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各大快遞公司的快遞員未經允許將快件放代理點,並直接顯示他人簽收,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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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事,我的確是有話要說!

本來對這件事並沒有太關注,因為已經很久沒有網購了,但是這次在淘寶買了些東西,今天提示快遞員在派送中,於是就在家等,但是卻接到一個自稱是菜鳥驛站的電話,說快遞已經到了驛站,要我去拿。我去了,我一到,給工作人員看了短信,對方就拿出了快遞,同時拿出掃碼槍掃碼,掃碼完我的訂單狀態就變成了已簽收!

我個人認為,這個流程是有問題的!

首先網購就必須有一個驗貨的過程,比如在網上買了一部手機,你一掃碼就直接變成簽收了,那麼如果萬一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了意外,手機摔了磕了,這個責任該如何追責呢?這極有可能變成扯皮事件,商家推快遞,快遞完全可以說貨物有損壞你為什麼要簽收?簽收後再說壞了,那就是顧客自己摔了。這特麼誰還說的清楚!

第二個問題,也跟上一個差不多,如果商家給你發個假貨,比如說你買部手機,他給你發了一部模型,你簽收後,開包驗貨發現貨不對板!那是不是又可以說成你已經簽收了,說明你已經認可了貨物?這個是你自己換的?

最後一個問題,快遞費的計算是從商家發貨地址到收件方地址這一段快遞公司提供的遞送服務來計算收取的,A把貨物收件方地址以及快遞費一併交給快遞公司,快遞公司收件,這就已經形成了一份合同,履行合同是快遞公司的責任和義務,你沒有經過收件方允許就把快件往菜鳥驛站一扔,讓收件方自己去拿!這明顯是一種違約!快遞公司會說,我們已經把你的快件送到離你家最近的驛站了,你去拿一下又有什麼關係?如果這樣也可以的話,那麼以後就好玩了,你買張機票,從中國北京到美國紐約,飛機直接把你送到華盛頓,好了,我已經把你送到美國了,你自己去紐約吧!行嗎?

快遞公司這一舉動,無非是降低自己的成本,而把本來應該是快遞公司的工作,轉嫁給了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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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現在這種情況蠻正常的,雖然作為一個經常網購的人也覺得這樣真的給我們帶來了很多的不方便,但是通過我經常和快遞小哥聊過之後發現,其實這個真的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因為現在網購行業真的非常發達,每天小哥需要派件的量到了一個完全依靠自己是送不完成的狀態,所以他們只能通過這樣的方式來完成自己的工作。

當然這裡有的人會說自己是付過了錢的,但是你們要知道,現在大部分的賣家為了能夠降低更多的運輸成本,是將快遞費也一再壓縮了的。

這個時候是不是又會覺得這個是商家的問題了,其實也不能完全是商家,現在很多人對價格真的是非常的敏感,為了降低頁面的價格,降低運輸成本也算是商家的一個出路。既想要便宜的產品又想要獲得高品質服務,幾乎是不可能的。

就好比大家用到的順豐,其實順豐之所有能有這麼好的服務,和他們本身收的高額運費是有很大的關係的。

所以這樣的情況下快遞公司是不能添加更多的員工來達到提高品質的目的的。

即便如此,也希望快遞小哥在看到一些大包裹等不便領取的物件的時候諮詢一下收件人是否需要送貨上門。

另外不要隨意簽收收件人的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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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收快遞這件事,米哥也是經常網購的人,也有必要來說一下自己的觀點,其實如果站在對方的角度看一下問題的話,就會心裡釋然很多了。

各大快遞公司的快遞員之所以把快件放在代理點原因

米哥居住的小區是高層小區,33層樓高,基本上每棟都設置了豐巢箱,那麼平時快遞員基本上把送貨時放在快遞櫃,收件人可以根據個人的時間去快遞櫃取一下,這是非常方便的,但如果碰到大件放不下或是送單比較少的話,有時快遞員還是會送到家門口。但有時快遞員也放在快遞代理點,主要是以下幾個原因,豐巢箱滿了,要投遞的快件太多了,或是收件人電話打不通,聯繫不到收件人。


費用和效率也是一個問題,不然沒人幹快遞員了

基本上一個普通快遞的郵寄費,就10-15元,那麼收寄員提成,快遞公司運輸,再到送件員能收的提成也是3-5元左右,如果放在代理點也需要支付1-3元元左右的費用,如果每個快遞員送到收件人手上,那麼一個快件大約要15-30分鐘,可想而知一個快遞員一天能送多少個件?大約50件是最大量了,150元/天,那麼還有誰來幹呢?還有最令快遞員頭疼的事不斷髮生,打收件人的電話總是因為電話打不通(或是在工作或是在開會或是沒帶手機等等),送到收件人家裡又沒人,放在門口又怕快件丟,花了時間精力聯繫不上,最後還有個別收件人還不滿意,投訴快遞員扣除獎金。


總之,幹哪行都不容易,快遞物流給了我們太多生活的方便,我們在享受這種便捷的同時,不要一味地苛求他人怎麼樣,包括一些美團外的,雖然你花了錢,但也要一種體諒他人工作辛勞的心,不要以為出了個幾元錢的快遞費,就要享受至尊無尚皇帝般的服務,如果可以,把你的快遞費提高到30-50元/件,你能接受嗎?體諒他人的工作不容易是一種美德。

