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麓區中交裡城小區:樓上家中滲水 樓下住戶“受罪”

岳麓区中交里城小区:楼上家中渗水  楼下住户“受罪”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4月26日訊(全媒體記者 劉琦)“現在6個漏水的地方發展到了12個,家裡已經沒法再住人,母親只能搬到我家裡去住。”前日,在中交裡城小區,王女士望著母親家中陽臺上的漏水點,十分無奈。2月2日,她的母親常娭毑發現位於小區2棟12樓的房屋天花板有6處出現滲水、滴水現象,與樓上住戶協商一直無結果,物業、開發商和社區介入也未解決問題。如今,漏水問題日趨嚴重,王女士撥打長沙晚報新聞熱線96333向記者求助。

家中漏水嚴重添煩惱

前日上午,記者來到常娭毑家中,發現陽臺上有一個塑料臉盆正在接水,陽臺上方有水不斷滴落到盆中。“現在陽臺燈和櫃子都被水給泡壞了,曬衣服幾天都幹不了。廚房裡的燃氣熱水器也出現了故障,洗菜做飯要戴個帽子,不然會有水滴落。”王女士介紹,客廳的天花板也有幾處滲水,痕跡清晰可見。

家中之所以出現多處漏水、滲水,就是因為樓上住戶家中有滲水現象,疑似水管故障。“2月2日我發現家中6處有漏水和滲水現象,拍照片發給了13樓的何先生,他回覆在老家過年,表示要年後回長沙處理。”經過何先生同意,王女士帶著物業公司工作人員關閉了何先生家的水管總閥,發現樓下漏水滲水情況有所緩解。但是,年後何先生回長沙後即打開水管總閥,常娭毑家裡再次變成“水簾洞”,生活嚴重受影響。

從2月之後,王女士與何先生進行了多次協商,均未解決實際問題。“他一直找各種理由推脫,不願找機構進行檢測和維修。後來,我們找了相關人員測水壓,發現其家中水壓數據有一定程度下降。”王女士據此推斷,應該是何先生家埋在地板下的水管出現了故障。由於何先生不配合,王女士多次聯繫物業公司和開發商工作人員介入調查,社區也上門進行協調,但何先生一直未進行整改。“物業公司也不主動,每次打電話就是派人來拍幾張照片一走了之,近三個月未上門督促13樓住戶何先生進行整改。”王女士告訴記者,母親已經72歲,一直被這個問題困擾,苦不堪言。

律師:可使用法律武器維權

前日,記者來到長沙市華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中交裡城客戶服務部,物業經理田女士表示,他們對常娭毑家中漏水事件早已知悉,也上門瞭解了相關情況。“我們基本可以確認,是13樓的何先生家裝修存在問題。其裝修公司提出瞭解決方案,讓何先生拿出4000元押金,如果檢測水管有漏水問題,裝修公司會修復好並退回押金;如果檢測非裝修質量問題,則不退押金。但是,何先生沒有同意這個解決方案。”田女士認為,物業公司不是執法機構,沒有強制執法權,既然社區已經介入調解無果,建議王女士及常娭毑到法院進行起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樓上住戶家中滲水影響樓下住戶生活,維權是否有法律依據?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健表示,依據《物權法》第八十八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建造、修繕建築物以及鋪設電線、電纜、水管、暖氣和燃氣管線等必須利用相鄰土地、建築物的,該土地、建築物的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因此希望相鄰權義務責任方,還是能予以理解支持,依法處理該糾紛。遇到這種情況,樓下住戶可以使用法律武器維權,保障自己的正常生活。”李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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