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男子在情人節當天起訴前女友,昔日恩愛情侶卻面對公堂

2019年2月14日,正值西方情人節,張某某一紙訴狀將艾某告上法庭,昔日恩愛情侶對薄公堂,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遵義男子在情人節當天起訴前女友,昔日恩愛情侶卻面對公堂

30歲的張某某與23歲的艾某,曾是一對令人羨慕的情侶,然而好景不長,終因性格不合而以分手收場。

在兩人在戀愛期間,艾某曾多次向張某某借錢,前前後後的借款加起來共計48000元。然而艾某在兩人戀愛關係終止之後,仍未償還所有的借款。

早在2018年10月14日,張某某和艾某就雙方的債務金額進行了結算,明確艾某共計欠張某某48000元。艾某寫下承諾書,承諾在11月30日之前償還28000元,剩餘部分在2019年春節前全部還清,並於當天償還了8000元整,但是在此之後,艾某就消失無蹤,再未履行剩餘40000元借款的承諾。

張某將艾某起訴至法院後,法院通知艾某到庭,艾某陳述欠款是事實,但暫無能力還清欠款。張某某念及兩人曾經戀愛關係,艾某在戀愛關係中也有所付出,自願減少了還款金額。

最終,經法院調解,雙方自願達成協議:由艾某在約定期限內,一次性償還張某某25000元。

在戀愛關係中雙方自願為對方投入適當金錢,並無不妥。

但涉及借款時,應該明確對方借款的用途和清楚自己的經濟能力,特別是借款數目較大時,需要保持一定的戒心,不要被愛情衝昏頭腦,不能為了幫助對方導致自己承受巨大的經濟負擔,雙方也應該協商好還款時間、如何還款等事宜,最好有書面約定和轉賬匯款記錄憑證。(遵義市匯川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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