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賠7800萬!小米、京東被起訴,只因這件商標!

第10054096號“米家 MIKA”商標,是一件標生閱歷豐富的商標。

“拳打”小米,“腳踢”京東

說到“米家”是不是容易想起小米公司呢?事實上,第10054096號“米家 MIKA”商標這件商標的持有人並非小米,而是州聯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稱“聯安公司”)。

聯安公司成立於2003年5月22日,經營範圍包括承接安防工程、弱電工程、電子智能化工程、計算機網絡工程以及網上銷售安防設備、弱電設備及通信設備。

2011年10月12日,聯安公司申請註冊了第10054096號“米家 MIKA”商標,核定於9類,用於報警器、電鎖、電線、防盜報警器、擴音器喇叭、錄像機、聲音報警器、網絡通訊設備、揚聲器音箱等商品,註冊有效期限自201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6日。

索賠7800萬!小米、京東被起訴,只因這件商標!

那小米公司旗下那麼多帶有“米家”的產品,米家無線開關、米家對講機、米家行車記錄儀等等,為何“米家”商標在他人手中?

其實小米公司也申請註冊了“米家”相關商標,根據商標局查詢,小米公司於2014年開始申請註冊“米家商標(前3件均為轉讓所得),到目前為止共持有264件“米家”相關商標,但申請日期晚於聯安公司,便留下了弊端。

索賠7800萬!小米、京東被起訴,只因這件商標!

因為小米公司使用了“米家”字樣,聯安公司起訴小米、京東等七家公司侵權商標權,並提出了共計7800萬元的賠償請求。

自2016年3月起,小米公司陸續將“米家”商標使用在米家多功能網關、米家無線開關等十款商品上,並通過京東網、小米商城等渠道進行銷售。因此,聯安公司起訴稱上述公司對其商標權構成侵害。

索賠7800萬!小米、京東被起訴,只因這件商標!

小米公司認為,被控侵權商品與涉案商標的核定使用商品類別不相同也不類似,被控侵權的都是智能家居設備,已經不是傳統的攝像機等商品。此外,兩個商標的顯著性部分不同,不容易引起混淆,因此不構成侵權。即使構成侵權也不會給聯安公司造成如此鉅額損失。

京東公司認為,所銷售的產品具有合法來源,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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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院經審理認為,由於雙方對於“各被告因被控侵權行為空間獲利多少”這一核心問題存在較大爭議。故而裁定要求小米公司在一個月內分別提交被控侵權商品的真實銷量數據,要求京東提交被控侵權商品在京東平臺上銷售的數據。

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順利化解“撤三”

在第10054096號“米家 MIKA”商標身上發生的事情不止這一件。2016年,該商標被河北人陳某指控已經連續三年未使用,並且還提出申請撤三的請求。

聯安安防向商標局提交了一系列的“米家MIKA”的宣傳材料以及部分工程材料、訂貨與銷售材料以及商標貼牌生產協議書等等,時間範圍都是在2013-2016年,由此證明自己在2013-2016間確實對商標進行了真實、有效的商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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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了陳某的上訴,改商標的註冊最終得以維持。

一件商標擁有這麼些歷史,在名字上面相撞確實有點尷尬,小米公司慣用“米”字系列,聯安公司早於小米公司申請商標,也不能說故意“碰瓷”。另外,小米公司想要通過轉讓獲取這件商標的可能性也不大,畢竟對於這家公司而言,這是與主要業務相關商標,並且投入使用多年。

而這次的案件,不知道以什麼樣的結局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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