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警方發佈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一批典型案件

太原警方發佈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一批典型案件


太原公安機關成功偵破一起系列電信詐騙案

1月7日,太原市警方成功偵破一起系列電信詐騙案,抓獲1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2018年11月20日,太原尖草坪警方接到報警人溫某秀報案稱:2018年1月,其接到一個自稱是“**在線投資顧問公司安徽分公司”電話,稱可以指導其炒股獲利,但需要交納4800元手續費併成為會員。此後,溫某秀通過銀行櫃檯給對方銀行卡轉賬4800元,成為會員;隨後,又交繳納1.4萬元,成為高級會員。之後,投資顧問稱有一支可以漲30%的股票,需要溫某秀交納1萬元。溫某秀又通過銀行如數轉賬給對方。但溫某秀按照投資顧問提供的平臺,在炒外匯和期權期間,先後套進22萬餘元。

接警後,尖草坪警方與太原市反詐騙中心聯合行動,迅速成立專案組,展開深度偵查。民警發現,這是專門針對“股民”的一種新型詐騙。犯罪分子編造虛假公司,冒充證券業工作人員,與受害人取得聯繫,稱有專業股票分析團隊指導或內幕消息,可讓被害人快速賺錢,以此引誘被害人人購買會員服務,隨後實施詐騙。

專案組偵查發現,嫌疑人窩點地在安徽省合肥市,併成功鎖定主要犯罪嫌疑人張某、錢某龍的真實身份及作案規律。2019年1月7日10時許,專案組民警確定犯罪嫌疑人張某在安徽省合肥市某酒店的蹤跡,果斷實施抓捕。同時,另一路民警對在另一窩點的錢某龍等11名犯罪嫌疑人實施抓捕。至此,該犯罪團伙的12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獲。現場查獲作案用手機72部、電話卡113張、臺式電腦26臺、筆記本電腦2臺、涉案工作臺帳文件夾7個、話術單38張、客戶建檔表32份、工作筆記本43本。

經查,2018年3月以來,犯罪嫌疑人張某租賃安徽合肥某廣場A座某寫字間,併購買作案用電腦、電話等設備,夥同犯罪嫌疑人錢某龍、姚某、項某、嶽某飛、王苗某、李某等人,冒充“**在線” “**德”等公司名義,創建微信股票群,編寫詐騙話術,將自己包裝成分析師、業務員等角色,向受害人推薦股票,騙取受害人會員費。詐騙所得贓款,主要犯罪嫌疑人張志獲利50%,錢某龍、姚某、項某分別獲利15%,嶽某飛獲利3%,王苗某獲利2%,其餘業務員每加一個微信好友獲利20元。太原警方現已查證並破案127起,涉案金額80餘萬元,其餘261起案件正在核查中。

目前,張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詐騙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1名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審。現該案正在進一步深挖和全力追贓中。

太原萬柏林公安機關成功破獲一起電信詐騙案

2019年2月17日,太原市公安局萬柏林分局接到被害人高某報案稱,2015年至2018年的三年間,他被在網絡直播平臺相識某女以戀愛、結婚為由,騙取10萬餘元。

接報後,萬柏林警方立即組織調查。民警發現,三年來,受害人在網上與自稱叫“魏佳慶”的女子相識後,這個“魏佳慶”一直以網絡虛假身份與其處對象。隨著偵查的深入,民警確定這個“魏佳慶”並不是真實身份和名字。通過深入研判,專案民警追蹤獲知,犯罪嫌疑人常在一個叫“彩亭橋鎮”附近活動。時值元宵佳節,專案組民警驅車從山西出發,沿途經北京、河北等地,一路對嫌疑人進行摸排。抵達嫌疑人戶籍地河北唐山市玉田縣後,民警發現了嫌疑人此前一直隱瞞的真實身份及住址。經過連續4天的摸排走訪、蹲點守候,嫌疑人進入民警視線。

2月21日,太原萬柏林民警將涉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明抓獲。經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明,29歲,唐山玉田縣人。隱瞞真實身份,以與被害人戀愛、結婚為由,用虛假信息先後騙取被害人共計10萬餘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明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

太原公安機關成功偵破一起網絡詐騙案件

2018年10月20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接到被害人郭某娟報案稱:其在網上被騙4.3萬元。接報後,太原小店警方高度重視,立即選調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取證。

據受害人郭某娟稱,早前她通過微信,加入一個號稱能賺錢的投資平臺。此後,該平臺將她拉入“財富扛把子”“財富一”等微信群。受害人分多次通過網銀、支付寶、微信轉賬等方式,先後向該平臺方提供的銀行賬戶轉賬4.3萬元後,平臺方將郭某娟強行踢出微信群,且將其在平臺註冊的賬號鎖定。

3月19日,專案組民警經過縝密偵查,鎖定雲南籍李某、陳某、趙某輝有重大犯罪嫌疑。同時還發現,19日前後,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將結束在泰國的旅遊,於近日返回。抓捕民警兵分三路,一路前往山東煙臺對主要犯罪嫌疑人進行收網;一路對在太原的犯罪嫌疑人進行收網並扣押、凍結涉案資金,一路前往雲南玉溪、昆明組織收網抓捕。

3月24日0時,山西太原警方在昆明將雲南籍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陳某等抓獲。截至目前,太原警方共抓獲涉案的李某、王曉某、張元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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