要撞上,他一扭車把,砰的一聲,電動車躺在一邊,他人被甩出去老遠,害得我下車詢問他,幸好人沒事,電動車只有擦痕,只是把我的車門掛了一道印子。

開車再小心,就怕斜刺裡衝出一個電動車,車讓電動車,電動車則橫衝直闖不讓機動車,它是搶著過,擠著過,不要命的過!

這些電動車早就該管一管了,為了他人安全,為了珍惜生命,電動車新規實施很有必要!


洞明大叔


2018年國家相關部門對電動車治理出了新規,符合以下四條標準才能上路。

一,電動車購買之後需要到有關部門辦理車牌,其號牌裝置的二個孔,中間的間距必須為80MM(電動車速度超過50KM一小時,就是電動摩托車了)

二,電動車最高速度標準為25KM每小時

三,要有踏板,具有電驅動,電助力功效,電壓最高48V。電動機率最高不得超過400瓦。

四,整車重量不得超過55公斤。全車高度不得超過1.1米,車輛的寬度不得超過45CM

而對於不符合的電動車,各個地方省,市等都會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採取強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等方式,力求在最短時間內將不合格電動車全部清除。超過90%的電動車將劃為電動摩托車,需要車牌,駕駛證,行駛證,繳納強制險。

其實這個新交規的出臺,個人覺得有很大原因出自外賣行業,為了時間單量亂衝亂竄,而且被撞傷也沒有很好的保險給予保障,所以新聞不斷。因為外賣行業這個整體比較大,所以受到的關注比較多。其實不止與外賣行業的人員騎車不規範,就是普通百姓也有很大一部分,不能文明出名,更有甚者,年級大點的,就當馬路是他家的,紅綠燈都不看,想去哪就去哪,然後出了事情交警以前一般都會讓轎車司機負責,很不公平。這也就給很多變老的壞人橫行無阻,蠻不講理,危害社會的膽子。

雖然此舉影響比較廣泛,但對於國家,對於整個民族都是好事。慢慢的有些不遵守交規的老人將不會在使用電動車,而不得不使用的也會因為國家規定越來的越規範,就和小汽車一樣,只會越來越好。


杭州啊大


這很好理解,城市管理有的是汽車道,快車道,慢車道,應急車道,就是沒有電動車道,摩托車道,說明城市根本沒給電動車等留有生存空間。

可我們國就是窮人,老百姓太多,沒錢買汽車,為了方便,只能買電動車代步了,這是無奈中的無奈,可就是有人看不慣,光明正大買車,得做賊一樣的騎,今天抓,明天扣,今天又出新國標,老百姓也難當呀。

說來說去,電動車不像汽車,只要買回,充點電,就不辭勞苦為人民服務,而汽車就不同了,從你買那一刻起,你得不停的奉獻,汽車商,銀行,上路就不說了,洗車,維修,保養,玩得你頭皮發麻手發軟,你不買車,許多閒人誰奉獻,收了你的電動,電三輪,你自己看著辦吧。


驟雨瀟湘


對於政策法規,我們只談現象,不敢提看法,更沒有任何看法!

題主生活在八線小城市,每天上下班都是靠電動車,單程大概30km,我需要四十分鐘左右才能到公司。那麼如果換成新規25km/h的話,我就需要1.32個小時才能到達,這真是我這輩子算過的最難過的數學題了!

當然了,早點起倒8躺公交,綠色出行也是可以的。不過為了能夠享受為國家交稅帶來的樂趣還是努力賺錢買車吧!

說完了自己說說別人吧。不知道大家所在的城市是否有橋頭民工勞務市場呢?

也就是裝修改水,改電,砸牆,空調打孔,木工,泥水匠等等。距離我家最近的市場人數大概在兩百左右,而且多數人已經雙鬢斑白。而他們的主要交通工具就是超標的電動車。

聖母就別過來槓精了,你那合標準的電動車是用來代步用來享受生活樂趣的。而他們是用來養家餬口供自己的孩子上學的!

也別說公交和地鐵,白領上班族才會選擇,沒有那麼打工的整天坐公交擠地鐵!


