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遠鎮派出所查處一起尋釁滋事案件

威远镇派出所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

近日,互助縣公安局威遠鎮派出所依法查處一起尋釁滋事案,違法行為人甫某某被處行政拘留並處罰款處罰。

威远镇派出所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

2019年4月3日11時許,互助縣威遠鎮鎮政府幹部魏某某到派出所報警稱:"4月1日15時許,我去威遠鎮某村協調甘某章與海東天潤實業責任有限公司農電改造項目土地佔用賠償糾紛時,村民甫某某無故對我進行辱罵,請派出所查處"。接警後,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開展調查,並將違法嫌疑人甫某某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詢問,經過辦案民警紮實認真的調查取證,查明瞭案件事實。

經查,2019年4月1日15時許,威遠鎮鎮政府工作人員魏某某到威遠鎮某村協調解決甘某章與“海東天潤實業責任有限公司”農電改造項目施工土地佔用賠償糾紛時,村民甫某某以電纜線經過自家屋頂對人體有輻射危害為由,向魏某某提出賠償要求,後施工方向甫某某出具了工程設計方案和電網線路對人體無輻射危害的書面說明,魏某某向其講解了不能賠償的相關政策,為此,甫某某對魏某某用汙言穢語進行辱罵,在當地造成了惡劣的影響。

甫某某辱罵他人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縣公安局依法作出給予甫某某行政拘留五日並處罰款二百元的處罰決定。

目前,甫某某已投送平安區拘留所執行拘留。

供稿 | 威遠鎮派出所

審核 | 蔡祥元

排版 | 尚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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