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鄉低保標準再次提高!

4月26日,太原市民政局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為落實今年《市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提高低保、特困人員供養標準,保障下崗失業、就業困難等群體基本生活”精神,積極破解市委深化改革領導組2019年重大改革目標任務,參照省財政廳、民政廳《關於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結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對標一流,不斷提升太原在全省的首位度、在全國的知名度”要求,經市委、市政府批准,提高太原市2019年城鄉低保標準。

連續提標24次:太原民政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提標是該市自1997年實行城市低保制度以來第24次提標,城市低保平均標準由當初的114元/月,提高到目前的650元/月,年均增幅8.23%。是2005年實行農村低保以來第21次提標,農村低保平均標準由當初的平均90元/月,提高到目前的602元/月,年均增幅14.54%。

該市每年低保標準的制定,是根據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變化而調整。以上數字表明,該市農村低保提升幅度大於城市提升的幅度,城鄉低保標準之間的差距逐步縮小,這是城鎮化發展的要求,也是統籌城鄉發展的需要,我們力求在“十三”五末實現城鄉標準一體化。

提標後,城鄉低保標準差距進一步縮小:調整後的城市低保標準為:六城區、清徐和古交城市低保標準統一增加50元,陽曲、婁煩城市低保標準增加80元。城市低保標準比去年平均增加56元。

調整後10個縣(市、區)城市低保標準均為650元/月(去年平均594元),比去年增加56元,城市低保標準實現一體化(第一個“一體化”,2016年已經實現)。

調整後的農村低保標準:六城區農村低保標準提高50元,調整後標準達到每月650元(去年平均594元)。

清徐、古交農村低保標準提高50元,達到530元/月;陽曲、婁煩農村低保標準提高100元,達到530元/月;調整後三縣一市農村低保標準統一達到530元/月,年標準6360元/年,確保陽曲、婁煩兩個貧困縣兜底保障作用的發揮。調整以後,全市農村低保標準平均為602元(去年542元),比去年平均增加60元。

調整後,全市城鄉低保標準相差48元(去年城鄉標準相差52元),城鄉差距進一步縮小。我們的目標是到“十三五”末,實現全市城鄉低保標準一體化,就是城鄉低保執行一個標準。

今年提標後,城鄉低保資金支出大約增加6000萬元,全年資金支出預計將突破4億元。截至3月底,全市低保對象5.69萬人、3.67萬戶。(城市2.27萬人、1.4萬戶;農村3.42萬人、2.76萬戶)

提標工作分兩步走:此次低保提標工作自2019年1月1日執行。

具體分兩步走:一是對2019年1-6月份近6萬人的低保戶,在6月底之前進行補發,通過銀行存摺(卡)足額髮放到戶。二是第三季度按提標後新的標準進行審核審批。

另外,由於低保標準提高,農村特困人員(過去的農村五保戶3848人)供養標準也隨之提高。太原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標準按照當地低保標準的1.3倍執行,所以,農村特困人員從今年起也進一步提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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