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各地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掀起凌厉攻势!

新疆各地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掀起凌厉攻势!

这是一场关系人心向背、治乱兴衰的伟大斗争!

这是压实责任、破解问题、回应期待的关键一招!

以中央督导为契机,新疆检察机关聚焦主攻方向,保持震慑攻势,在“打头“、“深挖”、“铲土”上持续用力,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

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

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两级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暨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动员会,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持续保持压倒性态势,配合有关部门强化线索摸排,落实举报人保护制度。要继续循线深挖,加强对各类线索和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把扫黑除恶和反腐败斗争有机结合起来。要把打击“保护伞”和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要落实“一案三查”要求,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继续扩大宣传,进一步营造打击黑恶势力的浓厚舆论氛围。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昌吉州人民检察院不断夯实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精心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学习。为保证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从快办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先后制定了《昌吉州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实施意见》等多项制度规定,为准确把握案件定性打下了基础。紧盯重点案件,强化工作效果,依法办理了张某某、牛某某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塔城地区检察分院

塔城地区检察分院采取“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广泛宣传发动,形成政治攻势”“突出严打方针,始终保持打击锋芒”“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强化法律监督,务求打击质效”“健全完善制度,加强督办指导”“延伸办案职能,促进管理创新”“总结办案经验,彰显斗争成效”等具体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阿勒泰市人民检察院

阿勒泰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迅速行动,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依托“机制建设”着力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6名员额检察官为成员的涉黑涉恶专案组,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17次、模拟法庭1次、微讲堂1次。依托“农民夜校”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讲。向广大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工作重心和任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70余人次。依托“走村入户”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

。为让更多的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线索摸排,走访农户100余户,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3000余份。依托“两微一端”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传。积极宣传检察机关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和成效,发布微信公众号8条、微博6条,同时在悬挂宣传横幅、展板4幅,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1条。

阜康市人民检察院

阜康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批捕关口前移,打破部门之间界限,组建了办案团队,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认真制定讯问提纲,出庭公诉,指控有力。办理了一起涉案17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昌吉州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办案人员对该案庭审进行了观摩。

福海县人民检察院

福海县人民检察院走村入镇扬正气,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统筹兼顾抓好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专题研究讨论、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明确扫黑除恶宣传重点,号召全院干警要有“一盘棋”的意识,积极主动行动,争取扫黑除恶家喻户晓,深入民心。

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重点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公布阿勒泰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电话。强化舆论宣传引导。检察干警以入户住户为契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举办讲座、现场讲解等方式,提高群众对黑恶势力犯罪行为的认识,积极举报涉黑涉恶有关线索。

麦盖提县检察院

麦盖提县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法院、纪委监委会商案件,在案件定性、证据标准、法律适用方面形成统一共识,确保精准打击。通过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畅通信息渠道。目前,已审结起诉涉恶案件8件。

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

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对10起恶势力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已批准逮捕26人。一是认真审查把关,体现“是黑恶一个不放过”的理念和决心。对1起涉嫌非法放高利贷,软暴力讨债的犯罪案件,经和侦查机关沟通补证后,依法认定为恶势力团伙犯罪。

二是深挖彻查不走过场。对2011年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回头看”,将发现的“保护伞”线索移交县监委和县扫黑办。三是加强宣传攻势,通过悬挂标语,举报箱,微信微博载体宣传扫黑除恶基本知识。通过干警走访住户,访惠聚工作队面对面开展宣讲,让每个老百姓都认识到什么是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的危害,从而达到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局面。

富蕴县人民检察院

富蕴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配备4名员额检察官专项办理涉黑涉恶类案件,派出检察干警20人次对县公安机关认定的两个“恶势力”团伙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建立联席联动机制,协调参加联席会议4次、庭前会议3次;深入县域五乡五镇和学校、社区、企业,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横幅、开展知识讲座、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宣传,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推进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拜城县人民检察院

拜城县人民检察院以零容忍、零懈怠的态度和措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律适用上,严格把握事实和证据标准,确保定性准确、程序合法,精准打击。在办案程序上,坚持分工负责与提前介入相结合,抽调精兵强将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固定证据,确保案件质量。建立健全会商联系机制,加强与公安局、法院会商、沟通,对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及时提出检察意见,力争将所有问题解决在起诉之前。

柯坪县人民检察院

柯坪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持续深入社区、学校、乡村、农贸市场、企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宣传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发放宣传资料,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生动形象地向基层群众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切实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支持力和参与度,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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