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廳級幹部退休前受賄6000多萬元被判15年 三屆全國勞動模範晚節不保

本以為退休就可以“安全著陸”,從此安享“奢華”的晚年。孰料,退休一年之後還是應聲落馬,最終落得一個晚節不保的人生悲劇。

這說的就是海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理事長、黨委書記吳偉雄(正廳級)。1989年、1995年和2015年,吳偉雄曾三次榮獲“全國勞動模範”稱號。

今年1月31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吳偉雄有期徒刑15年。吳偉雄提起上訴之後,4月17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0年至2017年,吳偉雄利用職務之便,在工程發包、擔保業務合作、銀行貸款審批等方面收受李某等人6398萬多元(其中2000萬元未遂)。

收房收錢收到手軟

公開資料顯示,吳偉雄當過農民,當過上市公司老總,當過省會城市副市長,當過海南第一大金融機構領頭人,三次獲得“全國勞動模範”。

2017年1月,吳偉雄任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專職,正廳級),一個月後辦理退休手續。2018年4月28日,已退休1年多的吳偉雄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並於同年9月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

吳偉雄落馬後,他的違法違紀事實被披露。

2012年6月的一天,吳偉雄與妻子張某蘭商量在海口購買兩套住房,由吳偉雄想辦法解決,吳偉雄便找到了他的老朋友李某。

李某是海南瓊中某投資擔保有限公司董事長,2003年前後與吳偉雄相識。2010年至2016年,在吳偉雄關照下,李某先後在海南農信系統下轄的10家機構承接擔保業務,他一直心存感激。

吳偉雄開了口,李某自然“心領神會”。他立即打聽某小區是否還有房源。當得知該小區還有房源後,他馬上給吳偉雄打電話。吳偉雄表示同意買,並讓李某與張某蘭對接具體事宜。

法院查明,2012年6月11日,李某支付10萬元定金定購這個小區B棟301、302兩套房產,價格共158萬多元。同年8月15日,李某向袁某軍的海南某農業綜合開發有限公司借款148萬多元支付剩餘房款。

隨後,李某將兩套房產的鑰匙交給張某蘭,並按張某蘭的要求以“張瑞龍”的名義簽訂了前述房產的購房合同,這兩套房產已在相關部門辦理合同備案,但尚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

吳偉雄的“老朋友”鍾某魁也幫他付過房款。2008年下半年一天,鍾某魁到吳偉雄家中商談貸款事宜,得知吳偉雄要在北京購買一套價格約150萬元房子,鍾某魁當場說可以幫忙。

鍾某魁與吳偉雄早在1995年前後便相識。2000年,海南省教育廳、羅牛山公司和海南廣播電視大學合資成立海南職業技術學院。在時任羅牛山公司董事長吳偉雄的關照下,鍾某魁承建海南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公寓、食堂等建設項目。

不久,在海口市海甸島一家大酒店停車場,鍾某魁將150萬元現金交由吳偉雄岳父張某茂轉交吳偉雄,隨後張某蘭將150萬元取回並告知吳偉雄。

鍾某魁此舉讓吳偉雄很“感動”。2008年至2016年間,由吳偉雄暗中幫忙,鍾某魁及其控制的多家公司在海南省農信系統下轄市縣行社獲取多筆鉅額貸款。

2008年至2017年(2014年除外)每年春節前,鍾某魁均以拜年為名,在吳偉雄家中送給張某蘭10萬元,9年共計90萬元,張某蘭每次均收下並告知吳偉雄。

商界朋友贈千萬股權

2015年8月,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在網上對厚水灣項目資產進行拍賣,但3次拍賣均流拍。第三次流拍後,吳偉雄於2016年10月的一天約鍾某魁見面,提議鍾某魁成立新公司來競拍厚水灣項目,並可以幫忙解決貸款,同時提出要新公司10%的股權,鍾某魁則提出將新公司20%的股權送給吳偉雄。

考慮到自己不便直接持股,吳偉雄提出由其親屬胡某懷代自己持股。後吳偉雄考慮到胡某懷與其同為湖北人又有親戚關係,便交待胡某懷另找他人,胡某懷遂安排其公司員工代吳偉雄持股。

2016年11月2日,在鍾某魁協調下成立西部港灣公司,註冊資本1億元,實際上,吳偉雄既未繳股本金,也未承擔任何費用,但通過別人代持佔股20%。2017年初,吳偉雄得知鍾某魁被調查,便通知胡某懷儘快將西部港灣公司股份處理掉。

潘某平系中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海南農某實業有限公司等企業實際控制人,與吳偉雄是老相識。

2010年至2016年期間,在時任海南省農信社理事長吳偉雄的關照下,潘某平的7家關聯公司向海南農信系統有關機構申請獲得貸款共計55億多元。

2015年5月,潘某平為感謝吳偉雄多年來在貸款方面為其公司提供的幫助,向吳偉雄表示想購買海口農商行股權送給他,吳偉雄當時並未表態。事後,潘某平再次讓其司機楊某(吳偉雄的外甥)探聽消息,吳偉雄同意了。

此後,潘某平借用楊某等5個自然人的名義向海口農商行貸款6000萬元,用其中的4000萬元和潘國平自籌的部分資金以楊某的名義,按每股2.5元的價格購買海口農商行2415萬股權。2016年8月,上述股權變更登記到楊某名下。

法院查明,購股完成後,潘某平分別告知楊某、吳偉雄,楊某名下海口農商行的股權中有1600萬股(價值4000萬元)屬吳偉雄所有。在徵得吳偉雄同意後,潘某平將楊某代持的海口農商行1600萬股股權連同其購得的其他股權,一併用於向瓊海信用社質押貸款兩億多元。

庭審中一直低頭懺悔

2018年12月27日上午,在法警的押送下,吳偉雄戴著手銬走進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法庭。

當時的吳偉雄,頭髮花白,沉默寡言,聲音低沉,神情恍惚。整個庭審過程中,坐在被告人席上的他一直低垂著頭。

今年1月31日,海南省一中院認為,吳偉雄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價值共計6398萬多元(其中收受西部港灣公司20%股份,價值2000萬元未遂),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吳偉雄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350萬元。

一審宣判後,吳偉雄提出上訴。今年2月,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此案進行審理。4月17日,海南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定罪量刑,對部分財產處置依法予以適當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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