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临汾市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4月26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杜明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苏立强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赵志奇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爱萍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陈国鹏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赵文岗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胡宇霞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师玲萍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耿皖舜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刘燕萍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
吴淑敏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李芳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韶峰、张俊青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要献萍、王小琴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遆海鹏、董云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姜新生、周峰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贾芝真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秦文彬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王永良同志为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刘燕萍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王俊珍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刘爱萍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涛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胡宇霞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赵文岗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赵志奇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杜明、秦文彬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苏立强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郭占元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杨锐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国鹏、万敏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崔勤、王斌斌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周峰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遆海鹏、林蓉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姜新生、杨霞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裴子平、吴淑敏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林康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胡元峰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侯文锋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权补林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卫淑娟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2
大同市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19年4月25日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刘志财为大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免 去:
张秋珍的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贾鸿铸的大同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付莉的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副主任职务;
李莹山的大同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职务。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19年4月25日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耿建举为大同市应急管理局(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
魏智力为大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局长;
王一明为大同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高莹的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19年4月25日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刘生斌为大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19年4月25日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史保国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景玉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 去:
尹雁军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3
长治市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19年4月26日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石建旺为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4月26日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批准任命:
张晓林为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韩振的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萍的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4月26日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牛金生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兼);
宋红义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冯清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晓林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相英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副主任;
李颖媛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副主任;
李红亮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邓辉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周铁虎为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冯清的长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李晓林的长治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机构改革涉及人员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来源 | 临汾日报、大同日报、长治日报
山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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