說個笑話,那天出去遛彎,我突發奇想,把自己的電動車調到了最高25km/h試試,結果連小區裡的狗🐶跑不過,被尼瑪咬了好幾口!

最後現象講完了,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規範出行,不能給國家和社會帶來負擔!此致,敬禮,謝謝大家,大家吃好喝好!


科學技術館


新國標實施後其實各方的反應和各地的反應都不一樣,有很多行業從業人員以及消費者還在奢望新國標能有所調整,只想說這是不太可能的,而新國標時候後很多地方開始嚴查,對廠家、終端門店、消費者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響。不過對消費者的影響還是最大的。

對廠家的影響

對電動車生產廠家來說,新國標的實施要求廠家必須提高產品的生產、創新、設計能力,這大大的提高了對廠家的要求,不管是產品設備等一些硬實力,還是技術等一些軟實力,都要求提升,這一方面加大了廠家的投入,另一方面也加劇了一些小廠家的淘汰。不過最終廠家成本的提升會讓消費者來買單,所以新國標實施後電動車貴幾百到上千也不要見怪。

對終端的影響

新國標實施後,很多終端就提前放假了,都關門歇業,超標車不能賣,國標車又沒人買。不過你在電動車一條街上,再也看不到讓城管頭疼不已的“佔道經營”,行人來往,暢通無阻。<strong>除了相應的門頭外,你絲毫看不出這裡”曾經有多麼繁華“。

對消費者的影響

對消費者的影響是最大的

新國標實施後很多地方就開始嚴查,一些沒有按照規定上牌的車就會被查扣,不按規定行駛還要罰款等,應該說這麼些年來,對電動車的檢查也越來越嚴格。

而新國標實施後消費者的購車成本和使用成本都相應的增加了。

不管是國標車還是電摩,購車成本都會增加,而電摩和輕便電摩還要考取駕照,這也加大了消費者的使用成本。

新國標的實施大家只能按照相關的規定去執行,而不是去違反相關的規定。尤其是現在正是實施初期,尤其嚴格。


新能源快訊


要搞清楚是車問題還是人駕駛質素問題!電動車45公里時速內應合理,需能快能慢才合適!日本自行車與電動車制動系統釆用碟剎!值得學習提昌!鼓剎在45公里時速是剎不住!非常危險的!國產電動車大多是鼓剎!拼價格!爭市場份額!搶利潤為目的!出臺這些這策真正原因不在於車質與人質素問題!更重要是電動車會影響公交車生意+與機動車搶道用(很多城市沒有電動車專道),又不交稅費等!實質上是利益衝突!很多政策都是金錢掛帥,利益問題!廣東省廣州市,佛山市不準私人蓋房子,加層都是一個道理!自己有錢蓋10層以下,又不影響飛機飛行!但個個人自己蓋房子!商品房就沒有人買!就沒有人納稅,公職+部隊就沒有錢養了!電動車都是一個道理!電動車實質用電環保,科學,應大力提昌使用!屬零廢氣交通工具,人類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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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是應該的,就因為電動車的加速、極速特性,成就了現在馬路上的安全隱患。但並不能一棍子打死,適當的增加門檻,讓車主學習必要的行車規則,這是最佳方式方法,現在為什麼很多人不辦證的原因大多應該是費用問題,職能部門就應該多考慮實際情況,降低費用門檻,我相信正當的車主我沒必要非得對著幹無證駕駛,當然,一些身體條件不適的人群,通過不了就不應該電動車上路了,畢竟是為自己負責,也為公共安全負責。相信,我們政府職能部門對這些問題會越來越進步優化的!


冰點的希望


作為使用者來講:既然違規的,為啥要產?要賣?現在說不讓騎了就收就扣就得掏錢上牌子,學駕照?

能用電動摩托的都不是啥有錢人,都是為了圖方便,省錢。畢竟現在在公交不發達的地方,摩托是我們出行的重要工具,送娃上學,買菜,辦事,說走就走,道路窄點也能過去,而且不用考駕照、上保險。猛然要停運,又得花很多錢,哪有那麼多錢折騰!要麼開綠色通道,統一免費辦理相關手續。最好再把生產企業關了!從源頭治住。


他人和管理者:電動車放飛自我的亂騎亂放嚴重影響他人安全和城市管理,車輛安全性差,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交通事故頻發,害人害己,為了你和他人的幸福生活,不管不行。理由好像就這麼多!

