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縣兩部門發通知要求沿街商鋪擺放盆花 商戶面對要求卻犯起難

富縣兩部門發通知要求沿街商鋪擺放盆花 商戶面對要求卻犯起難

“提升城市品味本是件好事,但是政府部門發通知要求沿街商鋪擺放盆花,這就讓創建國家文明縣城走了樣。”4月22日,有市民反映稱,富縣兩部門發通知要求沿街商鋪擺放盆花,而且規定了花的品種和花盆的規格,認為此舉不合理。有關部門回覆稱,統一標準是為了美觀,並不是強制要求,店鋪如果認為費用過高,可以選擇不擺放。

兩部門發通知要求沿街商鋪擺放盆花

富縣兩部門發通知要求沿街商鋪擺放盆花 商戶面對要求卻犯起難

4月22日,在富縣縣城人民街開商鋪做生意的張先生(化名)向華商報熱線反映稱,4月18日,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城管局聯合發通知,要求沿街商鋪必須擺放盆花,而且對擺放的品種、花高以及花盆的材質和規格都做出了具體要求。

根據反映人提供的一份蓋有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富縣城市管理執法局公章的通知顯示:為進一步提升城市品味、優化人居環境、美化市容市貌,鞏固我縣創建國家文明城市、省級生態園林城市成果,經研究決定,對人民街、沙梁街沿街單位、商鋪進行店外擺放盆花,目前,沙梁街已擺放到位,要求人民街儘快擺放。

通知要求,盆花的標準為花高60-80cm,盆為紫砂盆,盆高30cm,盆直徑40cm;時間要求至4月30日起全部擺放到位;擺放的品種為寶塔茉莉和鴨腳木兩種,盆花的購置由各單位、商鋪按照標準自行負責;要求沿街單位、商鋪進行店外擺放盆花,一鋪一花,文化樓至南教場小學擺放寶塔茉莉;彩虹橋頭至瓦窯溝口擺放鴨腳木。管理要求為自行管護,保持盆花鮮亮。

富縣兩部門發通知要求沿街商鋪擺放盆花 商戶面對要求卻犯起難

有商鋪老闆覺得“強制要求”不合理

張先生稱,自己在富縣沿街開商鋪做生意有2年多時間,也是第一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擺放盆花的情況。“如果是為了美化市容市貌,應該是政府來統一擺放,但現在要求商鋪嚴格按照規定來擺放盆花,我認為是不合理的要求。”據張先生介紹,在當地花卉市場上,一盆寶塔茉莉的價格120元左右,一盆鴨腳木的價格是80元左右,“現在生意不景氣,這對於很多小商鋪來說無疑是一種負擔”。

由於通知要求4月30日之前要全部擺放完畢,目前人民街已經有不少沿街商鋪按照要求購置了盆花進行了擺放。“大家雖然都認為這樣的要求不合理,但是迫於無奈都按要求進行了購置。” 人民街一商鋪人員周先生表示,購置盆花的費用雖然不高,但是不應該強制要求商鋪擺放。

在採訪中,也有富縣沿街商鋪老闆表示計劃近日去購置盆花。“我也不知道這個事合理不合理,但是通知既然要求這麼做,那就按照人家要求的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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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回覆:

並非強制要求 商鋪可以選擇不擺放

4月22日,富縣城管局工作人員回覆稱,之所以發該通知,是為了提升富縣城市品味。通知對盆花做出具體要求是為了美觀,而且這兩種盆花適宜富縣氣候,便於養活,日常也好管理。“我們發出的通知並不是強制要求,也沒有特別指定花卉市場。如果有單位、商鋪覺得購置盆花的費用太高,也可以選擇不擺放。”該工作人員稱。

隨後,華商報記者致電發該通知的另一家單位——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於為什麼要發通知並且要具體規定盆花的規格,辦公室郭姓負責人稱,此通知的主體單位是城管局,市場監管局只是配合單位,對於具體的情況並不清楚。華商記者 賀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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