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癱瘓,小舅子兩口子要求一家一個月輪流照顧,給錢不要,只要把人帶走,該怎麼辦?

碧雲天145905151


姐弟如何分擔贍養老人的義務,有兩個原則可供選擇,或法律或民間習俗。

一是依法律,女兒有贍養義務,也有繼承財產權利。只要老人、弟弟遵重法律,同意將來依法處置財產,做姐姐的就應該責無旁貸與兄弟分擔贍養義務,雙方約定時間、方式,依約履責,該帶回家就帶回家,不要試圖以金錢換體力。侍候癱瘓老人之難可以想像,吃喝拉撒全靠他人,稍有懈怠即會褥瘡叢生,所以侍候這樣的老人不但耗力耗神,還有責任傍身,姐弟輪流侍候也給彼此一個休養喘息之機。

二是依民俗,其實現在還有很多地方依舊俗,財產傳男不傳女,但相應地,老人的生養死葬也統統是兒子責任,這也體現了權利與義務的統一。如果是這種情況,小舅子就必須承擔更多的贍養義務,更不能理直氣壯地要求姐姐接走母親。 這也不是說,女兒對老人就可以不顧不管,只是不須平均分擔贍養義務。

最叫人噁心的是,有些做兒子奸詐投機地運用兩套標準,即贍養老人時強調女兒的法定義務;處置父母財產時,又搬出“傳男不傳女”的民間習俗。 對待如此不義之徒,姐姐有權依法據理力爭自己的權利。

撇開法律和民間習俗,子女也要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本著對老人有利、和睦姐弟感情的原則,盡力贍養老人,畢竟父母也是萬般艱辛養育了自己,無論如何要給老人一個體面的晚年。

我婆婆晚年也臥床半年,那時我還上班,除了15天公休假、偶爾請一兩事假和週末,別的時間是兩個姑姐輪流來我家侍候。她的大兒子每天送孫子上學後來我家繞一下,問聲“我媽今天怎樣啊?”便算是盡到了作兒子的義務,如適逢我給婆婆擦屎擦尿擦身體時,他便發出首長般地招呼“你辛苦啊!”他夫婦非但從來沒有給婆婆服務一次,更生怕老人要去家壽寢(吾地鄉俗,老人要在長子家壽終的),於是他當著神志清醒、耳聰目明的婆婆這樣給我“支招”:“你要覺得我媽不行,就要輛救護車,送醫院,死了拖太平間”。連母親的壽寢之處都不給,你還希望他為老人做些什麼呢——養這樣的兒子真不如養條狗!我至今仍清晰記得婆婆當時那惶恐驚駭的神情,我果斷拒絕他豬狗不如的“妙招”,這給了老人些須的安慰,她心有餘悸地說:“照他那樣,我不死也給折腃死了。”所以遇到喪盡天良、豬狗不如的兄弟姐妹,只有一肩擔起養老義務,也就不要與虎謀皮了。想當初94年公公的45平方米的公房房改時,他夫妻倆動用很多關係做公婆工作想獨自買下,原本公公打算叫我們買的,最後兄弟倆共同買了,這是公婆唯一的財產,後來拆遷安置他轉手就賺了30多萬,可婆婆生老病死,他一點都不管。

是非自有公論,公道自在人心。婆婆仙逝後,來祭奠的親友都十分驚愕,他們覺得老人不在長子去世是有違習俗的,而且老大夫婦比我們年長十幾歲,他們是深知這些民間傳統習俗的。“死生亦大矣”!作長子的卻如此輕慢母親的生死,這樣的人是無法得到尊重的。我從那些表兄弟的神情中分明看到他們對老大夫婦的卑視和不屑以及對我的認可。

老人晚年能否有尊嚴、體面地生活取決於他們的子女,我們也終將老去,需要我們的後人給我們有尊嚴的生活,薪火相傳,為自己將來打算,無論如何,還是為父母多做些吧。


玄真子桑


清官難斷家務事,更別說照顧癱瘓老人這樣的辛苦事了。有些事情不是講道理那麼簡單的,這裡講兩件真實的事情,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啟發。

一件是同事小李的事情。

小李是姐弟倆,上面有個姐姐。三年前,小李的母親中風癱在床上,因為父親身體還不錯,小李兩口子和老父親就一起照顧病中的母親。哪知道沒過兩年,老父親因腦溢血突然逝世,小李兩口子安葬好父親,又挑起了照顧母親的重擔。

實事求是地講,小李的姐姐是一個很聰明的人,喜歡做一些表面文章。以前父親在的時候,時不時地也過來看望一下老人,不過也是坐一會兒或者吃頓飯就走,很少幫助母親清洗過。

父親去世後,小李的姐姐來得就很少了,更不提幫助弟弟一起照顧母親。有時候,甚至半年也不上門一次。要知道,姐弟倆可是住在一個城市,坐公交車也就是大半個小時的時間。

時間一長,小李的老婆不幹了。雖然說養兒防老,可是現在是法治社會,兒子女兒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更何況,父母名下的兩套房子,小李的姐姐因為先結婚,要了一套面積大的。老人的財產兩個人分了,並且她還分得多,現在老人病了,當姐姐的管都不管。這不符合規矩!

