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 | “河北淶源反殺案”回顧

這起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終於塵埃落定,兩位老人摘下“犯罪嫌疑人”的帽子,成為法律認可的正當防衛者,終獲清白

2019年3月3日,河北省保定市淶源縣天氣不錯,略有微風。

一大早,淶源縣看守所民警對剛吃過早飯的王新元說,檢察院決定不起訴他了,他可以離開了。已經在這裡待了7個多月的王新元咧著嘴笑了。從檢察機關工作人員手中接過不起訴決定書後,王新元卻又掩面抽泣起來。

這起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終於塵埃落定,兩位老人摘下“犯罪嫌疑人”的帽子,成為法律認可的正當防衛者,終獲清白。

235天前那個深夜,52歲的王新元和53歲的老伴趙印芝嚇傻了,老兩口在漆黑的院子裡瑟瑟發抖,旁邊是頭頸部流血的王磊,這個剛剛還喊打喊殺的26歲男子已不能動彈。

此後,是關於案件性質認定的膠著,是輿論對於案件的熱議,是王新元夫婦和女兒王樂(化名)、兒子王歡的焦慮與等待。當一家四口重聚的一刻,相擁而泣給這起案件畫上了一個令人滿意的句號。

時近春分,天氣愈暖,王新元夫婦準備播種玉米了。

求愛糾纏

“我情竇還不開/你的襯衣如雪”。

現實總沒有想象的那樣好,王樂的花樣年華里沒有迎來朴樹《清白之年》描寫的“陽光灑在楊樹上/風吹來/閃銀光”,一年前的那個春天,給她留下的只有慨嘆。

2018年寒假,尚在河北省張家口市一所高校就讀大二的王樂來到北京打工,在一家飯店當服務員,一個月3000多元的薪酬能夠幫助她的家庭減輕負擔。王樂此前告訴媒體記者,因不放心她獨自打工,母親趙印芝也從老家保定市淶源縣烏龍溝鄉鄧家莊村到該飯店做洗碗工。

“王某某於2018年1月寒假期間,到北京其母親趙印芝打工的餐廳當服務員,與在餐廳打工的王磊相識。”保定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對“淶源反殺案”決定不起訴有關情況的通報》中如是描述。

對於王樂來說,在北京和王磊的相識就是噩夢的開始。

同在飯店打工的王磊比王樂大幾歲,出生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農村,輟學後入伍當兵,退伍後在外打工。身高1.8米的王磊身體強健,給飯店打工同事的印象是性格衝動執拗,曾與同事拌嘴甚至發生衝突。

不長的共同時光裡,王磊與王樂等同事常常在一起吃工作餐,天南地北海聊的年輕人們的距離逐漸拉近。一個多月後,王樂結束寒假回到學校,但和王磊的交流甚至比打工時更為頻繁。王磊經常的噓寒問暖讓王樂突然意識到:這個健壯的小夥子喜歡上自己了。

正式表白發生在王樂再次來到北京時。2018年五一小長假前夕,王樂來北京看望仍在打工的母親,準備之後再回河北老家。接到王樂來京信息的王磊欣然去接站,在回飯店宿舍的出租車上,王磊向王樂表白了。

王磊聽到的是王樂的拒絕。

在王樂看來,自己拒絕的意思其實表達的已經很充分。當王樂意識到王磊的心思後,曾不止一次地在微信上告訴王磊,她只是把他當哥哥,而且自己也有男朋友。然而,王磊卻並未停止追求的腳步,頻繁的聯繫和偶爾的“小驚喜”讓王樂感到有些對不住王磊,可拒絕的意思始終明確。

“王磊多次聯繫王某某請求進一步交往,均被拒絕。”保定市檢察院如是描述。令王樂沒有想到的是,王磊的瘋狂糾纏才剛剛開始。

2018年4月29日下午,王樂來到北京的第二天,王磊把她約出來,兩人來到附近的公園。整整一夜,王樂沒能回到飯店宿舍,王磊不讓她回。在後來的報警資料中,王樂將那一夜的遭遇描述為“(王磊)強姦未遂”。