所以米哥認為,如果沒有造成大太的不便,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代理點在代理接受的情況至少保證外觀不要損壞就可以了,這樣的話對收件人來說,取件也方便,時間上也自由,也沒有什麼可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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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快遞是要求派送到客戶手中,也就是送貨上門。但現在,一般只有順豐才能做到。首先是公司文化,四通一達,現在是走量,每個快遞員每天派件任務繁重,多出順豐三四倍,單價低,量大工資才有保證,才能完成所謂的快捷時效,不然要扣款。客觀上做不到派件到手。而且很多時候收件人不在家,驛站的話都是選擇派件一公里內代放點,也是一個較為安全的存放之所。只是一條短信發給收件人,沒有電話通知,很多人覺得難以接受。順豐堅持高質量服務,派件到手。所以很多貴重物品,單位文件都會發順豐。然後單價高,派件少。有條件,有時間派件到手。這就是現在快遞業的兩級分化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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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都是快遞公司快遞員為了自己省事不經過收件人同意就把快遞件放到快遞箱裡做法是嚴重不對的,要是收件人不在家情況經過本人同意才能放進快遞箱,人家在家就應該把快遞送到收件人家裡,現在全國快遞公司快遞員大多都是不管收件人在不在家也不給收件人打電話就直接把快件放到快遞箱裡然後個號收件人發個短信通知自己去取,收件人還沒有取快件呢就已經顯示快件已簽收,收件人就是為了方便才在網上購買的商品,如果都是自己去取快遞那在網上購買商品幹啥,再說快遞不把快遞送到家裡那要快遞公司快遞員幹啥直接去快遞公司網點去取就完事了,希望國家出臺快遞公司送快遞到家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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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說驛站代收點不死就沒有好日子過,我就笑了。你信不信如果驛站代收點快遞櫃死了,倒黴的是收件人。法律法規是規定要送到收件人手裡,可現實就是很多做不到,如果不是驛站代收點快遞櫃,我敢百分之百的告訴你,沒人做快遞員。目前這種情況,快遞員寧願頂著被投訴的危險依然會給您放到這些地方,不信你試試。對,投訴,投訴成功率高了依然沒人做,不信?不信的話我號召大家都投訴,投訴到底。還有一點,法律規定按地址派送到收件人手裡,注意是按地址,沒規定是送貨上門,所以你以後就把家裡地址寫清楚,哪個小區哪個樓哪個房間,越詳細越好。收件人名字要真名。信息要真實,真的足以引起某些人的興趣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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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快遞員把快遞放到代收點個人有幾點看法

1、等待時間過長,影響投遞效率

一些小區或單位需要聯繫收件人下樓或者到單位門口取快遞,往往有些人說馬上到,可是還是會等十幾二十分鐘,這段時間往返快遞點取一次快遞了,要是每個人都這樣,那麼快遞員一天的工作可想而知,根本完不成,還要面臨一定的罰款。

2、快遞放樓下易丟失

面對需要上樓送貨上門的區域,快遞員有苦難說,現在快遞員的送貨工具基本上是電動自行車或三輪車,在快遞員上樓送貨的同時,樓下一車快遞暴露在光天化日下,如果快遞丟失,快遞員將會承擔快遞丟失相應的賠償,還有快遞丟失罰款。

3、快遞代收點服務正在逐步全面

現在快遞代收點服務正在逐步全面,很多代收點都提供送貨上門服務,而一些白天不在家的人也希望小區內有代收點幫他們代收快遞,快遞員支付一定的費用把快遞投放在快遞代收點,並且代收點又能提供一定的服務,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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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頭條監視了我!前兩天就發生在我身上,頭天顯示本人簽收,第二天傍晚還沒收到貨,打了不下十個電話,下樓準備查看時在陽臺看到快遞員把我的貨放小賣部了,接著語音撥我的號碼我直接掛了!一見面問他為什麼本人沒拿到貨就簽收?他確說放在這我自己不來拿,還一直提醒我要給小賣部代收費,我在想他們是不是一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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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碰到過,我及其不喜歡這樣做法。就差30米距離就不送到地方非要放小超市裡。然後你在給2――5元不等看守價給小超市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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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不經用戶同意擅自存放菜鳥驛站的快遞員,以下辦法非常有用:首先堅決不使用菜鳥裹裹,也就沒有了tm白名單或黑名單。收貨地址備註:拒絕菜鳥驛站代收!有快遞員膽敢擅自存放菜鳥,菜鳥短信視為垃圾短信、菜鳥電話視為騷擾電話、第一時間找賣家處理(24小時不能送達馬上退款)!還可以投訴快遞員、72小時不能滿意解決打12305郵政申訴!此間快遞員膽敢電話威脅⚠️錄音報警備案!被連續三次投訴的快遞員直接下崗!笑著滅了他!如果想整治你社區裡令人厭惡的菜鳥驛站更簡單了:當地公安消防舉報熱線!保管百分百菜鳥驛站的消防安全有問題!

別說快遞員不容易!誰的工作都不容易,單方面要求別人同情理解的就是耍流氓!

別說你喜歡被菜鳥驛站代收!你喜歡是你的事,人家不同意是人家的權力!

別說什麼一塊錢一個件、花一塊不能享受20塊的服務!關於快遞費不論多少都是快遞公司的定價,做不到還承諾就是欺詐!

別說快遞員的派件費低派單量大送不了!那你的快遞公司制度不合理、沒有基本的勞動保障!

別說什麼大勢所趨、順勢而為!那是資本市場的壟斷資本家鼓吹欺騙民眾的洗腦!

別說什麼三通一達都得聽菜鳥的!哪個快遞公司都要遵規守法,違反了“郵政法”和“快遞暫行條例”即使你們上面有關係,郵政總局不管不問,但是每一個收件人都有權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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