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中的證據被錯誤認可,二審中法院會支持重新確認證據嗎?為什麼?

tig張


民事訴訟法規定,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的,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原判決,或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什麼情況下,認定案件事實會出現錯誤,認定的案件基本事實不清?當然是對於證據的認定出現錯誤時。所以,在二審時,當事人對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是可以再次發表意見的,法院是否認可則是另一回事。

通常情況下,二審開庭時,法官會詢問雙方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中認定的事實是否有異議,當事人有異議的,顯然就是對證據有異議。這時,對證據有異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闡明自己的觀點,或者提交補充證據來證明自己主張的事實。法官也是從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三個方面來對證據的證明力進行審查。

如果在一審中,當事人已經認可了某些證據,二審中當事人仍然可以對一審中認可的證據“反言”,即提出與一審不同的意見,但是需要提供證據予以支持,否則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打官司”打的就是證據,有些當事人敗訴之後,因為涉及到自己的利益及對於法律的不熟悉,盲目認為是法官徇私枉法。

既然是訴訟,必定會有一勝一敗。證據才是勝訴的關鍵。

 


律師張晨陽


當然可以。

我國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一審判決後不服可以上訴。

二審中可以對事實和法律適用提出異議,當然可以對一審的證據認定提出異議。

主要方式還是提出具體的上訴請求,並針對其依據的證據,提出重新認定,具體還是從證據的三性出發即關聯性、合法性、真實性。



民事訴訟法證據規定明確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因此,在證據對抗中僅否定是不行的,要提出反駁對方的證據,這樣更容易被法官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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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閒譚


一般針對一審中的證據被錯誤採納,二審法院如何處理?由於提問者未有明確該案是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筆者根據經辦刑事案件經驗答覆如下:

1.該證據對本案事實認定影響不大的,不影響本案的定罪量刑,一般二審法院會組織重新質證,並在二審裁定書或判決書中予以糾正。

2.該證據對案件事實、定罪量刑認定有重大影響的,一般二審法院會通過不開庭審理方式,裁定將該案發回重審,由一審法院對相關證據認定重新組織質證。


刑事辯護胡寒冰律師


我起訴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醫療損害賠償案一審中,我對醫院的手術記錄真實性提出異議,因為記錄中所用耗材用不到這個手術上,而且數目也對不上,但法官說技術性問題她不懂,需要司法鑑定,等鑑定結果出來,對我所要求鑑定項目也沒給出結論,因為鑑定人連核磁片都看不懂,託詞拍片角度問題所以看不清,內行都知道核磁片是不存在角度問題的。鑑定人說手術方法不對,鑑定意見定為50%的責任,但院方醫生質問鑑定人是否看懂了手術記錄,鑑定人又改口說院方沒責任了。這個醫患雙方不認可甚至鑑定人自己都否認的鑑定意見卻被不懂技術性問題的法官採納,判決50%責任,這種完全靠鑑定意見判案的法官很是可笑。上訴已經近4個月了,到現在還沒任何消息。


大勝6580


參見聶樹斌案,呼格案一審中的證據,二審中證據都被認了,但是在輿論監督下,再審中都被否認了。


士大夫632


支持重新確認證據怎麼理解?你說的是支持重新質證是嗎?二審無論是民事還是刑事,只要是開庭的,都會重新組織質證,屆時對證據是否採納會重新認定。

如果是刑事案件,書面審理,不開庭的,則需要結合當事人提交的書面材料來重新審查證據,當然書面審理的話很難改變對證據的認定。下次提問一定記得說清楚是民事案件還是刑事案件。


李偉刑辯律師


可以。

而且這幾乎是二審改判的唯一可能。


跨界的外科醫生


可以認為是適用法律問題,可以上訴 ,二審可改判。


十堰律師王建琦律師


我一三年與一私人籤合同承租房屋,合同上明白的寫著該房屋是他個人所有,後來把我上訴法院以一公司的名子給他來了個法人代表結果我敗訴。這去哪說理去?搞不懂!


用戶4510874696146


不接收原告事實證據就是枉法裁判。

1審判錯2審3審都跟著錯,這就是上樑不正下樑歪。把天吹破無事實證據的判決和監督就是冤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應法律若干問題解釋《一》,《二》有關規定。依照民事訴訟法200條第二.六項規定,請求依法糾正所謂的錯誤判決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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