第二天清晨,已經著急尋找王樂許久的趙印芝和同事在公園見到了兩人,雖然王樂跟著母親走了,但王磊卻始終尾隨,一直跟著她們來到淶源老家。

王新元看王磊見不到王樂不會善罷甘休,乾脆帶著他到當地派出所。經過派出所民警調解,王磊表示不會再來淶源,可一出派出所他立即反悔了。此後直到王磊生命結束,他對於王家的騷擾一直沒有停止,甚至逐漸變本加厲。

“同年5月至6月期間,王磊採取攜帶甩棍、刀具上門滋擾,以自殺相威脅,發送含有死亡威脅內容的手機短信,揚言要殺王某某兄妹等方式,先後六次到王某某家中、學校等地對王某某及其家人不斷騷擾、威脅。”保定市檢察院通報稱。

2018年5月16日,得知王樂已返回學校的王磊追到了張家口。王樂趕忙通知父母和同學。很快,王新元夫婦趕到學校,給王樂請假把她接回了家,而王磊也跟著來到淶源。

此後一段時間裡,王磊又多次來到學校尋找王樂,在學校裡遊蕩。為此,2018年5月31日,王樂就讀的學校還專門制定了應急預案保護王樂、防範王磊。

就在當年5月中旬這次騷擾中,王磊第一次進入到王家院子中,當他發現院中無人時,還給王樂發短信,質問其家人為何不在。看到此情況,王新元夫婦報警尋求幫助。也就在這次騷擾中,王磊開始持械與王家人對峙,但一聽聞報警就跑開,甚至躲到山裡。

檢察機關認定,“王某某及家人先後躲避到縣城賓館、親戚家居住,並向淶源縣、張家口市、北京市等地公安機關報警,公安機關多次出警,對王磊訓誡無效。”

面對開始持械的王磊,躲無可躲的王家人開始自我防範,不僅借來兩條狗護院,還在院子裡安裝了監控設備,在臥室放置了鐵鍬、菜刀、木棍等,並安排王樂不定期更換臥室。

入室行兇

“自己選擇的路,別說爬,死,也要死在這條路上!”這是王磊一個微信號的簽名。

一語成讖,悲劇臨近。

2018年初夏,經過王磊的幾番騷擾,不僅王家不堪其擾,整個村子都沉浸在一個持刀遊蕩的影子籠罩下。

“經常帶刀遊蕩在我村,我村村民天黑就不敢外出,對我村村民的生活和人身安全造成了極大的威脅。”一份淶源縣鄧家莊村委會出具的材料如是說。

“我要糾纏你20年”,王磊將這樣的短信不時發給王樂。等到2018年6月,再次來到村裡的王磊則開始向王家高喊“不在一起就殺你全家”“要當著你全家面強姦你女兒”。

王樂的哥哥王歡已經成家,沒有和父母住在一起。王新元夫婦和王樂居住的院子是村裡的保障性住房,位置較偏,距離村子較遠,附近只有兩戶人家。

已經被王磊嚇壞了的王樂在自己的枕頭下邊放了一把菜刀,甚至一家人還做了王磊入院的預案:趙印芝和王樂負責報警,王新元出去拖住王磊。可當王磊真的翻牆入院後,當初的預案完全被慌亂取代。

首先聽到狗叫起身的是王新元,已經睡下的他來不及穿衣服,只穿著內衣就拎起鐵鍬衝出房子。彼時,2018年7月11日23時許,王家院子裡一片漆黑,藉著街上路燈照進來微弱的光,王新元看到王磊已經進入院內,手中拿著兇器。