於是,小李老婆就先提出要求,讓小李姐姐也要儘自己的義務。這個話一說出來,小李姐姐當場反駁,說養兒防老,兒子照顧老人天經地義。

後來就把事情鬧大了。小李也覺得姐姐做得太過分,先是請居委會調解,調解不成直接去法院起訴。然後就很快有了結果,法院判定小李的姐姐也有贍養老人的義務,要求她或是拿錢,或是照顧人。

一件是鄰居胡哥胡嫂的事情。

鄰居大哥姓胡,胡哥以前家裡條件比較差,跟胡嫂相好的時候,胡嫂孃家一直不願意。不過兩個人感情好,頂著壓力領了證。因為這事,胡哥的丈母孃心有怨氣,硬是好幾年沒上女兒女婿登家門。

後來,胡哥有了小孩,關係才慢慢好轉。即使這樣,丈母孃仍然有偏見,對女兒女婿愛理不理,名下的兩套房子直接過戶給兒子小胡,並且揚言以後老了動不了也不麻煩女兒。

不過,老人說的還真準。前幾年,胡哥岳父去世,岳母身體就一天不如一天。去年春季就直接癱瘓在床了。兒子小胡開始也還不錯,用心照顧了一段時間。可是,久病床前無孝子。小胡雖然覺得煩,但也知道自己母親以前的言行,從來不敢跟胡嫂提要求。後來,小胡開車出了車禍,因為是主責還撞死了人,不僅賠了不少錢,自己也躺到床上。

消息傳到胡哥胡嫂那裡,兩口子上門去看老人,見老人形容枯槁,全身發臭,還生了褥瘡。胡嫂的眼淚就流出來了。胡哥看在眼裡,二話沒說,當即決定把丈母孃帶回家裡照顧。於是,從去年四月份到現在,差不多快一年過去了,兩口子把岳母照顧得好好的,不僅比以前乾淨衛生許多,甚至連病情都好轉不少。

我們有時去串門,老人一個勁地說女兒女婿好,還後悔把房子全部給了兒子。鄰居們也有些為胡嫂抱不平,可是胡嫂說了一句話:“那畢竟是我的媽,我是她的女兒,再怎麼著也不能眼看著她躺在床上不管。”

這兩件事情,雖然有好有壞,但說明了一個道理:只要是當兒女的,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和本分。人人心裡有一杆秤,這秤是良心之秤、道義之秤。你做了,大家都看在眼裡,記著你的好;你不做,別人也看在眼裡,背後會戳你脊樑骨。更何況,拋卻良心和道義,還有法律。與其受到良心的譴責、他人的指責和法律的裁決,還不如把本分盡到,把兒女當好,把事情做到位。

真的,為了贍養父母老人而爭執不停,甚至大鬧公堂,著實讓人看不起。


機關材料君


我家的鄰居,當時兩個人都快80多歲需要人照顧,9個兒女,5個在身邊,4個在外地。開始的時候是誰有時間誰去,時間長了,不行。家庭會議就決定,當地的5個人輪,一人一個月,外地的拿錢一個月600(很多年前),後來,本地的5個也受不了,就大家都出錢,下一代裡有沒工作的孩子照顧,後來孩子也不想做了。老人又不要保姆,沒辦法,又開家庭會議,最後老大就決定,一人一個月輪,不管你本地外地,排到你那個月你必須來,因為錢已經不能解決問題了。大家都有困難,沒辦法照顧。外地的,你要來不了,和本地的那個兄弟姐妹好,你自己想辦法委託他們!委託不上的,你就自己來!


