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國家有權收回嗎?收回時有補償嗎?

Oo繕變


面對宅基地的問題,國家有權收回,收回的時候有補償嗎?

你都知道這個宅基地都是國家的,那麼他們有沒有權利收回呢?他想要收回的時候那不是一個文件的問題嗎?


當然是有權收回的

那對於這個宅基地的問題,國家有沒有權利將它收回去呢?我想知道這個農村裡面的土地不管是宅基地還是經營承包的土地都是屬於國家的,所以面對於國家需要這些土地的時候,你覺得不能夠收回去嗎?我個人覺得說回去是非常容易的也是非常簡單的問題

只要他出個文件,那麼就能夠把這些土地收回去,所以面對這個問題,大家覺得能不能夠把這個土地收回去,難道不能夠說回去?開的是玩笑話嗎?

所以在我們看來,當然是可以有權利把土地收回去的,面對這個問題大家不用太奇怪或者說太多的疑問,這樣不利於我們的統一。


當然會有相對應的補償

那你收回這個宅基地而言,相對應的補償那肯定是有的,不管是徵用土地還是一般的收回宅基地

當然每個地方會根據經濟情況不一樣的情況會給予整個經濟補償,有不同的價格進行補償

比如說農村裡面的收回宅基地的情況給予安置房,那麼這種情況之下確實是一個很常見的問題

給予安置房之後呢,如果是屬於拆遷的情況,也會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的價格是多少呢?其實每個地方的情況不一樣,他的補償的價格也會不一樣。

在我們這邊農村裡面的宅基地徵用的時候,他的經濟補償價格一般都在5萬塊錢以上。

所以面對這個問題可能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看法,每個人都有不一樣的想法,所以因為這個問題,大家覺得補償多少比較合適呢?


江南農歌


宅基地國家有權收回嗎?收回時有補償嗎?


  • 宅基地作為農民專享的一項福利性保障制度,是保障農戶基本生活的需要,符合條件的農戶都可以申請宅基地,而且農戶宅基地的使用是沒有年限限制的。如果農戶按照宅基地管理辦法,合理合規使用宅基地,是不會被收回的,即使徵用拆遷,那也是有補償的。


宅基地的用途是給農戶建房用的,農戶申請了宅基地,也要按照這個基本用途來使用,如果農戶的宅基地失去了保障農戶建房這個性質,宅基地對農戶來說也沒有了保障居住這個需求,這就造成了農村土地資源的浪費。因此,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有幾種情況,農村宅基地是會被無償收回的。


一是改變宅基地使用性質,在宅基地上面建設工廠、商鋪等;二是違反一戶一宅政策,非法獲得的其他宅基地,對合法一戶多宅的,現在正在試點有償退出;三是宅基地長時間閒置,房屋倒塌以後閒置兩年以上的;四是不是農村人繼承農村宅基地,在房屋倒塌以後,村集體是可以收回宅基地的。


以上情況,宅基地是會被無償收回的,徵用作為收回的一種,是有補償的。按照規定農村宅基地需要徵用拆遷的,按照規定給予補償,這個補償分為宅基地補償和房屋補償,宅基地補償歸村集體,房屋補償歸農戶個人,拆遷以後村集體要給村民劃分新的宅基地或分配安置房(這部分費用稱安置補助費,不需要安置的,費用補償給個人)。


總之,農村宅基地一般情況都不會無償收回,即使要徵用,也是有補償的。


新農人散耕


宅基地國家有權收回嗎?收回是有補償嗎?

我們國家的土地,分為兩個性質:一種是國家所有制的土地,叫國有土地;另一種是集體所有制土地,叫集體土地。根本談不上國家是否有權收回的問題。農民的宅基地,是集體性質的土地,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有房屋存在,這個宅基地的使用權就歸房屋所有人長期使用;如果房屋不存在了,這個宅基地就自然迴歸集體經濟組織,一樣也不存在是否收回的問題。
農民自己建造的房屋,和農村宅基地完全是兩個概念。房屋是農民的私有財產,而宅基地是歸集體所有,這是兩回事兒。但只要房屋存在,這個宅基地就永遠隨房屋一起歸房屋所有人使用。對農民個人的私有財產,也就是我們這裡所說的農民的房屋,任何人都沒有權利隨意收回,保護農民的私人財產這是我國法律的規定。


如果農民的房屋長期閒置,沒有人居住,也無人打理,房屋自然倒塌,這種情況的宅基地
,也就自然迴歸集體了。如果這個房子沒人居住,但房子還存在,集體要想收回,房子的主人還要求保留,這種情況就應當給予適當補償,無償收回是不合理的。
目前農村正在進行新農村建設,為了保證新農村建設的順利進行,保證農村合理規劃,也許要對一些舊的房屋,或者閒置房屋進行拆除。這就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同情況不同對待。堅持實事求是,在保證正常規劃的情況下,儘可能不傷害農民的利益。絕不能採取一刀切的方式,不分青紅皂白,以收回宅基地的名義強行收回農民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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