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有這些行為將受到處罰

為保障西昌市出租汽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規範出租汽車營運秩序,提升服務質量,西昌市運管所持續開展出租汽車亂象整治,不斷淨化巡遊出租汽車營運環境,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

出租汽車亂象治理 | 駕駛員有這些行為將受到處罰

每天,西昌市運管所稽查一隊、二隊、三隊在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路段開展路檢路查,檢查出租汽車不低於60輛,不斷加大巡遊出租汽車營運秩序、車容車貌、違法違規行為整治力度。同時,安排專人在出租汽車智能化平臺調取車輛視頻,監督營運出租汽車,嚴禁駕駛員行車途中使用對講機、不繫安全帶、不佩戴服務證、違規打組合等。所出管辦,則負責統計相關違規行為,通報相關出租汽車公司,監督處理落實情況。此外,每天安排專人抽查出租汽車車載設備運行情況,發現車載設備有問題的,嚴格按照《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進行處罰,查到一次處罰500元,第二次處罰2000元,並納入公司考核。

西昌市運管所多措並舉,以更大的決心和強有力的監管,規範出租汽車營運秩序,營造良好的交通運輸環境。

以下行為,違反一次,由公司對駕駛員停業1天,學習教育,提交學習記錄和停車軌跡;違反二次,由公司對駕駛員停業5天,學習教育,提交學習記錄和停車軌跡,按照簽訂責任書考核,違規駕駛員移交市交警大隊處理。如不停車學習,被查實直接計入考核。

1.未靠邊停車上下乘客;斑馬線不禮讓行人。

2.行駛途中不繫安全帶、抽菸、使用手提電話和對講機。

3.車外和車內衛生環境不整潔、有汙漬、有雜物、有異味,未按規定要求定期更換座套。

4.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隨意穿插;隨意調頭

5.未佩戴服務卡。

以下行為,按照《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處罰2000元,違規駕駛員停業學習培訓7天,出租汽車公司按照《出租汽車企業經營管理責任書》扣除服務質量保證金。

1、不按規定攜帶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

2、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

3、未徵求前車乘客同意打組合。

4、不按規定出具相應車費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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