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人“玩消失”,醫護人員難脫責,如何應對?

住院病人回家理由多,醫護人員難以管理,更有因之發生意外者,如何應對?

住院病人“玩消失”,醫護人員難脫責,如何應對?

案例一

7月19日,7:15,120急救指揮中心突發指令:十三香路昝莊,呼吸困難,救護車到達呼救現場,接回呼吸、心跳驟停患者趙xx,男,81歲,立即轉入急診搶救室進行搶救。

心肺復甦、氣管插管,聯接呼吸機、心電監護……經過救治,患者於11:09恢復心跳、呼吸。

原來,這個患者是住院部呼吸內科的住院病人,慢阻肺急性發作,才辦理的住院手續,入住不到兩天,白天輸液結束後,患者不願在醫院住院,執意回家。

誰知,第二天早上七點多,患者突發危急:呼吸困難、呼吸衰竭,患者家屬疾呼120,救護車把患者接回急診搶救室急救。後患者情況穩定,經告知病情,與患者家屬溝通後,轉回呼吸內科繼續救治。

住院病人不服從病區管理,夜晚執意回家休息的情況,在各級醫院都時有發生。有些病人的疾病病情變化非常快,在離院期間病危甚至死亡,醫護還有可能吃官司。

住院病人“玩消失”,醫護人員難脫責,如何應對?

案例二

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發佈一個醫療糾紛的案例:患者徐某,女性,於2013年3月6日入住北京某三甲醫院,入院診斷為“胰腺癌晚期:腹腔廣泛轉移、盆腹腔積液;惡性腸梗阻”。入院後完善檢查,並進行治療。

2013年5月10日,患者主動要求返家休息,院方反覆交代風險,家屬慎重考慮後堅持離院,簽字表示自願承擔一切後果,未辦理出院手續。

5月31日晚患者在家中出現意識障礙、呼吸困難,入院治療,家屬拒絕行氣管插管等搶救措施,6月1日凌晨患者死亡。

患者家屬認為患者的死亡是由於醫療護理不當,導致住院期間發生肺炎,醫方沒有采取有效措施預防並控制肺部感染,在患者最終病情加重返回醫院時,院方沒有準備好吸痰設備,醫方搶救不到位導致的患者死亡。

患者家屬遂將醫院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免除未結賬醫藥費並進行賠償。《司法鑑定意見書》指出,醫方診療、搶救過程無明顯過錯,但醫方對於危重病人同意在住院期間返家治療,不符合住院病人管理規定,存在過失。醫方的過錯對患者的死亡作用輕微。最終法院判定醫方賠償患方各種費用5萬餘元。

在臨床上,患者在住院期間回家的情況經常發生,每個要回家的住院病人,其回家的理由也不盡相同。這種“住院病人”,其實他們在住院之初就沒打算在醫院裡住,認為自己病情輕微,白天接受治療、輸液;夜晚就可以回家,無視醫院的病區管理制度,病人管理很為難。

患者住院期間玩“消失”,是醫療護理安全管理上的隱患,患者一旦在院外出現意外,將使醫護人員陷入被動,極易發生醫患糾紛。

住院病人“玩消失”,醫護人員難脫責,如何應對?

案例中,如果不是同一家醫院的救護車接到的患者,就會出現在院病人未出院,又轉到別的醫院搶救的情景,如果患者死在家裡,患者卻未辦理出院手續,醫護人員就是再有理,也有管理缺陷和漏洞存在。

相關法律觀點認為,辦理住院手續的患者與醫院建立了醫療服務合同,服務合同關係從辦理入院手續開始至辦理出院手續終止,在此期間病人出現病情以外的非正常意外,都視為醫方履行服務合同過程中的違約過錯。除了病情以外的非正常意外,就是患者在院外出現原有疾病的病情變化,本該在院內救治條件完善的住院環境之下受到嚴密監護的病人,在院外脫離監管,轉歸和結局也是令人堪憂,存在著嚴重的醫療安全隱患。

在很多醫院,醫院管理者針對住院病人的這種特殊情況,專門設計有住院病人外出請假表,對有外出需求的住院病人,要求在充分告知風險的情況下,簽字為據,以期規避醫療風險。

可是,這種外出請假制度真的能規避風險嗎?答案是否定的。法律專家認為,同意患者住院期間外出本身就是違反相關醫院管理規章制度的,患者請假條不能作為醫院免責的證據。

一方面,患者堅持外出,醫護人員有無權限制患者自由,另一方面,簽下的“請假條”證據效力如何認定又是尚未可知,醫者陷入兩難之境。

住院病人“玩消失”,醫護人員難脫責,如何應對?

如何規避患者住院期間離院風險?

1 告知 醫護人員在患者入院和想要離院時,一定要告知醫院的管理制度,闡明離院的風險,讓患者和家屬在入院病人告知書上簽字。

2 宣教 根據患者的病情,進行患者安全宣教,取得患者和家屬的配合。

3 簽字 有的醫護人員也許會說,既然“請假條”沒有法律證據效力,那還寫它做什麼?雖然假條不能作為免除醫院責任的證據,但卻是證明醫院履行管理、提醒風險的間接證據。所以,“請假條”還是要籤的。

4 應對 輕症病人採取措施,儘量減小意外的發生風險(叮囑家屬陪同)。對於危重症患者,應該嚴格規定必須在醫務人員的監控下,絕對禁止離院,特別是終末期患者、老年患者、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如果患者強行離院或由患者家屬帶離醫院,勸阻無效,應立即通知醫務處,並立即辦理出院手續。

5 溝通 醫護人員要與患者和家屬充分溝通,密切醫患關係,獲得理解和配合。把握住院指徵,病情較輕,能不住院者,可行門診治療,以避免患者反覆外出帶來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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