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秋季臨平城區公辦小學學區範圍公佈!

臨平城區(指臨平、東湖、南苑、星橋4個街道)2019年秋季小學新生入學報名工作的有關情況今天正式出爐。

招生對象與類別

招生對象

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間出生的兒童。

招生類別

1.公辦小學

(1)第一類:戶籍在學區內的兒童。

A表生:兒童戶籍在學區內,且與父(母)戶籍、父(母)住房一致,以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以下略)為依據;兒童戶籍在學區內,且與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一致,以房產證為依據。

B表生:兒童戶籍在學區內,但住房不屬於上述類型。

當第一類申請就讀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按A、B表次先後順序及該表次兒童落戶時間排序錄取。未錄取的分流安置到周邊有空額的學校。

(2)第二類:戶籍不在學區內,但具有我區戶籍的兒童,其父(母)在學區已購房並實際居住一年及以上(以2018年5月31日以前取得的房產證為依據),符合遷戶條件的。

當通過審核的報名人數超過房產對應的學區學校空額數時,以房產證取得時間長短為依據予以錄取。未被錄取的學生,統籌安置到周邊有空額的學校。

(3)第三類:持有簽發地為城區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的適齡兒童。

符合隨遷子女入學條件的,根據隨遷子女取得居住證的時間,結合購房入住等因素進行排序,統籌安排入學。

在規定報名時間內未取得居住證,但預計今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證的隨遷子女,也應在規定報名時間內按要求完成報名工作。取得居住證後,應在8月31日前補交相應證明材料。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根據屬地資源實際進行統籌安置。

(4)其他類:

以下居住在城區的適齡兒童、少年:在餘杭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華僑歸僑子女,外籍華人子女,港、澳、臺籍人員隨帶子女(含港、澳、臺籍學生);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餘杭區人才居住證》《杭州市特聘專家證書》或屬地為餘杭的《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來餘杭創業和引進人才子女;工作地為餘杭區的迴歸和引進浙商子女;符合國家、省、市、區有關政策規定的高層次人才子女;駐地我區的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援藏援疆幹部子女等政策規定的兒童。

經核驗通過的其他類兒童,根據省市區相關文件要求,按照不同類別的安置辦法和教育資源實際,統籌安排。

2.民辦小學

民辦小學應招收我區戶籍與符合我區入學條件的兒童為主。

2019年秋季臨平城區公辦小學學區範圍

臨平第一小學

世紀校區

新豐、保障橋(滬杭鐵路線以南)、聯盟(南苑街以北)、水景、康城

傅老師

89187508

將軍殿校區

西大街、工農新村、邱山、河南埭、桂芳橋、武林、錢江、保障橋(滬杭鐵路線以北)、丁山、蘇家

徐老師

89187528

南枝校區

紅聯、聯盟(南苑街以南)、西安

顧老師

89186818

臨平第二小學

梅堰、廟東、廟前、紅豐、新顏、紅旗

季老師

89161816

實驗小學

東安、新安、龍興、長樹、新城、文儀、東湖、時代、臨城

祝老師

86144637

育才實驗小學

荷花校區

荷花塘、星火苑、星火、羅莊、星光、橫塘

肖老師

89170135

映荷校區

映荷、海珀

李老師

89366345

新荷校區

上環橋、藍庭

戚老師

89162581

信達教育集團

臨平第三小學

萬陳、龍安、南公河、乾元、石壩、禾豐、茅山、北沙

沈老師

89165055

臨平第五小學

胡橋、新塘、塘灣、雙林、丁塘、工農

李老師

89178703

小林中心小學

建富、屯裡、莊裡、陳家木橋、結網、順達(小林)

陳老師

86204832

南苑中心小學

高地、聯勝、錢塘、天萬

施老師

86320501

文正小學

翁梅、新梅、洋頭壩、萬常

沈老師

86162168

星橋第一小學

枉山、南星、湯家、星橋、星都、五雲、太平

金老師

86263260

星橋第二小學

賈家、安樂、萬樂、周楊、民樂、隆昌、香榭、班荊

倪老師

86266201

乾元中心小學

臨平城區統籌安排學校

沈老師

86251642

實驗小學

東湖校區

張老師

89177020

育才實驗小學紅豐校區

成老師

89366315

臨平第五小學雙林校區

李老師

89178703

報名流程

5月5日10:00-13日17:00

適齡兒童家長,登錄“杭州市小學一年級入學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入學管理系統),網址:https://xxbm.hzedu.gov.cn,登記入學信息,完成報名。公辦小學、民辦小學只能選擇一類填報。其中,選擇公辦小學的,按系統提示,根據兒童實際在一、二、三、其他類中選擇相應的類別(填報信息直接會影響後期的錄取,請家長慎重選擇);選擇民辦小學的,限填報一所學校。網上報名時間結束後,登記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溫馨提醒:網上報名開始後,為避免網絡擁堵,建議家長錯時報名。入學管理系統不支持手機、PAD等移動端操作,請家長使用電腦並選擇IE10以上、谷歌、火狐最新版本的瀏覽器。期間如遇無法正常訪問等特殊情況,請檢查網絡聯接是否正常、電腦瀏覽器是否存在兼容性問題等,也可撥打電話87077017諮詢)