延伸下相關規定:

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出臺,將於2019年4月15日起實施。

超標電動車上牌截止時間是6月30日,7月1日起無牌無證的超標電動車不得上路行駛,超標電動車號牌(臨時通行標誌)使用期限為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起所有超標電動自行車一律不得上路行駛。

1、到底什麼是超標兩輪電動車?

答:超標車指既不是非機動車,又未列入機動車產品公告的電動兩輪車。

非機動車產品國家新標準

①最高車速≤25Km/h,車速達到15Km/h發提示音;

②整車質量≤55Kg;

③車寬≤0.45m,輪距≤1.25m,鞍座長≤0.35m;

④電池電壓≤48V,電機功率≤400W;

⑤具有腳踏功能。

反之就是超標電動車!

2、駕駛超標電動車需要考摩托車駕駛證嗎?

答:按照規定,超標電動車不屬於非機動車,參照摩托車進行管理的,需要持有摩托車駕證,就是常說的D照、E照、F照。如果駕駛人持有汽車駕駛證但沒有輕便摩托車駕駛證,則被認定為準駕車型不符,或將被記12分並處以罰款。


醉酒的蝸牛更慢


扣車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電動車新規的實施,應該是基於一些問題的考慮,但在如何實施這種新規,職能部門應該有相應的措施,也應該得到廣大電動車群體的配合,輔以扣車為手段,配合新規的實施才更合理。

首先,應該做好前期的宣傳工作。電動車的新規要實施,不是4月份出臺,也不是說4月份新規出臺之後半個月一個月之內就實施的。在新規實施之前,應該有一段時間讓職能部門和群眾真的瞭解這種新的規定。但實際上,做為群眾來說,有多少人是通過職能部門的宣傳知道這個新規的呢?不誇張的說,現在電動車的保有量不敢說每家每戶都有,但基本上很多家庭都有,但對電動車的新規也大部分是通過網上知道的。就針對自己目前所擁有的電動車,是符符合新規的規定,相信很多人也並不清楚。

其次,應該做好車輛的相關工作。如果以一刀切的形式制止不符合新規的電動車上路,那麼,影響的就只是電動車主的切身利益了。從表面上看,有可能短期內電動車的新規實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造成了民怨、不滿,影響了群眾利益。要解決這種問題,就應該充分了解現在正在上路的電動車都有那些類型,有那些是不適合再繼續上路的,針對不能繼續上路的電動車應該如何進行處置。對於因為符合新規不能繼續上路的電動車,理應由廠商進行置換或由政府進行補貼性的回購。因為這部分電動車當時出廠的時候,當時進入市場的時候,是符合當時的規定的。不能因為政策的變化,而影響到很多人群的利益。

再其次,應該客觀的看待電動車新規的目的。電動車新規的目的,在我們看來,應該是緩解交通壓力,減少交通安全隱患。這樣來說吧,電動車現在作為家庭的必須交通工具,如果目前的電動車不合規,那麼,對於家庭來說,無論如何也會再更換電動車用於使用的,因為這種使用是剛性的,是必須的。那麼,新規的電動車上路會給目前的交通狀況帶來什麼?如果交通設施還是目前這樣,如果騎電動車的違法成本還是0,如果人們還是對交通法規漠視,如果說機動車還會佔非機動車道,那麼,這種狀況並不會改觀多少。

所以,對這個問題綜合起來看,扣車作為初期的一個手段,可以有,但前提是,有保障電動車擁有家庭的利益。比如說有置換政策,但有不符合新規的電動車出於主觀因素不去置換等,在保障利益的前提下,再提出強制措施也規範制度的運行,這樣,才能夠更加合理些。不能說新政策出臺了,對一輛剛買了一年的電動車沒有任何補償措施,還不讓騎,上路還要扣,這樣,任誰也會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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