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淵潔炮轟童書富豪榜調查:名作家要求進校園須包銷一萬冊

郑渊洁炮轰童书富豪榜调查:名作家要求进校园须包销一万册

“童話大王”鄭淵潔炮轟知名兒童文學作家曹文軒,掀起一場軒然大波。

4月18日,大星文化和《華西都市報》等單位共同發佈“第13屆作家榜童書作家榜”,名列前三位的是作家楊紅櫻、北貓和曹文軒,而去年在作家財富榜上以2100萬版稅排名第三的鄭淵潔卻意外消失。由此引發網友質疑鄭淵潔宣稱的暢銷有“注水”嫌疑。

4月19日,鄭淵潔髮長微博回應網友,稱在榜單發佈前,他就主動向製作方表示“拒絕上榜”。原因是他認為中國童書銷售市場存在極大泡沫,包括曹文軒在內的很多童書作家,是在進校園籤售後才積累了海量讀者,而這種行為“涉嫌違法”,所以他拒絕參與評比。由此,由童書作家榜引發的這場風波不斷髮酵。

4月21日,第一財經記者多次撥打曹文軒的手機,一直無人接聽。截至發稿時,他也沒有回覆記者的短信。

國內一位著名童書作家接受第一財經採訪時透露,鄭淵潔炮轟的校園籤售亂象,在行業內確實存在。

鄭淵潔炮轟:校園交流實為不法銷售

在長微博中,鄭淵潔曬出自己2018年的部分圖書銷售稅單,其中兩張總金額超過210萬。他強調自己並非不能上榜,而是主動放棄,因為中國童書出版有貓膩,“一些童書作者打著講課的幌子,和書店、學校勾結起來進入學校佔用學生上課時間向學生兜售童書。”鄭淵潔認為,這種行為違反了《義務教育法》關於“任何人不得進入中小學校園推銷商品”的規定,是不法行為。

鄭淵潔尤其將炮火指向童書大獎“安徒生獎”的獲得者、北大教授曹文軒。榜單顯示,曹文軒在2018年的童書銷售額是2700萬元,並質疑:“這2700萬元中,有多少是曹文軒打著講課的幌子非法兜售童書所得呢?”

根據公開報道,曹文軒確實多次進入校園做講座。鄭淵潔還上傳了一份今年3月溫州城市書展期間,溫州某實驗小學曹文軒講座前夕,發給學生的一份徵訂書單,上面有曹文軒的作品名稱、售價、適合閱讀年齡等內容。其中最後的“溫馨提示”部分寫到,此次交流“溫州書城對我們學生的圖書徵訂量是有要求的”,當天有意願與作家交流、簽名的孩子,需提前買曹文軒的書,但“圖書沒有折扣”。

鄭淵潔說,目前童書批發價在四到五折,書店打著邀請著名作家的旗號通過老師以全價賣給學生,其中差價花落誰家值得思考:“有沒有尋租空間?會不會腐蝕我們優秀的教師隊伍?”

早在2016年,鄭淵潔就曾以公開信的形式,向時任教育部部長袁貴仁舉報過作家進校園的亂象。他表示,此次希望藉助輿論發酵,教育部能再次予以重視。還建議明年中國作家榜應該做成兩張榜單,分為“中國童書作家進校買書榜”和“中國童書作家非進校買書榜”,以顯示作家的真正實力,否則自己就永遠不參與評選。

針對鄭淵潔的點名炮轟,第一財經多次致電曹文軒,但他一直沒有接聽電話。4月20日晚,他曾向《南方都市》報記者表示,暫時不願意發聲,“讓大家去判斷吧”。

童書作家爆料:確實有“名家”提銷量要求

作家“校園交流”背後,真的暗藏灰色生意經嗎?一位要求匿名的國內知名童書作家告訴第一財經,鄭淵潔炮轟的校園交流的一些貓膩,確實存在。

該作家說,國內有些童書作家寫得不錯,但作品銷量一直上不去,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寫童書的人太多,孩子選擇餘地非常大;二是各地區新華書店童書區域基本都被幾位作家佔領,而他們就是進校園籤售做得最早、最多的作家。這種情況下,其餘作家想要在被認為是“黃金十年”的童書出版市場分得一杯羹,除了通過進入校園籤售這條捷徑,確實沒有別的辦法。

該作家認為,中國的童書出版已經成為一個極其巨大的產業鏈,童書銷量涉及多方面影響:出版社面臨業內不斷攀登的對碼洋上漲的要求,特別是一些出版社已經是上市公司;編輯有銷量考核,當然作家也需要更多的版稅。因此童書作家們就不可避免地要配合出版社做些市場營銷活動,其中一個環節就是校園籤售活動。

