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稅務籌劃是怎麼做的?避稅的原理是什麼?

稅籌星


企業稅務籌劃是依據避稅的原理和合法的原則,確實降低企業稅負規劃的總稱。現行法律和稅務政策下,避稅主要通過:選擇適合的稅收減免政策、選擇特定地域或園區的特殊稅收優惠政策、選擇一個或者多個經營主體不同的組織形式三個方面突破,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

題中題主所述“最近接了很多說是幫企業節稅避稅的”,說明現實打著幫企業節稅避稅的個人和組織很多,且素質和專業水平參次不齊,魚目混珠的不少。提高警惕很有必要!

真正的稅務籌劃不當靠譜,而且合理合法!不包括魚目混珠之徒,混淆視聽的劣招損招,出事就消失得無形無蹤的所謂“納稅籌劃”者!

本文主要通過上述三方面的內容,簡要介紹一下企業稅務籌劃的原理和方法,僅供參考和討論,繼而大家共同提高。

一、選擇特定地域或園區的特殊稅收優惠政策

選擇特定的地域和園區,說明這樣的稅收優惠政策不具備普遍性。比如某地區某園區企業所得稅稅率25%(與其他地區一樣),但是地方留存40%的80%返還給園區的納稅人。這樣的優惠力度大,對於特定對象的納稅人非常有利,理論上其他地區的納稅人會轉移到該園區,繼而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企業所得稅返還金額=應納稅所得額*25%*40%*80%=應納稅所得額*25%*32%

園區企業所得稅實際徵收率=應納稅所得額*25%(1-32%)=應納稅所得額*25%*68%

也就是說,同一個納稅人遷入優惠園區,其應納稅額就打了個近7折!

二、選擇一個或者多個經營主體不同的組織形式

這種操作的原理是,根據一個項目或者相同屬性的多個項目,分解為幾個實際控制的不同經營主體,目的將適合增值稅優惠的業務放特定的主體,適合企業所得稅(亦或者變相為個人所得稅)優惠的另一特定主題,從而達到實際降低綜合稅負的目的。筆者理解這樣的方法和原理,有鑽相關法律和規範的空子的嫌疑。目前還沒有相關法律禁止的條款,今後這樣的政策變化比較大,且不可預知!

現實工作中,有一部分納稅人將利潤轉移到核定徵收的,適宜個人所得稅的經營主體。其自然人股東分紅的20%的個人所得稅,通過這樣的轉移,確實降低了稅負。但是,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對於關聯交易的查處力度,是這種方法的最大風險。

三、選擇適合的稅收減免政策

眾所周知,稅收減免政策是對所有納稅人是公開的!選擇適合的稅收減免政策體現的是稅收籌劃團隊,對稅法綜合運用和熟識能力的考驗。因此,專業能力和熟練運用和選擇,尤為突出!

比如,筆者長期服務中小企業,對於中小企業的稅優政策相對熟悉。2019年來最新的稅優政策,主要有普惠性稅優政策。增值稅的免徵條件有3個,中小企業稅務籌劃時,要往這3個條件靠攏;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條件俗稱533,企業在做納稅籌劃時,除了被動因素還應積極主動從管理上等多方面滿足此條件。主動滿足條件,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確實降低企業實際稅負!

四、不得不說的風險

因中小企業沒有專門的籌劃團隊,在納稅安排上,常以繳納的稅金多寡來考核稅務經辦人的工作能力,這是一個嚴重錯誤的認識。

因中小企業在選擇外部納稅籌劃團隊時,以不上稅或少上稅為唯一的考核指標,造成專業團隊被動迎合客戶需求或者專業團隊不敢接,魚目混珠的團隊渾水摸魚。最終吃虧的依然是中小企業!

現實中的實例:從2018年10月份開始,昆明某企業每月補稅金及滯納金30萬元以上,截止3月31日已經累計補繳稅款及滯納金超過430萬元。魚目混珠式的籌劃,讓多少納稅人賺10年的錢,不到半年時間就全部還回去!

五、綜述

企業以盈利為目的,逐利的屬性長久不變,無可厚非!稅收籌劃必須以合法和安全為前提,把現實的稅金延遲到將來繳納(偷逃稅款補可能實現),害人害己!稅務籌劃方法和手段萬紫千紅,誠信經營,依法納稅的社會責任感,是所有中小企業主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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