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陽光政府”!雄安新區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見成效

人民網雄安4月24日電 為持續深化雄安新區“放管服”改革,日前,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完成行政審批標準化規程的系統編制,內容涵蓋行政審批設定依據、申請材料和審查要點、效能監督等多個方面,形成了依法合規、可操作性強的行政審批規範,新區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據介紹,雄安新區行政審批標準化規程編制是在充分研究行政許可法律法規、充分借鑑發達地區先進經驗做法的基礎上,去粗存精、科學規範的編制了382個事項規程,分為商事登記、投資工程、農林水利、市場監督、文教衛體、社會事務、市政環保、交通安全等8大審批業務鏈條,並涵蓋全部28個審批類別。

規程內容涵蓋適用範圍、審批主體、實施權限、設定依據、申請材料和審查要點、行政效力、效能監督等全部標準化工作要素。通過規程編制進一步健全了行政審批事項管理,釐清省、新區、三縣的事項管理層級和權限,規範了受理審批人員操作程序、事項名稱、事項範圍等內容,做到了審批事項清單化管理、動態調整、實時更新,為一窗式綜合受理、所有事項無差別受理審批打下良好基礎。通過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減少自由裁量權,使行政審批工作公開透明,確保依法行政。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也是“互聯網 政務平臺”的必要基礎,“互聯網 政務平臺”通過固化標準化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保障了受審分離機制的落實,釐清人、事、權的各個節點,做到科學合理的效能監督。

“本規程是提高新區政務工作效率,優化新區營商環境,提升群眾獲得感,打造‘陽光政府’、建設‘廉潔雄安’的一項重要舉措。”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工作人員說:“下一步,我們將持續完善健全行政審批標準化規程,建立行政審批標準化長效機制,為新區規劃建設作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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