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列舉的8大罪狀:
一是將不同批次的原液進行勾兌配製,再對勾兌合批後的原液重新編造生產批號;
二是更改部分批次涉案產品的生產批號或實際生產日期;
三是使用過期原液生產部分涉案產品;
四是未按規定方法對成品製劑進行效價測定;
五是生產藥品使用的離心機變更未按規定備案;
六是銷燬生產原始記錄,編造虛假的批生產記錄;
七是通過提交虛假資料騙取生物製品批簽發合格證;
八是為掩蓋違法事實而銷燬硬盤等證據。
不貴對於這件事情,有網友還是表示罰輕了,紛紛表示這要是在歐美國家,八成是要被罰到破產啊!
大家對這件事情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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