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丨深圳升級“禁菸令”:電子煙也被禁,禁菸場所吸菸直接開罰

我們都知道,

“吸菸有害健康”!

但許多菸民,

還是一如既往地抽著煙,

而不少人為了戒菸,

紛紛把煙癮投向了電子煙~

关注丨深圳升级“禁烟令”:电子烟也被禁,禁烟场所吸烟直接开罚

近幾年,

深圳的控煙行動如火如荼,

如今,深圳要升級“控煙令”,

打著“替代傳統香菸”、

“幫助戒菸”等宣傳標語快速發展的電子煙,

在深圳將被納入禁菸範圍。

关注丨深圳升级“禁烟令”:电子烟也被禁,禁烟场所吸烟直接开罚

4月23日,《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菸條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修正案(草案)》)首次提請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記者從會上獲悉,深圳將升級“禁菸令”,控煙範圍從室內拓展到室外購票或等候等人流密集區域,在禁菸場所吸菸者無需勸阻可直接開罰。此外,場所經營者未履行控煙職責的,以及菸草銷售者未依法設置標識的無需警告直接開罰。

《修正案(草案)》同時明確規定了菸草製品包括電子煙,吸菸包括使用電子煙。

关注丨深圳升级“禁烟令”:电子烟也被禁,禁烟场所吸烟直接开罚

1

拒絕二手菸!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臺等區域納入禁菸範圍

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原麗萍對此次修改做了說明。說明中提到,近年來,深圳市政府12345舉報投訴電話和無煙深圳微信公眾號接到的控煙投訴中,有較多是關於在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臺、等候隊伍等區域遭受二手菸侵害。市民對深圳市的控煙工作也提出更高的要求,不僅要求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許多市民也認為公共交通運輸站站樓行人出入口、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臺和等候隊伍所在區域以及部分公共場所行人出入口外側的室外購票區域和等候隊伍所在區域等室外人群密集區域也應當納入禁菸範圍。

此次 《修正案(草案)》將公共交通運輸站站樓行人出入口外側五米範圍內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臺和等候隊伍所在區域、《控煙條例》第八條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的場所行人出入口外側的室外購票區域和等候隊伍所在區域納入禁止吸菸的範圍。

以下為禁止吸菸的室外場所新規定:

(一)主要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學、活動服務的教育或者活動場所的室外區域;

(二)第一項規定以外的學校、培訓機構的室外教學區域;

(三)主要為孕婦、兒童提供服務的公園、醫療衛生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的室外區域;

(四)第三項規定以外的醫療衛生機構、文博單位、公園、旅遊景點等場所非吸菸點的其他室外區域。

(五)體育場館、運動健身場所的室外觀眾坐席、比賽賽場區域;

(六)公共交通運輸站站樓行人出入口外側五米範圍內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臺和等候隊伍所在區域;

(七)本款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場所行人出入口外側的室外購票區域和等候隊伍所在區域;

(八)人民政府根據舉辦大型活動的需要,臨時增設的禁止吸菸場所;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吸菸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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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使用電子煙=吸菸!深圳將電子煙納入控煙範疇

《修正案(草案)》明確將使用電子煙納入吸菸範疇,並增加規定了菸草製品和電子煙的定義。

新型菸草製品的出現對控煙工作提出了新挑戰。近年來,電子煙打著“替代傳統香菸”、“幫助戒菸”、“更健康、時尚”等宣傳標語快速發展,受到了越來越多年輕煙民的喜愛,甚至吸引部分非菸民嘗試吸菸。研究證明,電子煙並不是其所宣傳的那樣沒有危害,部分電子煙甚至危害更大。目前我國對於電子煙缺乏監管和標準,因此,有必要通過立法完善對電子煙等新型菸草製品的監督管理。

原麗萍表示,目前,全球已經有42個國家和地區禁止或限制在公共場所使用電子煙。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菸草專賣局於2018年8月30日發佈了《關於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的通告》,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危害。三是處於粵港澳大灣區內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杭州、南寧等市已規定公共場所禁止使用電子煙。

3

在禁菸場所吸菸的,無需勸阻可直接罰50元並當場收繳

控煙條例》規定了對在禁止吸菸場所吸菸的個人,要在不聽場所經營者、管理者勸阻的情況下,才予以罰款。《修正案(草案)》刪除了“不聽場所經營者、管理者勸阻”的內容,規定執法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十元罰款並當場收繳。

說明中提到修改原因是,禁菸場所均要求張貼禁菸標識,實際上已經對吸菸者給予了提醒和警示。在禁菸場所禁止吸菸已經成為社會大眾的共識,如果仍將場所經營者、管理者勸阻作為處罰的前提,已經不符合我市控煙工作的新態勢,也無法滿足市民對控煙的更高要求。

4

場所經營者和管理者未履行控煙職責的,取消警告直接處罰

《控煙條例》對場所經營者和管理者的處罰要先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才處以罰款。《修正案(草案)》刪除了警告,對場所經營者和管理者未履行控煙職責的行為,執法部門在責令改正的同時,直接予以相應處罰。

關於罰款的金額,參考2017年控煙條例執行效果評估對1111名禁菸場所經營者、管理者和3678名公眾進行問卷調查,結果顯示,52%的場所管理者和47.1%的公眾認為場所罰金設置為一千至五千元合適。綜合考慮執法部門要求、公眾、場所經營者管理者的訴求,《修正案(草案)》對場所的罰款進行梯度分檔,即將違法行為按三檔進行罰款,一是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一千元罰款;二是因違反同一條款受過行政處罰後再次違反的,處一萬元罰款;三是有阻礙執法等情形的,處三萬元罰款。

5

未設置吸菸有害健康標識的菸草銷售者,無需警告直接處罰

在《修正案(草案)》中增加規定“中小學校、青少年宮出入口路程距離五十米內不得銷售菸草製品”。

根據控煙執行效果評估調查,93%的學校周邊一百米內設有菸草銷售點,其中有76.3%的未設置吸菸有害健康的標識,69.6%的未設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菸草製品的標識。表明菸草銷售者未依法設置有關標識的情況比較普遍、突出。市衛生健康委提出,要加大對該行為的處罰力度。《修正案(草案)》採納了深圳市衛健委的意見,刪除了“警告”,規定了梯度罰款的內容,將對該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修改為“責令限期改正,處一千元罰款;因違反同一條款受過行政處罰後再次違反的,處五千元罰款;有阻礙執法等情形的,處一萬元罰款。

針對以上新猛招,

你是拍手叫好,還是想吐槽呢?

吸菸真的對身體不好!

為了大家的健康,

別再被煙所矇蔽,

你要遠離的,

不僅僅是菸草,

也包括電子煙!

校審:施翔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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