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法院一週拘留被執行人47人,執行到位金額超537.5萬元

為鞏固深化基本解決執行難決勝成果,南安法院保持亮劍姿態,堅持執行攻堅不停歇、執行力度不消減,依法公正高效開展執行工作,開展集中執行行動,掀起“夏季攻勢”。

一週以來,南安法院共拘留被執行人47人、拘傳23人、現場查封房產7處、財產設備1處、扣押車輛1輛,執結19件,執行到位金額超537.5萬元;和解3件,和解金額3.5萬元。

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為了“耍賴”,也是“怪招”連連。

被拘留前不忘轉移口袋現金

涉及一起追償權糾紛案件,官橋人郭某欠人錢後就常年在外,讓南安法院執行幹警找不到人。

近期,瞭解到被執行人郭某已悄悄回鄉探親,執行幹警果斷出擊,驅車趕往郭某家中。當執行幹警到達郭某家門口時,他自己打開大門,準備再次“外出”。

面對執行幹警突然出現,郭某先是提出要進屋拿東西,執行幹警就跟著他進屋,結果郭某什麼東西都沒拿就出來了。對於郭某這一舉動,執行幹警也是一頭霧水。等到出門時,郭某看到鄰居後,便從口袋中掏出厚厚的一疊現金,說是要寄存在鄰居那。此時,執行幹警才明白郭某之前進屋拿東西就是為了在被拘留前轉移口袋裡的現金。

被拘留的第二天,郭某的兒子主動和申請執行人協商還款事宜,並替父親履行還款義務,案件順利執結,執結金額10萬元。

一個買米的習慣“洩露”老賴行蹤

涉及借款合同糾紛,賴著5萬元的標的不還,羅東人黃某跟申請人打了近6年的“拖字訣”。對方申請強制執行後,黃某又跟執行幹警玩“躲貓貓”。

為進一步提高執行效率,全面無縫隙懲戒失信“老賴”,南安法院強化執行警務保障,成立專門警務組,查人找物不停歇,執行幹警瞭解到黃某固定會去羅東的一家米店購米。瞭解到黃某的習慣後,執行幹警事先做了行動預案。

4月18日,執行幹警見時機成熟果斷出擊。他們來到該米店附近等候,蹲守不到半個小時,執行幹警就看到了前來採購的黃某,便迅速將其拘留。

被抓之後黃某慌了,表示願意同申請人協商,先履行部分。

女子稱自己不是自己

2017年,南安的陳某(男)與黃某(女)因感情問題離婚,女兒歸陳某撫養,黃某每月支付女兒撫養費。後因雙方之間的意見分歧,黃某拒絕支付女兒的撫養費,陳某遂向南安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月19日,執行幹警來到被執行人黃某在羅東打工的店面,店面老闆卻稱店裡沒有這麼一個員工。正當執行幹警準備離開,一名長得很像黃某的女店員從裡屋出來,執行幹警再次詢問,該女店員也表示自己不是黃某。

於是,執行幹警當場打開卷宗,核對身份信息,眼看證據在前,黃某隻好承認。當即表示願意履行,案件順利執結,執行到位金額1.6萬元。

海絲商報記者 陳江濤 通 訊 員 林瑞婷 黃飛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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