為了保護妻女,王新元沒有開燈,出屋時還牢牢帶上了門,他與王磊隨即打作一團。看到丈夫不敵強壯的王磊,趙印芝也持菜刀出屋加入打鬥。

王磊這次顯然是有備而來,經調查,他於當天17時許到達淶源縣城,購買了兩把水果刀和霹靂手套,預約了一輛小轎車,並於當晚乘預約車來到王家。

對於這段案情,淶源縣人民檢察院在不起訴決定書中如是描述:“23時許,王磊攜帶兩把水果刀、甩棍翻牆進入王某某家院中,引起護院的狗叫。王新元在住房內見王磊持兇器進入院中,即讓王某某報警,並拿鐵鍬衝出住房,與王磊打鬥。王磊用水果刀(刀身長11cm、寬2.4cm)劃傷王新元手臂。隨後,王某某之母趙印芝持菜刀跑出住房加入打鬥,王磊用甩棍(金屬材質、全長51.4cm)擊打趙印芝頭部、手部,趙印芝手中菜刀被打掉。”

王磊此行的目標顯然是王樂,當他看到王樂拿著菜刀跑到院中時,立即直接向她衝來。菜刀沒能擋住王磊,他一刀傷到王樂腹部。王樂轉身往屋裡跑,王磊在後追趕。為了保護女兒,王新元夫婦追打王磊,三人扭打在一起。

有媒體報道,打鬥過程中,王新元夫婦及王樂均不同程度受傷,其中王新元被刺三刀,王樂身中一刀,趙印芝頭部被打一棍。而身強體壯的王磊之所以在打鬥中傷勢較重致死,則是因為他追上王樂後,用胳膊死死勒住王樂的脖子,其身後被王新元用鐵鍬猛擊,並在與王新元夫婦的打鬥中倒地。

檢察機關的審查還原了當時的現場情節:“王磊用右臂勒住王某某脖子,王新元、趙印芝急忙衝上去,趙印芝上前拉拽王磊,王新元用鐵鍬從後面猛擊王磊。王磊勒著王某某脖子躲閃並將王某某拉倒在地,王某某掙脫起身後回屋拿出菜刀,向王磊砍去。”

其間,王樂掙脫後回屋用手機報警兩次。當她再次出屋後,只看到父母癱坐在一旁,滿身都是血,王磊已經躺倒在地。

王樂在屋內時,按照檢察機關描述,“王新元、趙印芝繼續持木棍、菜刀與王磊對打,王磊倒地後兩次欲起身。王新元、趙印芝擔心其起身實施侵害,就連續先後用菜刀、木棍擊打王磊,直至王磊不再動彈”。

事後,王新元、趙印芝、王樂三人在院中等待警察到來。

有媒體描述了這樣一個細節——王新元對王樂說:“你不知道家裡欠別人多少錢,欠的外賬要還。”聽到這話,趙印芝小聲應道:“放心,只要我活著,用孃家的錢也會把賬還清楚。”

民警趕到現場後,發現王新元身上多處有傷,當即將其送往醫院。經鑑定,王新元胸部、雙臂多處受刺傷、劃傷,傷情屬於輕傷二級;趙印芝頭部、手部受傷,王樂腹部受傷,均屬輕微傷。

在短短几分鐘的打鬥中,王磊已經死去。經鑑定,王磊頭面部、枕部、頸部、雙肩及雙臂多處受傷,符合顱腦損傷合併失血性休克死亡。

“即使搭上自己的命也要保全、拯救老婆孩子,我是一家之主,我保護不了她們,我活著也就沒有意義了。”在與律師談話中,身處看守所的王新元說,如果時光倒流,重新審視這個事,他也想不出更好的方法了。

正當防衛

人命案,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案由是“故意殺人”。

王新元夫婦和王樂很快就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刑事拘留。2018年8月18日,王新元夫婦被批准逮捕,王樂當日被取保候審。

在王磊父親看來,自己的獨子王磊的死亡,是王家三口“殘忍地殺害”,他對媒體說:“殺人償命,法律是公允的。”

