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監委: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劉漢強被雙開

據湖北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經湖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報請省委批准,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劉漢強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劉漢強違反政治紀律,轉移、隱匿贓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工作紀律,洩露審判秘密;違反國家法律,違法行使職權,為罪犯假釋提供幫助,致使不符合假釋條件的嚴重刑事犯罪人員得以假釋,嚴重損害法律權威和司法機關的公信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涉嫌濫用職權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涉嫌受賄犯罪。

劉漢強身為政法機關的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知法犯法,執法擅權,將不符合假釋條件的嚴重刑事犯罪人員予以假釋,充當涉黑涉惡人員“保護傘”;私慾膨脹,以案謀私,收受賄賂,且在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惡劣,後果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湖北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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