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毓秀:她是中國首位女律師,曾讓梅蘭芳賠孟小冬4萬元分手費!

今日女報“識女圖”專欄

鄭毓秀:她是中國首位女律師,曾讓梅蘭芳賠孟小冬4萬元分手費!

鄭毓秀

一個世紀前,巴黎和會失敗,中國作為戰勝國竟只得到戰敗國的待遇,而當時在巴黎的中國代表陸徵祥,在壓力之下準備簽下合約。

一位叫鄭毓秀的學生領袖,率領留學生代表、勞工代表包圍了陸徵祥的寓所,要求他拒絕簽字。

談判期間,陸徵祥接到北洋政府在和約上簽字的指示,形勢緊急,鄭毓秀隨手摺了一根玫瑰枝,用衣袖矇住,頂住陸徵祥的腰部,厲聲說:“你要簽字,我這支槍可不會放過你”,並順勢奪得了裝有和約文件的公文包,陸徵祥最終沒有簽下合約。

多年以後,鄭毓秀在美國出版自傳《玫瑰與槍》,那支曾當作手槍使用的玫瑰枝,也被她帶到美國直至終老。

當然,這個故事在民間流傳時,曾出現了各種不同的版本。但是,鄭毓秀敢愛敢恨、敢做敢言的女性形象卻一直深入人心。

鄭毓秀出生在廣東寶安的一個大戶人家,後來,父親在朝廷謀了個職,竟然就在北京重新安了家,從此一去不回。母親的遭遇,讓鄭毓秀過早地獨立,也為她日後立志改變婚姻制度埋下了伏筆。

成年後,鄭毓秀知道祖母為她與從未謀面的兩廣總督的兒子定了親,她二話沒說親自寫信給未來的公公,退了這個婚約,這在當時引起不小的震動。

為躲避風頭,鄭毓秀東渡日本,並加入了孫中山的同盟會。此後,她又赴法留學並獲得法學博士學位。沒多久,成為中國第一個女法學博士的鄭毓秀,在上海法租界和丈夫開了“魏鄭聯合律師事務所”。

那時許多受過高等教育的女性已有了很強的獨立意識,作為中國第一個女律師,她接手的第一個案子便是一宗離婚案,而且是一個婦女懷疑丈夫有外遇而提出離婚的案件。那段時間,她代理了許多類似的棘手案件,尤以梅蘭芳與孟小冬的離婚案最為出名。

鄭毓秀:她是中國首位女律師,曾讓梅蘭芳賠孟小冬4萬元分手費!

孟小冬

梅蘭芳和孟小冬從才子佳人到勞燕分飛,打擊最大的還是孟小冬,雖然鄭毓秀與孟小冬之間並無交情,但孟小冬的一位記者粉絲卻為她報不平,他認為二人都是知名人士,既然緣分已盡,那梅蘭芳無論如何應該給孟小冬一個說法,並通過合法手續告之天下,以正視聽。於是,他推薦鄭毓秀作為孟小冬的法律顧問,讓她為女同胞維權。

鄭毓秀是如何代理這場離婚案的,現已無從可考,但孟小冬最終因此得到了4萬元贍養費。要知道那個年代的離婚,男方根本不需要給那麼多贍養費的,普通人的收入也就是幾十塊一個月而已。顯然,孟小冬能得到這筆補償,鄭毓秀可謂是功不可沒。

1929年,鄭毓秀等人受南京國民政府立法院指派,負責《民法》起草工作,在《民法》草案中,她首次把很多婦女權益寫進法律條文,如今看起來再正常不過的一夫一妻制,也因她的提出才得以落實。

鄭毓秀:她是中國首位女律師,曾讓梅蘭芳賠孟小冬4萬元分手費!

一夫一妻

鄭毓秀用自己的專業,幫助許多女性在男權社會獲得合法的權益,同時,因其行事大膽、高調,也常常遭人非議。著名散文家林語堂曾為開明書局編寫英語教材《開明英文讀本》,被世界書局出版的《標準英語讀本》抄襲侵權。

據說財大氣粗的世界書局知道鄭毓秀的能耐,於是出重金聘請了她。鄭毓秀也一紙訴訟把開明書局告上法庭,罪名是林語堂和開明書局指責世界書局抄襲是誹謗……當然,這一故事的流傳同樣眾說紛紜。但是,可以肯定地說,作為中國第一位女律師,法學博士鄭毓秀身上雖然帶著俠女般的豪情,也難免帶著時代的侷限。

鄭毓秀擁有眾多“近代中國第一”的頭銜,除了“中國第一位女法學博士”、“第一位女律師”,她還是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長,第一位法政學院女性院長。她的一生極富傳奇色彩,但同時也爭議不斷,褒貶不一。

但這些都不影響她成為近代中國知名的女性社會活動家之一,她的潑辣大膽與敢於擔當決定了她無可否認地成為民國女性法律人物中的代表,她不認命、不屈就、不盲從的獨有品格值得女性同胞們借鑑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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