在鄧家莊村的村民看來,即便是“殺了人”,但事出有因。案發後,在村民的要求下,鄧家莊村委會向淶源縣檢察院出具了一份《證明》材料稱,“王新元自身殘疾,家庭困難,在我村人緣極好,從未與人發生過口角,是位老實守法人員;王樂、趙印芝在本案件中受到傷害,懇請司法機關對王新元一家從輕處理”。

根據偵查情況,淶源縣公安局認為“犯罪嫌疑人王新元、趙印芝、王樂的行為已觸犯刑法,涉嫌故意殺人罪”。之所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是因為在王磊倒地後,趙印芝仍有劈砍行為,公安機關認為這種行為“手段較為殘忍,不計後果”,據此未認定王新元夫婦系正當防衛。

在給淶源縣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變更強制措施建議書》的回覆中,淶源縣公安局將此理由進行了詳解:“王磊受傷倒地後,趙印芝在未確認王磊是否死亡的情況下,持菜刀連續數刀砍王磊頸部,主觀上對自己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持放任態度,具有傷害的故意,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

“趙印芝、王新元為保護一家三口人的生命安全殺死王磊,實屬無奈,其行為具有刑法規定的正當防衛性質。”淶源縣檢察院的這份建議書表示,趙印芝主觀上沒有殺人的故意,客觀上造成王磊的死亡是屬於刑法規定的正當防衛性質,建議對趙印芝變更強制措施。淶源縣公安局並未採納檢察機關的建議。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件發生在2018年7月11日,備受關注的“崑山反殺案”此時尚未發生,最高檢也未印發涉及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案發後的6個月裡,這起案件並不為公眾所知。

今年1月18日,有媒體對這起案件進行報道,對案件概述為“反殺”,與“崑山反殺案”遙相呼應。此後,“河北反殺案”或“淶源反殺案”成為這起案件的通稱。

2018年10月17日,淶源縣公安局以王新元等人涉嫌故意殺人罪,向淶源縣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檢察機關於2018年11月14日、2019年1月25日兩次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偵查機關於2019年2月24日重新移送起訴。

春節過後,這起案件發生節點性轉變:2月24日,淶源縣公安局作出決定,向王樂發放《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明確不追究王樂刑事責任,解除對其取保候審強制措施。這意味著宣告王樂無罪。

兩會前夕,這起案件終於迎來最終結果。王新元夫婦在看守所收到《不起訴決定書》的同時,河北省、保定市、淶源縣三級檢察機關同時對外公佈:認定王新元夫婦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不起訴決定書》中表述,被不起訴人王新元、趙印芝為使自己及家人的人身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暴力侵害,對深夜攜兇器翻牆入宅行兇的王磊,採取制止暴力侵害的防衛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之規定,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兩人作出不起訴決定。

“王新元家在村邊,周邊住宅無人居住,案發時已是深夜,院內無燈光,王磊突然持兇器翻牆入宅實施暴力侵害,王新元、趙印芝受到驚嚇,精神高度緊張,心理極度恐懼。在上述情境下,要求他們在無法判斷王磊倒地後是否會繼續實施侵害行為的情況下,即刻停止防衛行為不具有合理性和現實性。”

保定市檢察院對案件通報中的這段話一錘定音。

重建生活

“是不是生活太艱難/還是活色生香/我們都遍體磷傷。”

案發之前,只有小學文化的王新元和趙印芝根本不知道什麼是“正當防衛”。而當被告知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後,王新元卻問了看守所民警一個十分專業的問題:是法定不起訴,是存疑不起訴,還是酌定不起訴?

