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重大涉黑案件

4月23日上午,花山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重大涉黑案件,何某某、符某某等35名被告人被控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非法拘禁罪、搶劫罪。

花山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重大涉黑案件

該案系省掃黑辦、省檢察院、省公安廳掛牌督辦案件,也是花山區人民法院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受理的首起涉黑案件。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群眾以及被告人家屬等200餘人參加旁聽。

公訴機關指控,自2015年以來,被告人何某某、符某某為非法獲取經濟利益,糾集被告人孟某某、蔣某某、馮某等人,在馬鞍山市若干個居民小區租住房屋組建多個“犯罪家庭”,通過違法犯罪手段逐步控制多名受害人,為獲取更多非法利益和擴大勢力範圍,被告人何某某、符某某及其團伙成員通過有組織地實施搶劫、非法拘禁等多種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了以何某某、符某某為組織者、領導者,孟某某、蔣某某、馮某為積極參加者,蒲某某、田某某等多人為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結構穩定,層級分明,職責分工明確,嚴重破壞了當地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和經濟秩序,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庭審現場,公訴機關宣讀起訴書,控辯雙方就指控事實開始對被告人進行訊問、發問,針對起訴書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進行了逐項舉證、質證,法庭各項庭審程序有條不紊地進行。該案整個庭審持續2天。

花山區人民法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楊明:"掃黑除惡工作是目前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審理黑社會案件又是掃黑除惡工作的核心。花山區法院將堅決扛起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政治責任,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以更嚴更細更實的標準,將涉黑涉惡案件辦成經得起歷史檢驗、法律檢驗的鐵案,辦成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三統一的精品案,用掃黑除惡工作的實際成效,不斷推進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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