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行政区划

鞍山隶属辽宁省,简称鞍,位于北纬40º27′〜41º34′东经122º10′〜123º41′,地处辽东半岛中部。东部、北部与辽阳县为邻,东南部与凤城市、庄河巿毗连,南部与大石桥市接壤,西部与盘山县、辽中县交界

[1],是辽宁中部城市群与辽东半岛开放区的重要连接带,有着“共和国钢都”的美誉。

辽宁省鞍山市行政区划

辽宁省鞍山市行政区划

辽宁省鞍山市行政区划

日本侵略者于1937年12月1日,将辽阳县第六区(区址为今八卦沟)所辖8个村屯及第七区所辖5个村屯,共13个村屯,同日本侵略者在鞍山、立山、千山(今旧堡)火车站侵占的“满铁附属地”合并,置鞍山市,隶属伪奉天省管辖。1954年6月19日改由辽宁省管辖至今。 [3]

鞍山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总面积为9255平方公里,总人口344.0 万人(2017年),辖63个乡镇、47个街道办事处、829个行政村、327个社区居委会

[4],拥有世界第一玉佛、亚洲著名温泉和国家名胜千山。

2019年1月,鞍山被认定为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地 名 驻地 人口(万人) 面积(平方千米) 行政区划代码 区号 邮编

鞍山市 铁东区 351 9252 210300 0412 114001

铁东区 解放街道 53 135 210302 0412 114001

铁西区 八家子街道 31 147 210303 0412 114013

立山区 立山街道 44 165 210304 0412 114031

千山区 东鞍山镇 24 344 210311 0412 114041

海城市 东四街道 109 2566 210381 0412 114200

台安县 台北街道 38 1393 210321 0412 114100

岫岩满族自治县 阜昌街道 52 4502 210323 0412 1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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