6月19-20日

報名公辦小學的,由臨平教育輔導站指導學校做好核驗的通知工作。報名民辦小學的,由民辦小學發送面談短信通知。家長鬚保持註冊手機暢通。

6月22-23日

報名公辦小學第一類的,根據學校通知到指定地點(見附件)進行現場核驗,核驗通過的第一類兒童未超招生計劃的,學校直接錄取並通知學生父母;超計劃數的,由臨平教育輔導站根據排序分流安置到周邊有空額的學校,同一教育集團的戶籍生優先,錄取學校於6月29日17:30前完成錄取通知工作。

報名民辦小學的家長根據短信通知,帶孩子到學校進行面談。錄取的,由學校完成錄取確認工作。

6月22日

報名公辦小學第二類的,根據通知到臨平第五中學進行現場核驗。核驗未通過的第二類兒童,家長務必於6月23日17:30前到戶籍所在地學區學校進行核驗。

6月27日10:00-28日11:00

報名民辦小學面談未錄取的,可登錄“入學管理系統”,在未招滿的民辦小學中選擇一所學校進行網上補報名。

6月28日

14:00後,由民辦小學通知補報名家長面談相關事宜。

6月29日

民辦小學補報名家長根據短信通知要求,帶兒童到學校進行面談。錄取的,由學校完成錄取確認工作。

6月30日

公民辦小學同時進行第一階段錄取名單公示;所有報名民辦小學未錄取的,自動進入公辦小學第二階段錄取程序,民辦小學招生結束;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餘杭區戶籍適齡兒童,轉入戶籍地,由中心學校排序安置。

7月1-2日

報名民辦小學未錄取的城區戶籍兒童,根據“同類情況排序靠後”原則,排序安置。錄取學校完成錄取通知工作。

7月3-5日

核驗通過的第二類兒童,根據排序,統籌安置到周邊有空額的學校,錄取學校完成錄取通知工作。

7月6-7日

報名公辦小學第三類、其他類,以及符合第三類入學條件報名民辦小學未錄取的,根據通知到臨平第五中學進行核驗。核驗通過的等待通知;核驗未通過的,通知家長儘快帶孩子回戶籍地入學。

孩子在報名時還未領到居住證,現已申領到的,可在此期間到臨平第五中學補交材料,接受審核,並等待通知。

7月8-12日

臨平教育輔導站將根據轄區內教育資源情況,對核驗及審核通過的第三類和其他類兒童進行安置(其中報民辦未錄取的,根據“同類情況排序靠後”原則進行安置),錄取學校於7月12日左右完成錄取通知工作。公辦小學招生基本結束。核驗通過的其他類兒童,按照不同類別的安置辦法和教育資源實際,統籌安排。

8月20日

戶籍後遷入及已完成網上報名後期申領到居住證的,根據臨平教育輔導站通知到臨平第五中學補交相關材料,由臨平教育輔導站進行審核。

8月25日左右

後期補交材料的,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臨平教育輔導站統籌安排,錄取學校完成錄取通知工作。公辦小學招生結束。

如無特殊說明,以上具體時間均為:8:30-17:30。

報名諮詢電話:86225752;89263335。

附件:

2019年秋季臨平城區小學現場核驗安排表

類別

時間

現場核驗地點

備註

具體對象

攜帶材料

第一類

6月22日-23日

臨平第一小學南枝校區

報名臨平一小世紀校區、將軍殿校區、南枝校區的一類生

家庭戶口本

臨平第二小學

報名臨平二小的一類生

實驗小學

報名實驗小學的一類生

育才實驗小學

新荷校區

報名育才實驗小學荷花校區、映荷校區、新荷校區的一類生

臨平第三小學

報名臨平三小的一類生

臨平第五小學

報名臨平五小的一類生

小林中心小學

報名小林小學的一類生

南苑中心小學

報名南苑小學的一類生

文正小學

報名文正小學的一類生

星橋第一小學

報名星橋一小的一類生

星橋第二小學

報名星橋二小的一類生

第二類

6月22日

臨平第五中學

報名公辦小學第二類的

家庭戶口本;城區房產證(持有人為適齡兒童父母)。

第三類

7月6日-7日

臨平第五中學

報名公辦小學第三類的、符合第三類入學條件報名民辦小學未錄取的

家庭戶口本;適齡兒童本人居住證;父母有城區房產的隨帶房產證原件。

其他類

7月6日-7日

臨平第五中學

報名公辦小學其他類的

表後說明

其他類攜帶材料說明:

1.來餘杭創業和引進人才子女:家庭戶口本;在城區居住證明(房產證或房屋租賃證明);《人才居住證》原件;屬地為餘杭區的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勞動合同單位或營業執照名稱須與《人才居住證》服務處所一致。

2.外籍子女:兒童身份證明;父母一方或雙方在餘杭投資或工作證明;父母一方或雙方及孩子在城區居留證;孩子在餘杭無父母監護者,須提供經公證處公證的在餘杭監護人證明;杭州市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含生化全套、胸透檢查等)。

3.港澳臺籍人員隨帶子女:兒童的身份證明;在城區居住證明(房產證或房屋租賃證明);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餘杭區的工作證明(勞動合同或投資證明)。

4.高層次人才子女:高層次人才認定的相關證明;學生身份(戶籍)證明;在城區居住證明(房產證或房屋租賃證明)。

5.現役軍人子女:家庭戶口本;所在部隊的申請;所在部隊師以上(武警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予以認定證明。

6.其他政策規定的,可撥打諮詢電話,根據要求準備相關材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