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普及掃黑除惡知識環節
我們一起學習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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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總藍圖”是什麼?
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自2018年1月開始,至2020年底結束,為期3年。
2018年:治標。啟動,打掉一批涉黑涉惡組織,懲處一批黑惡勢力“保護傘”,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突出問題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治根。攻堅,對已偵破的案件循線深挖、逐一見底,使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
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取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壓倒性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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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五個堅持”:
堅持黨的領導、發揮政治優勢;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緊緊依靠群眾;
堅持綜合治理、齊抓共管;
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
堅持標本兼治、源頭治理。
3
“掃黑除惡”中的“黑”與“惡”指的是什麼?
“黑”是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
“惡”是指惡勢力、惡勢力犯罪集團。
4
“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哪“四個特徵”?
1.組織特徵。較穩定、人數多、有明確的組織者。
2.經濟特徵。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利益,有經濟實力。
3.行為特徵。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為非作惡。
4.危害性特徵。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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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勢力”的特徵及具體表現是什麼?
1.一般為3人以上(相對固定);
2.經常糾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
4.多次為非作惡,欺壓百姓,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5.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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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黑惡勢力“保護傘”?
1.對象為國家公職人員;
2.利用手中權力;
3.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等。
7
“掃黑”與“打黑”有什麼區別?
打,打的只是一個點;掃,掃的就是一大片,對廣度、深度、力度提出了更高要求。“打黑”更多是從社會治安角度出發;“掃黑”是從夯實黨的執政根基、鞏固執政基礎、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範圍內,更全面、更深入地掃除黑惡勢力,更加重視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齊抓共管。雖然一字之差,但反映的是黨中央國務院保障人民安居樂業、保障社會安定有序、保障國家長治久安的堅定決心。
8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的規定是什麼?
組織、領導和積極參加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境外的黑社會組織的人員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展組織成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兩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9
“三個結合”指的是什麼?
把專項治理和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結合起來;把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和反腐敗、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把掃黑除惡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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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兩個一律”指什麼?
對涉黑涉惡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後腐敗問題;
對黑惡勢力“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今天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知識”
你都學到位了嗎?
黑惡不除,百姓難安。有黑必掃,除惡務盡。檢察院呼籲廣大市民,積極檢舉揭發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對黑惡犯罪線索舉報人,嚴格保密,依法保護。
文案:達尼雅、武帥傑、賀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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