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司機一次酒駕仍不知悔改 二次酒駕拘留所反省

咸寧網訊(香城都市報記者 方達星 通訊員 錢璇)“我以為你們只會晚上查酒駕,沒想到白天也查。”4月24日,鹹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根據上級統一部署,在轄區全面開展“醉駕、酒駕、毒駕”專項整治行動,兩名不知悔改的司機因二次酒駕被拘留。

24日下午2時許,鹹安交警大隊永安中隊民警在嫦娥大道金桂西橋附近執勤時,發現黃某君涉嫌飲酒駕駛,經酒精檢測,結果為77.1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

民警進一步查詢發現,黃某君於去年11月11日曾因酒駕被該大隊暫扣了駕駛證,黃某君的行為屬於二次酒駕,民警依法對黃某君的行為予以罰款2000元,並處行政拘留7日,吊銷其駕駛證;對其在駕駛證暫扣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處以500元罰款。

當天下午3時許,黃某駕車由107國道汀泗往巨寧大道方向行駛,途經巨寧大道時看見前方有民警在檢查,遂想靠邊停車伺機溜走,沒想到被附近民警逮個正著。民警對黃某進行酒精檢測,結果顯示67mg/100ml。

民警經查詢發現,黃某於今年1月16日因醉駕被吊銷了駕駛證,黃某屬二次飲酒並無證駕駛機動車。 黃某聲稱自己有高血壓,前不久才出院,這次應酬實在推不開,加上他以為交警白天不會查酒駕,所以心懷僥倖喝了點酒。

“你有高血壓還酒駕,而且還是第二次了,說明你根本不重視安全。”面對民警的教育,黃某堅定地說,“經歷這次後,我一定認真反省,痛改前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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