民警回答,是法定不起訴。王新元笑了:“那說明我無罪了。”

經過與律師會見時的交流,王新元已經對正當防衛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概念銘記於心。

3月3日上午11時,王新元從淶源縣看守所走出來,目光直視遠方。

幾乎同時,在保定市看守所的趙印芝被告知可以離開了,她甚至有些遲疑,不敢相信清白來得這麼快。經過幾個月的煎熬,這位為了保護女兒猛衝在前的農婦已然滿頭白髮。

同時得到喜訊的還有王樂和哥哥王歡,他們立即趕去和父母相聚。當日,已於寒假後回到學校的王樂,正在準備辦理休學手續。看到父母的一剎那,王樂跪地不起、痛哭失聲。

對於這個結果,王新元一家表示滿意。“這是最好的結果了,法律是公平的,我們一家人都特別滿意。”王新元說。

235天過去了,距離那噩夢的一夜後,一家四口再次相聚在老家之外。幾張現場照片顯示,相擁哭泣,簡直成為這個家庭團聚日的主題。

案發後,按照當地風俗,加之一直沒有收拾,王家的院子一直鎖著,不再居住。取保候審後的王樂也一直在親戚家借住,春節也是在親戚家過的,王新元夫婦從看守所出來後也被安排在一處賓館暫時住下。

曾經的一張全家福顯現出這個普通家庭的幸福,王新元夫婦坐在前邊,王樂和哥哥、嫂子站在後邊。如今,沒幾年工夫,王新元夫婦卻衰老得彷彿過了十數年。

“過去的已經過去,未來的路還需要我們自己走,我們也堅信一定能走的很好。”3月4日,面對蜂擁而至的媒體記者,王歡發出一封公開信,表達謝意的同時也坦言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採訪。然而,一天後王歡再次代表家人出現在媒體面前,他說還是要給公眾一個交代。

談及未來,雖然傷口有時還是會疼,但王新元已經決定養好傷後外出務工,“或是種地也行”;王樂已於寒假後回校上學,之後還會繼續讀書;王歡依舊在一家礦上打工。

“我們期盼,自今天開始,隨著升起的朝陽,一切都是新的開始,我們一家人能夠永遠團團圓圓、平平安安、平平靜靜的生活!”王歡在公開信上寫的令人動容。

雖然清白終至,但事情似乎還未完全終結。

走出看守所的25天后,王家三口正式提出刑事司法賠償。與“崑山反殺案”“趙宇案”中檢察機關沒有批捕不同,淶源檢察機關法定不起訴雖然值得稱讚,但畢竟曾作出批捕決定,導致王新元夫婦被長期羈押。

3月27日,王新元、趙印芝及女兒王樂分別委託律師,依法向相關部門提出國家賠償申請。王新元夫婦被檢察機關批捕,所以二人向淶源縣檢察院提出國家賠償;王樂系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後取保,檢察機關未批捕,其國家賠償向淶源縣公安局提出。兩部門向代理律師出具了《接收案件材料清單》《接收憑證》。

三人的國家賠償申請中,申請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104萬餘元,其中,王新元、趙印芝、王樂分別被羈押232天、235天、38天,按每日284.74元標準,三人此項數額分別為66059.68元、66913.9元、10820.12元;精神損害撫慰方面,三人申請賠償各30萬元。

此外,三人還申請相關部門為他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並請求對案件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追究或移送監察部門處理。

對案件責任人員追責的意見是代理律師提出來的,王家人有些擔憂。律師認為,將典型的正當防衛行為一開始定性為故意殺人,辦案人員存在明顯的失職行為。最終,在與律師溝通四個小時後,王家三口還是在國家賠償申請書上籤了字。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賠償義務機關一般會在2個月內與賠償請求人進行協商,無法達成協議的,會作出賠償決定書。

在賓館短暫盤桓後,王新元夫婦租住到淶源縣城一個簡易的出租房裡。這間出租房由一個小旅館的洗澡間改造而成,牆上還貼著一米高的瓷磚,好在一個月租金只有300元,老兩口還能承受得起。

這段日子裡王新元抽菸逐漸多起來,經過一番風雨,他對現在妻兒平安的生活十分滿足。“我們都不提過去的事情了,開春了,可以種地了。”王新元換了一個新的手機號,他說想日子重新開始。

“我想回頭望/把故事從頭講/時光遲暮不返人生已不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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