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調整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945 證券簡稱:華林證券 公告編號:2019-029

本公司及公司全體董事會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 2019年4月22 日召開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四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聘任公司首席執行官的議案》、《關於聘任公司首席風險官的議案》、《關於聘任公司副總裁的議案》。會議同意公司調整如下高級管理人員:

1、公司董事會近期收到首席執行官陳永健先生的書面辭職申請,因個人原因,陳永健先生申請辭去首席執行官的職務。根據相關規定,陳永健先生的離職申請自送達董事會之日起生效。同時,公司聘任林立先生為首席執行官,任期與公司第一屆董事會任期相同。

2、公司聘任溫雪斌先生擔任首席風險官,待溫雪斌先生獲取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格,並在公司完成向監管部門任職備案程序後正式履職,任期與公司第一屆董事會任期相同;趙嘉華先生不再兼任公司首席風險官職務。

3、公司聘任雷傑先生、翟效華先生、陳彬霞女士為副總裁,任期與公司第一屆董事會任期相同。雷傑先生已經取得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待公司完成向監管部門任職備案程序後正式履職。翟效華先生、陳彬霞女士已經取得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公司已完成向監管部門任職備案程序。

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公司擬聘任的高級管理人員履歷及任職資格符合履行高級管理人員職責的條件,能夠勝任相關職位的職責要求,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同時,公司董事會對陳永健先生在任職期間為公司作出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備查文件: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四十一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林立先生簡歷

林立先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63年5月出生,金融學博士,會計師。林立先生1979年11月至1983年3月任中國人民銀行河源紫金縣支行信貸員;1983年3月至1984年10月任中國農業銀行河源紫金縣支行會計;1984年10月至1985年9月任深圳市中華貿易公司財務部經理;1985年9月至1993年5月任中國銀行深圳上步支行會計科長;1993年5月至1994年10月任中國銀行深圳濱河支行行長;1994年10月至1995年4月任中國銀行深圳上步支行總稽核;1995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立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2005年6月起擔任華林有限董事;2006年5月至2009年5月任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2012年6月至2015年6月任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2014年10月起擔任華林有限董事長,2016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長,現任深圳市立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市創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前海微眾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航天立業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新疆立業天富能源有限公司(辦理註銷中)董事。

截止目前,林立先生通過公司控股股東深圳市立業集團有限公司間接持有上市公司1,740,397,076股,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林立先生與董事潘寧女士系夫妻關係,與監事鍾納先生系表兄弟關係,除此之外,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3)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4)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5)最近三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其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附件二

溫雪斌先生簡歷

溫雪斌先生:1975年10月出生,1998年7月畢業於清華大學化學工程系,獲本科學歷、學士學位,1999年7月畢業於清華大學法學院,獲本科學歷、第二學士學位;2002年7月畢業於清華大學法學院,獲碩士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2002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職於國家開發銀行,歷任副科級行員、正科級行員、副處長;2010年1月至2012年11月任職於國開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擔任投資銀行部副總經理;2012年11月至2015年1月任職於國家開發銀行,擔任正處級高級評審經理;2015年1月至2016年7月任職於嘉實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擔任風控總監;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任職於眾邦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原嘉實融資租賃有限公司),擔任副總經理兼風控負責人;2017年8月至2019年3月任職於濱海(天津)金融資產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擔任風控法律中心總監;2019年3月至今任職於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溫雪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3)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4)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5)最近三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附件三

雷傑先生簡歷

雷傑先生:1983年5月出生,2003年畢業於武漢大學計算機學院,獲本科學歷、學士學位,2008年畢業於華中科技大學計算機學院,獲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2008年7月至2014年10月供職於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歷任電腦工程部經理、高級經理,2012年8月至2014年10月借調至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總部賬戶管理部工作。2014年10月至今任職於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擔任總裁助理,兼任互聯網金融部總經理,2017年10月起兼任財富管理中心總經理。

截至目前,雷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3)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4)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5)最近三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附件四

翟效華先生簡歷

翟效華先生: 1985年7月出生,2011年1月畢業於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生部,碩士研究生學歷。2011年2月-2015年7月,任職於平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擔任投資經理;2015年8月至今,任職於華林證券資產管理事業部,歷任部門投資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

截至目前,翟效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3)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4)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5)最近三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其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翟效華先生已獲取證券公司高管資格批覆(藏證監發〔2019〕52號),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附件五

陳彬霞女士簡歷

陳彬霞女士:1985年1月出生,研究生學歷,陳彬霞女士2008年7月參加工作,先後任職於財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固定收益部,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自營部;2011年8月至2017年4月擔任華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債券投資交易部總經理;2017年4月起擔任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管理部總經理。

截至目前,陳彬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3)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4)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5)最近三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其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陳彬霞女士已獲取證券公司高管資格批覆(蘇證監機構字[2016]266號),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