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服中心:亞邦股份控股股東應存切實履行業績補償責任

本報記者 朱寶琛

2018年底,因收購的恆隆作物未實現業績承諾,亞邦股份擬免除控股股東亞邦集團等承諾方的補償義務並更改恆隆作物業績承諾一事,在市場的反對聲中不了了之。近日,亞邦股份擬重新調整恆隆作物的業績承諾,再次引起中小投資者的不滿。

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認為,控股股東對資本市場要有敬畏之心、遵守市場規則,以更改業績承諾的方式逃避補償責任已嚴重侵害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利益。

亞邦股份將於2019年4月26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此事項,對此,投服中心呼籲:廣大中小股東積極行使表決權。

2018年2月,上市公司以9.04億元現金收購因“政府開展環保和安全集中整治活動”處於停產狀態的恆隆作物70.60%股權,其中包括控股股東亞邦集團持有的恆隆作物51%股權,合計作價9.04億元,溢價766.85%。亞邦集團等資產出售方承諾恆隆作物2018-2020年的淨利潤分別不低於0.9億元、1.23億元、1.41億元。

收購完成後,上市公司並未發佈任何恆隆作物復產的公告。2018年5月3日,上市公司公告因政府要求連雲港化工園區進行環保集中整治,公司在相關園區內的子(分)公司已全面停產,其中便包括恆隆作物。恆隆作物至今尚未復產,無法實現2018年業績承諾。此次,亞邦集團等擬將承諾期限調整為恆隆作物復產之日次月開始的36個月,每12個月的淨利潤分別不低於1.23億元、1.41億元、1.49億元;如恆隆作物復產日晚於2019年12月31日,則上述三個業績承諾期間淨利潤分別不低於1.41億元、1.49億元、1.55億元;如恆隆作物在2020年12月31前仍未恢復生產,再另行協商解決方案。上述收購及調整業績承諾行為嚴重損害了上市公司和中小股東的權益。

一是控股股東用無效資產攫取了上市公司資金。2018年收購時,對恆隆作物價值的評估以其2018年4月前恢復生產,能正常經營為假設前提。上市公司收購恆隆作物時,恆隆作物因政府環保、安全集中整治而處於停產狀態,是無法正常經營、無法產生收益的“無效資產”。其次,根據上市公司2019年4月11日《關於重新調整控股子公司業績承諾的公告》,恆隆作物停產已至少一年,安全、環保設備提標改造仍需投入大量資金和時間,何時能復產經營尚不能確定。就是用這種無效資產,控股股東等攫取了上市公司鉅額現金。

二是收購款實質上已構成了“資金佔用”。上市公司“真金白銀”收購的資產是無法正常生產的無效資產,假如未收購此項資產,按照銀行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4.35%計算,9.04億元現金至少能每年為上市公司帶來3932萬元的利息收入。目前,恆隆作物不具備生產能力卻不履行補償義務,實際上已構成了對上市公司資金的佔用。

投服中心表示,堅決反對調整業績承諾,建議重新評估恆隆作物價值或控股股東進行回購。

一是堅決反對推遲業績承諾及補償。根據公告,恆隆作物2018年1至10月虧損2590萬元,不僅未給上市公司帶來利潤,還因虧損進一步蠶食上市公司權益。按原業績補償協議,假設恆隆作物2018年淨利潤為-2590萬元,交易對方應補償上市公司2.96億元現金,其中亞邦集團應補償2.14億元。亞邦集團不履行2018年業績承諾,直接侵害了上市公司利益。投服中心作為上市公司的股東,堅決反對推遲、更改業績承諾這種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為。

二是建議對恆隆作物的價值進行重新評估。根據2018年1月20日亞邦股份披露的《關於公司支付現金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的公告》顯示,收購時恆隆作物便已處於停產狀態,評估前提是其於2018年4月前能恢復生產,預測恆隆作物2018年-2022年的淨利潤分別為0.89億元、1.22億元、1.41億元、1.48億元、1.54億元,2023年及以後永續年的淨利潤為每年1.59億元,並據此評估出恆隆作物的價值。目前,恆隆作物一直處於停產狀態,何時復產尚不可知,2018年與2019年淨利潤合計極有可能為虧損,已不能滿足估值時的假設條件和盈利預測。如上市公司及控股股東執意要推遲業績承諾及補償,投服中心建議上市公司對標的資產的價值進行重新評估,並在評估值中扣除由上市公司承擔的提標改建投入,扣除在恆隆作物停產期間9.04億元收購款可產生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

三是建議控股股東亞邦集團等原價購回恆隆作物70.60%股權。調整業績承諾的方案顯示,如恆隆作物在2020年12月31日前仍未恢復正常生產經營或者在此之前出現關停、整合等情形,業績承諾主要責任方亞邦集團將與上市公司積極協商相關方案,採取一切有效措施維護上市公司利益,但並未給出明確、具體的方案,無法預防控股股東一再更改和延後業績承諾,逃避補償義務。投服中心建議,如出現恆隆作物遲遲無法復產或關停等情況,控股股東亞邦集團等交易對方以原價購回恆隆作物70.60%股權,並承擔停產期間恆隆作物給上市公司造成的損失。

亞邦股份除控股股東亞邦集團及一致行動人持股33.36%外,其餘均為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東。在2019年4月26日亞邦股份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調整業績承諾的方案時,亞邦集團作為關聯方將回避表決,表決結果將由中小股東來決定。投服中心呼籲廣大中小股東積極參會(現場和網絡)行權,表達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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