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潛入教室盜竊學生錢財獲刑七個月

男子多次潛入教室盜竊學生錢財獲刑七個月


男子三次潛入學校教室,盜竊錢財後被抓獲。近日,江西省樟樹市人民法院審理這起盜竊案,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經審理查明,2018年10月19日晚22時、10月23日晚22時、11月7日晚21時許,被告人陳某先後竄入樟樹中學老廁所邊的一棟教學樓的三樓、八角樓的多間教室,翻找抽屜及書包,分別搜到現金人民幣3030餘元、275餘元、731餘元,共計三次盜竊4036餘元。

樟樹市公安局通過偵查,於2018年11月14日將被告人陳某抓獲。

另查明,2015年5月21日,陳某因犯盜竊罪被宜春市袁州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4036餘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陳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且當庭認罪,系坦白,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被告人陳某有盜竊犯罪前科,且歸案後沒有退出所盜贓款,可酌情對其從重處罰。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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