塞北的雪19999709


老人癱瘓,如果可以儘量輪流伺候,如果單單靠一方兒女照顧老人,時間長了,身體極有可能被拖垮,經歷過才有資格說。

我奶奶八十那年癱瘓了,奶奶有兩個兒子和兩個女兒,癱瘓之前奶奶一直和大姑住,其他兄弟姐妹出錢。大姑家經濟困難,也樂意每個月收點錢。


奶奶癱瘓之後,大姑提出來還是輪流照顧吧,自己身體也扛不住,父親覺得也沒問題,正好四個兒女,每人一週,誰也不會太累。

奶奶有自己的房子,輪到誰,誰去和奶奶住就可以,猶記得每次輪到父親去照顧奶奶,黑眼圈就特別大,奶奶就和小孩子一樣,一點鐘會喊“救命”,三點鐘會喊“救命”,到後來大小便全部拉在床上的時候,照顧的人一夜基本上都不能閤眼。

父親當時還沒有退休,大家合意找個護工,奶奶擔心受虐待死活不同意。奶奶攤在床上兩年,包括父親在內的四個孩子都精神憔悴。


現在想想,多虧了孩子多,要是就我父親一個,估計得累死。

現在我人到中年,經常擔心後怕,果真是老人身體健康就是孩子多福份。


秘語相傳


1995年,我母親中風偏癱,住院一個多月後回家經過針灸治療恢復了部分功能生活能半自理,一直維持到2003年。雖然能半自理,但家裡不能離人,怎麼解決?我妻子在我母親住院期間申請了內退獲單位單位批准,頭兩年單位給生活費,第三年不給生活費了,1998年單位召回她去上班,2000年單位改制,對快退休的人實行“兩不找”(即單位不找你回來上班也不要求爾交錢保編,職工不要找單位發工資但單位會給職工交養老保險直至退休),2002年,我妻子正式退休,終於度過了最困難的時期。2003年我母親全癱,完全不能自理,2005年1月病危,5月去世。我和母親一直住在一起,我母親患病的十年,我不能推,也推不掉,有困難只有去克服,母親一生為兒子,兒子有義務報答母親。我的義務絕大部分被妻子承擔了,我衷心感謝她。我只有兄妹倆,妹妹在上海工作成家在上海,鞭長莫及只能以資助盡孝。總的來說,照顧病重母親的亊情解決得還好,我們做子女的做了自己的本份,母親也基本滿意,未帶遺憾西去。

兄弟姐妹之間為照顧病重的老人會產生意見分岐,在所難免,但有一個解決問題的原則,就是尊重父母親本人的意願,父母親希望固定在某人家就固定在他家,父母親願意輪流就輪流,這是兄弟姐妹們協商的基礎,只要大家都有孝心,困難就不難解決,大家心裡也能平衡。


長征154442478


這個問題,勾起了藏在我心裡的深深的痛。

我是遠嫁,和老公伉儷情深。公公婆婆從50多歲開始在我家養老,從吃穿用度到生病護理,都是以我為主打理,我們家是附近小區有名的和睦家庭。有一個小叔子,定居在一線城市,經濟條件不錯,但是明確表示不希望父母去跟前;一個小姑子,離異重組家庭,二人均不務正業;我們從未要求他們盡贍養義務。老人對我們十分滿意。公公於幾年前病逝。

本以為歲月會一直靜好,然而最通俗的矛盾還是在現實裡上演。婆婆的老房子即將拆遷,小姑子志在必得。在我們完全莫名其妙的情況下,婆婆列舉了我的諸多不是,宣佈要去和女兒一起生活,讓我們拿出一筆可觀的贍養費交給她。當然,拆遷房是她女兒的。我極力挽留,懇請她綜合考慮一下,畢竟已經年邁,換個環境換個人照顧是否得當?

甚至於當著一眾親友的面,我保證不要她的任何財產。就為了她能留下來。不要懷疑為什麼,朝夕相處二十餘年,感情已經很深了!

。。。。婆婆還是義無反顧投奔女兒去了。用了大概2年時間,我才走出抑鬱的心裡陰影。

拆遷房賠償如願入了小姑子的口袋。而今,婆婆還是獨居著。。。我能做到的,就是月月送錢,年節送食物衣物。

每看到別人家老老少少熱熱鬧鬧一起吃飯,我都特別羨慕、特別感慨。


迷迷糊糊143553347


一個家庭有一個癱瘓老人,就足以把整個家庭,拖入一個困苦的鏡地。

我有一個老同事,家裡有兩個女兒和一個兒子,她父親已經癱瘓10年了,她母親身體也不好,也只能照顧她自己,所以照顧她父親的責任就落在他們姊妹三人身上。因為她現在已經退休了,她負責照顧白天,她妹妹和弟弟輪流照顧晚上。他們外出,都不敢超過一個星期,趕緊往回趕,不能讓另外的人長時間照顧。他們知道,長期照顧一個她癱瘓病人,能把細心和耐心,全部給磨沒了,剩下的是怨氣和怒氣,所以不能壓在一個人的身上。他們姊妹之間互相協調,互相諒解,心中沒有嫌隙,才把父親照顧的現在這麼好十分艱苦。

