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濟濼路穿黃隧道項目發佈房屋徵收,涉個人住宅約35戶, 你怎麼看?

小魚刺-改


洛口屬於濟南市市區,拆遷補償只按照國有土地拆遷標準,就是按照房產證證載面積補償,你家人口再多也只能是按照平方補償,住房是否困難不管,不享受農村按照人頭補償47平方每人的政策。

房屋置換和現金補償兩種方式

現金補償一萬四每平方,附近區位不如洛口的小區均價一萬八,補償款一平方買不到一平方。

房屋置換1:1,只有房產證證載面積可以置換,國有土地證範圍內房屋面積按照30%補償,通俗一點就是三個平方置換一個平方,(附近馬家莊一期國有土地證上房屋面積不在房產證的補償標準還是80%,二期卻降低到30%)。這些政策屬於國內最低置換標準。

臨時安置費是拆除的建築面積每平方每月30元,這個拆除面積只是房產證證載面積,商河縣城區棚改項目每平方每月84元,而且是國有土地證證載面積,洛口屬於濟南市市區區位比商河區好很多,為什麼臨時安置費這麼低,政策明顯比商河差很多。

還有‘’住改非‘’問題

濟洛路兩側產權為住宅,可因為臨街改做商用的住宅房屋,補償政策為《濟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實施細則》第十九條規定的‘’最多不超過實際用於營業的建築面積部分房屋評估價值的5%。

其他省市關於‘’住改非‘’的補償規定是:

例如①浙江省麗水市規定‘’可以享受商業用房補償政策‘’

②《瀋陽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第四十條‘’可按照經營性非住宅房屋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的70%標準補償,並可享受住宅房屋臨時安置補助費,搬遷動員獎勵,但不給予停產停業損失費補償。

③《開封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及補助,獎勵標準的暫時規定》第五條,‘’住改非‘’適當補償的標準,按其住宅房屋市場評估價與經營性用房市場評估價差額的80%給予補償。

由此可見,濟南市關於‘’住改非‘’的房屋補償是如此的低,令人髮指。

最後,談一談安置房的問題,安置房位於一期拆遷地馬家莊,自2013年馬家莊拆遷之後,直至現在(2019年)還是一片建築垃圾,荒草叢生,野狗出沒,一期被拆遷戶還在翹首以盼自己的安置房,有些年齡大的居民已經駕鶴西去還沒見到自己的安置房,如今拆遷辦又把安置房設置在這個區域,這無異於畫餅充飢,欺瞞矇騙被拆遷人,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住上這如海市蜃樓一般的安置房。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中規定,要切實的做到被徵地拆遷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重大工程項目涉及徵地拆遷的,要帶頭嚴格執行規定程序和補償標準。

另外,《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第十四條‘’被徵收房屋價值評估應當考慮被徵收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結構,新舊程度,建築面積以及佔地面積,土地使用權等影響被徵收房屋價值的因素。因此,房屋的價值需要考慮幾個重要因素,一,房屋的地理位置,二,房屋的使用用途,三,房屋結構與新舊程度。

《國土資源部關於切實做好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公佈實施工作的通知》中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保證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的原則,建立徵地補償標準的更新機制,適時更新徵地補償標準,把握好調整幅度和週期,先補償後搬遷,先安置後拆遷,不隨意降低原有生活水平,長遠生計有保障。

《物權法》第四十二條第三款規定,徵收單位徵收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

綜上所述,濟南市穿黃隧道工程拆遷補償政策嚴重降低了被拆遷居民的生活水平,而且被拆遷人長遠生計無法保障。

國家三令五申,先補償後搬遷,先安置後拆遷,而此補償政策中明確規定,不簽署拆遷補償要強拆,讓百姓心寒。


深藍的天狼星


這是國家政府部門的意思了?敲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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