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东营五名党员干部被通报!

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聚焦重点领域,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为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如下:

一、汀罗镇政府原科员、毛坨村原党支部书记张玉亭等3人侵占村集体资金等问题。2012年4月至2017年12月,毛坨村共收到县油工委(现更名为县油地融合发展服务中心)发放的油井看护费40.9万元。张玉亭与时任村文书罗廷山、村党支部委员王传甲私下协商,将其中24.1万元支付油井看护人员工资后,剩余16.8万元未计入毛坨村集体账目,而是由3人平分,每人侵占5.6万元。张玉亭连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罗廷山、王传甲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三人均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汀罗镇后墩村原党支部书记黄勇,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李增亮侵占村集体资金等问题。2012年4月至2018年2月,后墩村共收到县油工委发放的油井看护费31.6万元。黄勇、李增亮利用经手、管理该资金的职务便利,在支付油井看护人员工资后,剩余资金未计入后墩村集体账目,黄勇、李增亮分别将累计8.48万元、4.16万元占为己有,用于个人及家庭日常开支。黄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李增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纪律底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政治任务,出真招、办实事、求实效,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推进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聚焦扶贫、惠农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问题,加大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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