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湖南新高考模式已確定!

重磅!湖南新高考模式已確定 “3+1+2”模式!

湖南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錄取將建立基於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機制,簡稱“兩依據、一參考”;湖南新高考模式已經確定為“3+1+2”選考模式,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考生總成績滿分750分,再選科目實行等級賦分辦法;2021年起,合併錄取批次,普通高校招生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按照物理、歷史兩個類別,分列招生計劃、分開劃線、分開投檔錄取……

記者從湖南省高考綜合改革新聞發佈會獲悉,今日,備受關注的湖南“新高考”方案正式出臺。

那麼,湖南“新高考”新在哪裡?

哪些要點、重點和難點值得

考生、家長和老師重點關注呢?

“新高考”考什麼?“3+1+2”模式是什麼?

湖南改革統一高考招生錄取制度,建立了“兩依據、一參考”高考招生方式。普通高校按高考總成績(包含政策性加分)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學生。

依據一:語文、數學、外語3門全國統考科目成績。其中外語科目只考一次,條件成熟後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依據二: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由1門首選科目(物理和歷史2選1)成績和2門再選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選2)成績組成。

這樣的話,湖南考生面臨的這些高考科目的組合就變成了12種。

考生總成績滿分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3門全國統考科目每門150分,以原始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首選科目滿分100分,以原始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2門再選科目,以等級賦分轉換後的等級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

“3+1+2”的模式和傳統的文理分科有著本質區別。

一是目標導向不同。“3+1+2”的模式既體現了物理、歷史學科的基礎性作用,突出了普通高校不同學科專業選才的要求,也更加註重學生的全面發展,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二是選擇科目組合不同。“3+1+2”的模式下,學生可根據個人愛好、興趣、特長和擬報考高校及專業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學校的辦學條件,在12種組合中自主選擇,增大了考生的選擇面。

三是考試內容不同。“3+1+2”的模式中,學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考試時不分文理科,所有考生的考試試卷完全一致。而傳統文理分科的數學考試科目,試卷的內容和難度則是有區分的。

“新高考”怎麼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怎麼完善?

這次湖南高考綜合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納入普通高校招生選拔體系。

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合格性考試成績是高中學生畢業、高職單招錄取的主要依據,也是部分高校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參考或依據。

合格性考試科目包括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設定的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通用技術、信息技術14門科目,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9門科目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每年考試一次,安排在高中二年級進行。

選擇性考試成績是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是“兩依據”之一。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由學生根據高校相關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和自身的興趣特長,從中選擇3門參加考試,成績計入考生高考總成績。選擇性考試每年組織1次,安排在6月份全國統一高考後進行,考試成績當年高考錄取有效。

“新高考”怎麼招?“多元錄取”是趨勢

國務院《實施意見》明確提出,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2016年,我省制定了《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對綜合素質評價進行了相關規定,《實施方案》以該文件為基礎,明確將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參考,即“兩依據、一參考”中的“一參考”。

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普通高中學校負責組織開展學生綜合素質寫實記錄工作,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整理遴選的相關信息統一導入全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管理平臺,形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招生高校根據自身特色、人才選拔培養特點和要求,研究制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使用辦法,提前向社會公佈。

加快推進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改革是這次高考綜合改革的一個重大舉措,是建立多元錄取的重要內容。

高等職業教育擔負著培養多樣化人才、傳承技術技能、促進就業創業的重要任務,因此在考試招生中更加註重對學生職業傾向和職業技能的考核。

部分學生參加分類高考進入高校,可以解決“千軍萬馬過獨木橋”問題,也有利於不同層次、不同類型高等學校進行人才精準選拔和精準培養。主要措施是:進一步改革完善湖南省普通高校對口招生、高職院校單獨招生政策,力爭2020年成為高職院校招生主渠道。建立技能型人才選拔的考試評價體系,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和選拔制度,等等。

為啥再選科目實行等級賦分?如何具體操作?

改革後,高校按物理和歷史兩個類別分列計劃、分開投檔、分開錄取,選擇物理或歷史的學生在各自序列中排序,成績具有可比性,所以首選科目直接以原始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而對於再選科目,由於考生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選擇的再選科目組合很可能不同,不同科目試題難度不同,其原始成績不具有可比性,從教育考試的公平公正角度出發,參照有關改革試點經驗,將再選科目以等級賦分轉換後的等級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

湖南專門制定了等級賦分辦法的文件,具體等級賦分辦法為:賦分滿分100分,起始賦分30分,從高到低分為A、B、C、D、E五個等級,將考生原始成績按公式進行轉換得到考生等級成績,再計入高考總成績。

需要說明的一點是,當再選科目中某科目考試人數少於保障基數時,以保障基數為準,從高到低進行等級賦分。保障基數按照國家相關學科人才培養的需求等因素予以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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