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爹過世留債 兒子提三十萬現金來還款

近日,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法院執行強制措施的震懾下,王平提了30萬元現金來到法院,並通過銀行轉賬2.5萬元,還清了亡父遺留的債務。


老爹過世留債 兒子提三十萬現金來還款


在2014年,王大強夫妻以房屋作抵押,向李光借款20萬元,期限為一年,並約定了利息及違約金。債務到期後,王大強夫妻一直沒有償還本金,但每月都支付利息直到2016年6月。2017年2月,王大強因病去世。同年7月,大兒子王平向李光轉賬2萬元,雙方因債務清償問題沒能達成協議。同年8月,李光將王大強的配偶及兒子王平、王劍兩兄弟訴至法院,要求三人償還已過世王大強的借款本金20萬元、利息3.2萬元,並承擔代理費用1.2萬元。

2018年8月,柳北法院判決,王大強的配偶歸還原告李光借款本金20萬元及利息、支付原告代理費1.2萬元,被告王平兩兄弟在繼承遺產的實際價值範圍內承擔債務清償責任。

然而,自判決生效到進入執行階段,被執行人都沒有履行償還義務,也沒有按規定到法院申報財產。2019年2月,柳北法院決定對三名被執行人各罰款5000元,王平收到罰款決定書後,這才匆匆趕到法院,寫了一份悔過書,並表示會積極履行生效判決。

3月份,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進行談話。由於申請執行人李光不同意王平提出的分期還款計劃,柳北法院決定對被執行人的房屋進行拍賣。

因為王平兩兄弟和老母親都住在這套房子裡,所以一見到法院要啟動拍賣程序,王平終於意識到這事不能再拖。王平主動找到執行法官,表示他將在25天內向朋友借款,把債務一次性清償,然後讓李光解除對房屋的抵押權,他再用房屋的貸款去償還朋友的貸款。

4月15日,雙方當事人再次來到柳北法院,在執行法官的見證下,王平將30萬元現金交給李光,並通過銀行轉賬2.5萬元,這起案件最終得以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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