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平市:紀委監委穩步推進 力促派駐改革“精準落地”

今年以來,為全面落實中央關於派駐機構改革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要求,興平市紀委緊扣改革任務,蹄疾步穩、深入推進派駐機構全覆蓋,做細做實派駐機構改革精準落地。

立足改革實際,精繪“佈局圖”。一是摸清家底。主動對接市委組織部、市編辦等部門,核對編制、職數和人員情況,確保底子清、情況明。二是優化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和業務關聯性,以業務相近、相關或者系統規模小、監督對象少的部門進行綜合派駐為原則,將原有57家黨和國家機關綜合派駐10個紀檢組,實現了對市一級黨和國家派駐監督全覆蓋。三是強化保障。市紀委多次召開常委會進行充分討論,明確任務,倒排工期,各階段工作任務穩步推進。

適應改革需求,精挑“排頭雁”。注重選優配強派駐機構組長,由市委通盤考慮,把紀檢幹部納入全市幹部中統一調配。通過“兩評三談四任”,嚴把幹部入口關。“兩評”看實績,開展自查自評,主動上報工作實績;開展現場測評,由市紀委常委帶隊到市級部門對紀檢監察組織負責人開展履職測評。“三談”聽想法,開展交流座談,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召集部門紀檢組長進行座談,面對面聽取意見建議;開展重點約談,市紀委常委約談重點單位、重點人員26人次;開展個別訪談,市紀委組織部通過當面交流、電話溝通等方式,徵求意見建議。“四任”暖人心。市紀委監委堅持對紀檢幹部“因材施用、厚愛三分”,按照本人意願、工作能力與崗位需求相結合,對市級部門紀檢組長通過留任一批、轉任一批、提任一批、卸任一批等妥善安排,確保人盡其崗、人盡其才。

注重改革實效,確保“責任明”。緊扣派駐監督工作要求和機構運行需要,明確工作職責和監督權限。一是明確工作職責。派駐機構強化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市委管理幹部和科級幹部的監督,著力加強對駐在部門本級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監督,不承擔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履行主體責任相關日常工作;二是明確監督權限。明確派駐機構負責人參加或列席駐在部門領導班子會議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項的其他會議、查閱或複製駐在部門的有關文件、資料、財務賬目等材料、對駐在部門有關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材料進行查閱和調查核實等工作等八項監督工作。三是釐清隸屬關係。由市紀委監委對派駐機構進行直接領導,對派駐人員進行統一管理,增強派駐機構的獨立性,全面提升黨內監督實效。派駐機構利用駐在部門具有的“地利”之便,“零距離”發現問題,做到“熟悉駐在部門業務,關注重點事;熟悉駐在部門幹部,關注重點人;熟悉駐在部門職權,關注風險點。(興平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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