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潛山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12人開設賭場案

【扫黑除恶】潜山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12人开设赌场案

4月25日,潛山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吳某根、郝某清等12人涉嫌開設賭場罪一案。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組織了9名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代表和部分群眾代表旁聽了整個案件的庭審過程。案件庭審向社會公開,另有近80名群眾到場旁聽,旨在加大以案釋法力度,對涉惡違法犯罪行為形成有力震懾。

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7月起,被告人吳某根夥同郝某清,選擇在我市天柱山鎮、痘姆鄉、黃鋪鎮多處偏僻農戶家中組織開設賭場,先後邀集王某鳳、聶某鋒、熊某全、張某、黃某毛、王某主等人坐方參賭,多次用麻將筒子牌砸“二八槓”的方式進行賭博。“板子”從100元起步,上不封頂。賭博時,吳某根從中抽取“紅子”錢,結束後扣除賭場開支平均分紅給各股東。該賭場分為固定股東和臨時股東,固定股東為吳某根和郝某清,臨時股東為當天坐方參賭人員,各分一股。賭場由吳某根提供麻將等賭具,潘某兵等人分工負責維護秩序、保管紅子錢、人員接送、望風等工作,組織嚴密,並按日結算工資。每次參賭人員十幾人不等。非法獲利共計12餘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吳某根、郝某清以營利為目的,邀集他人聚眾賭博,從中抽頭漁利,被告人熊某全、聶某鋒、王某鳳、王某主、張某、黃某毛明知他人開設賭場,仍接受邀集參與坐方賭博並分成,被告人許某東、許某發、方某、潘某兵明知他人開設賭場,仍接受僱傭,為賭場提供望風、接送參賭人員等幫助並領取高額固定工資,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和第二十五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吳某根等人多次實施開設賭場犯罪,嚴重破壞了當地社會秩序,造成了惡劣影響,系惡勢力犯罪集團。

庭審中,法庭就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控辯雙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實、情節等進行了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法庭聽取了被告人的最後陳述,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庭審現場公開透明,全程錄音錄像,並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進行了網絡直播,確保庭審過程公開、公正、規範。因涉案人數眾多,案情較為複雜,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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