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全方位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深入開展 新疆各地查處宣判一批涉黑涉惡案件


【掃黑除惡】全方位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深入開展 新疆各地查處宣判一批涉黑涉惡案件


連日來,全疆各地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決策部署精神,把開展專項鬥爭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全方位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深入開展,依法嚴懲各類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3月31日,阿勒泰地區集中宣判一批涉黑涉惡案件,對福海、布爾津等縣9案89人進行了集中宣判。福海縣人民法院公開二審宣判以高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團伙案件;布爾津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以被告人顏某、馬某和滿某為首的3起涉惡勢力刑事案件;富蘊縣人民法院依法宣判胡某、吾某等人涉惡勢力犯罪案件;青河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以馬某為首的涉惡犯罪團伙案件。

4月10日,吐魯番市高昌區人民法院對一起涉惡勢力案件進行公開審判。經審理查明,2013年開始,以玉某為首的5人形成惡勢力組織,通過強迫交易、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行為追索賭債,非法斂財,嚴重破壞了正常的社會秩序。法院依法判處玉某等人二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追繳違法所得。

4月13日,記者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獲悉,該局重點查處涉黑涉惡問題背後的“關係網”,依法查處了一批黑惡勢力“保護傘”。其中,巴州公安局原副調研員、焉耆回族自治縣委原常委、公安局原局長董龍在內的多人充當黑惡勢力的“保護傘”,涉嫌犯罪已被依法查處;巴州公安局禁毒支隊原副支隊長伊力夏提·買買提等人長期為黑惡勢力“撐腰”,涉嫌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焉耆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原教導員何建軍等多人長期為黑惡勢力通風報信,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被追究刑事責任;輪臺縣哈爾巴克鄉原黨委副書記、鄉長吐爾遜·朱馬等人以權謀私,侵佔國有、集體財產,與宗族勢力相互勾結,把持基層政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月14日,阜康市人民法院傳來消息,2014年至2016年6月期間,以牛東亮、李民強等為首的犯罪團伙,在阜康市滋泥泉子鎮一帶,通過有組織地實施恐嚇威脅、毀壞財物、敲詐勒索、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進行路線壟斷控制。經法院公開審理,17名被告人分別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依法對其判處相應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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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蘇地區關於獎勵舉報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的公告


為嚴厲打擊涉黑涉惡違法犯罪行為,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精神,激勵動員廣大群眾參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決定對舉報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的給予獎勵。現將以下十一種黑惡勢力性質違法犯罪活動予以公告,請廣大群眾一經發現,積極舉報,並給予一定獎勵。

1、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2、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3、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4、在徵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5、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佔地、濫開濫採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6、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遊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7、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8、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9、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10、組織或僱傭網絡“水軍”在網上威脅、恐嚇、侮辱、誹謗、滋擾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11、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歡迎廣大群眾積極檢舉揭發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線索。對在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中發揮重要作用的,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獎勵;對包庇、縱容違法犯罪分子或惡意舉報、誣告陷害他人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政法機關將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

阿克蘇地區掃黑除惡舉報電話:0997—2126691。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阿克蘇地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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