照顧一個癱瘓的老人,心理和身體,都得承受巨大的壓力 ,有的家庭還得承受巨大的經濟壓力。有人說,久病床前無孝子,有的時候真的不是孩子們不孝順,是已經都承受到了極限 ,無休無止的伺候,看不見未來的絕望,在身心俱疲的情況下,會升騰起憤怒和怨恨,在這種情況下對照顧老人非常不利。這時多子女的輪流照顧,仍然是一個很合理的解決方案。這個時候已經不是給錢不給錢的問題,必須親自照顧老人,給另外照顧的人以喘息的機會,也讓老人覺得,每一個孩子都是孝順他的,讓他有些許的安慰。


樂遞珍情


不知道你們那裡的情況,在我們這裡,基本都是送老人去失能老人療養院的,一個月3000,管吃管住管吃藥管換洗,一個房間四個老人,有電視。對了,尤其建議家裡人沒事來看看老人,因為這個是社區醫院,所以就在家門口。

所以,如果遇到兄弟姐妹因為照顧老人而產生分歧的,大多選擇這種方式照顧。因為失能老人照顧起來非常麻煩,也需要具備一定的醫學常識,而醫院護士肯定比家裡人照顧得好。

不過,這個社區醫院只接收失能老人,就是那些已經無法照顧自己的老人,身體健康或者能走動的老人不接收。我同事家的老奶奶,剛開始在家由我同事照顧,後來送這個醫院,老人呆得都不願意回家了。因為,護士照顧確實比較好,還有人聊天呢!



懶媽育兒路


我是農村的女兒,我來說我們這邊的情況:我們這邊女兒從學校走出了打工掙的錢都是要上交的,嫁女兒還要多少掙一點彩禮,賠本是基本不可能的。養老全歸兒子,女兒逢年過節送禮,給些錢。女兒不受重視,父母生下來覺得早晚是別人家的人。小時候我家裡的長輩都說我弟是養命的。我們這裡沒有說父母年老生病去女兒家住的,農村沒有那個規矩,住院有出錢出力的,村裡農忙都在地裡,閒時都在一起打牌聊天,客人待久了都會覺得尷尬。如果實在沒人照顧也是女兒回孃家照顧的。從另一方面來看如果兩家關係特別和諧,一直當一家人處,去女兒家住,女兒能盡孝父母住的開心那是很好,但是事實是有多少是當一家人相處的呢?我們這裡沒有兒子把父母趕到女兒家的,年輕人出去工作沒有人陪著家長裡短才是令他們最煎熬的事。


山的那邊150318000


我不知道這家父母和兒女是如何相處的,如果典型重男輕女,不需要理會小舅子,姐姐和姐夫想出錢就出錢,想出力就出力,什麼都不想幹,我也不認為沒什麼不對,我們要愛父母愛孩子,愛芸芸眾生,但更要愛我們自己,很多事不需要以德報怨,以直報怨剛剛好。

我母親兄弟姐妹五人,一個大舅在外工作,二舅和三舅都靠外公房子動遷獲得新居,但後來

外公先走,外婆年老之際小腦萎縮,精神錯亂,每日裡都吵得四鄰不安,在誰家常住都不行,我母親和我二姨也沒說不管不問,都是在兩個舅舅家輪流住一段時間,母親和二姨再先後接過來,在我們家住上幾個月,母親不耐煩了,便打電話給兩個舅舅,他們也很少抱怨,立馬就接走,過一段時間,母親覺得過意不去了,又再接回來,一直到外婆去世都是這樣輪流供養,至於在誰家住得長些,住得短些,倒真沒人計較,應該是在我家住得時間長些,因為我父母條件最好,這期間舅舅和姨媽因為財產的事有小的摩擦,但誰也沒因金錢的事怠慢外婆,一直到今天,我母親對兩個弟弟也是照顧有加,兩個舅舅對母親也是親厚有愛,但我要說明的是,我外公外婆雖然也重男輕女,絕沒到變態的地步,我們姐妹三人和姨家表弟都是我外婆帶大的,我母親剛結婚時沒有房子,也是住在外婆家,而且外公去世後,積蓄一萬元錢也是五個子平均分配,即使後來二舅和二姨因為外公房產發生爭執,卻也不是外婆的意思。

所以,我認為只要父母不做得太絕情,年老之際,兒女最好輪流照顧,不要指望拿錢擺平,那是兩回事,當然,多勞多得,多得多勞,拿錢多的最好主動多承擔一些,這樣父母百年之後,兄弟姐妹也會依然親愛,對父母不能公平分配的,我們可以計較,卻不必計較太久,放過別人,也放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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