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入庫辦法》公佈

《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入库办法》公布

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有關企業:

《合肥市工業固定投資項目庫入庫辦法》2019年3月20日已經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經市司法局依法登記,登記號為“HFGS-2019-20”,現予以公佈。

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22日

《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入库办法》公布
《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入库办法》公布

合肥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入庫辦法

第一條為規範合肥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入庫申報、審核等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的項目是指由工業企業實施的製造業項目。

第三條項目類別分為新引進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兩大類,其中技術改造項目包含若干小類。

(一)新引進項目,是指在合肥市新設立獨立法人企業在本市首次投資建設的項目;

(二)技術改造項目,是指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對現有設施、工藝條件及生產服務等進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後產能,實現內涵式發展所實施的投資項目(含擴建、改建、遷建、單純購置等)。

第四條 技術改造項目分類

(一)智能化改造項目

含整生產線、整車間和整工廠智能化改造項目3種。

(二)機器換人技術改造項目

(三)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改造項目

(四)工業強基技術改造項目

(五)“智能工廠”或“數字化車間”技術改造項目

(六)搬遷項目(包括擴建)

含搬遷入園、租賃轉自建、利用存量用地擴建等形式。

(七)普通項目(除上述類別外的其他技術改造項目)

第五條 申報條件要求

在合肥市區域內註冊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申請項目在合肥市域內實施;項目符合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一)新引進項目

項目總投資不低於3000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不低於項目總投資的70%,設備投資不低於固定資產投資的20%。

(二)技術改造項目

智能化改造項目、機器換人項目要求設備投資不低於200萬元。搬遷項目(包括擴建)參照新引進項目要求。其他類別技術改造項目要求總投資不低於1000萬元,其中設備投資不低於500萬元。“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項目還需要通過市級及以上部門認定。

第六條 申報材料要求

(一)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

(二)營業執照掃描版;

(三)項目備案(核准)批覆文件原件或原件掃描版;

(四)用地證明覆印件(土地證、取得土地使用權合同、不動產權證之一的原件掃描版。租賃廠房的除提供出租方土地證、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之一的原件掃描版外,還需提供租賃合同原件掃描版);

(五)項目單位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等負責的承諾函;

(六)根據審核具體情況需補充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七條 申報及審核流程

(一)項目申報

項目單位將申報材料提交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或通過申報系統填報提交。

(二)項目審核

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對企業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後,將符合要求的項目轉報市經信局。市經信局組織對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轉報的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復核、專家評審等流程。

(三)項目確定

市經信局局長辦公會議對通過複核和專家評審的項目進行集體審查;經局長辦公會審查通過的項目在市經信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項目,將列入印發的項目入庫通知文件中,並在市經信局網站予以發佈。

第八條項目入庫申報每年組織兩次,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第九條本辦法由市經信局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

附件: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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