作家自己的經歷也證明了這一點。雖然從事了十多年兒童文學寫作,也獲得無數國內外大獎,但沒有躋身“暢銷級”榜單,原因就是校園籤售興起時拒絕了出版社的熱情邀請,當時想法很簡單,認為只要寫出好作品,得到專業領域的認可,就是對孩子最大的尊重,也會收穫真正的讀者,“而且那時我也看到一些作家和出版社為了校園推廣搞的各種營銷,說實話內心是很排斥的。”

直到這幾年,該作家的態度才開始轉變,選擇性地進過一些校園做交流。雖然參加的活動數量不多,但也發現作品銷量得到顯著提升,“因為校園活動對孩子的影響非常直接,讓老師、孩子對作家有直觀的印象,從而增加作家的影響力。”

具體說來,作家進校園主要有兩種模式,一是在新華書店資源廣的地方,學校如果有需求會和當地新華書店聯繫,新華書店再通過出版社請作家。如果作家可以去,就提前把書賣給孩子,作家講課結束後再簽字。二是在部分新華書店營銷不很給力的地方,學校就和書商合作,再通過出版社請作家。

北京一家大型出版社的銷售主管接受第一財經採訪時也表示,書店進入校園分不同情況,有時候是公益性質的閱讀推廣,有時候則是出版社、書店聯合學校強行攤派,給學生帶來購買壓力,這一點在教輔銷售上表現得尤為明顯。“一般情況下,出版社不會直接進入校園售書,更多是書店出面組織,出版社給予圖書和作者資源上的幫助。出版社也沒有精力和實力一家一家跑。”

由於作家是校園交流環節中最重要的參與方,整個過程是否真存在鄭淵潔爆料的“圖書徵訂”呢?這位作家說,這種情況確實存在,尤其某些被認為是知名大作家,出場要求是每天必須包銷一萬冊圖書,否則就不參與校園活動,“過度的市場化後,這些作家更像待價而沽的商人了。”

家長觀點:不能完全否定籤售

張女士的孩子在成都讀小學三年級,她告訴第一財經,孩子的學校就有兩位入選“第13屆作家榜童書作家榜”的作家來做過交流活動,分別是曹文軒和湯素蘭。

在她看來,曹文軒那次交流比較純粹,但湯素蘭的校園之行就帶了些售書性質,“因為孩子平時身上沒有零花錢,但那次是向同學借錢買了幾本書。”張女士也看過孩子買回來的書,感覺質量都一般,估計當時同學都在買,自己孩子也受影響了。

不過張女士也表示,校園交流活動對孩子也有一定的積極作用。她說六小齡童也去過孩子學校,雖然他不是童書作家,交流最後也有售書環節,只不過圖書售價高超過孩子購買能力沒有買成,但孩子親眼見到了“齊天大聖”後,對《西遊記》產生濃厚興趣,不僅把一百多集的《西遊記》音頻故事聽完了,還主動要求看《西遊記》的原著。

前述不願具名的知名童書作家也表示,這些年國家非常鼓勵全民閱讀,各地都開展了很多作家與讀者見面的活動。如果作家的書真的適合兒童閱讀,校園講課也很精彩,確實會在作家、出版社、小讀者之間形成良性循環,“有些孩子會因為喜歡一個喜歡作家而喜歡閱讀,甚至在得到作家鼓勵後走上文學創作道路。”

但關鍵問題是要在作家進校園交流中把握好分寸,否則容易亂象叢生。其中,最大問題就是如何界定“好作家”,是看作家的名氣,還是得過多少獎?“我自己也是得過獎的人,我經常就會問自己,得過大獎就是好作家嗎?萬一作家得獎後為了讓名氣得到最大化變現,立即改為寫短平快的東西出版呢?”

“所以作家自己一定要有職業操守,要拿出真正的好作品。”這位作家說,每次去和一些所謂著名作家一起去校園籤售,看到孩子們拿到簽名後眼睛裡閃爍的喜悅和天真都非常感動,“可是等到有一天他長大後才發現,所謂‘名家’寫的東西並不好,那不是成了童年巨大的欺騙嗎?”

《皮皮魯送你100條命》裡,鄭淵潔寫過這樣一句話,“最大的閱讀安全是自己主動找自己喜歡的書閱讀”。對此,有網友就在微博下面留言說,孩子喜歡讀什麼書完全應該自主選擇,家長再協助指導購買,“不喜歡學校千篇一律的所謂指導購買,完全不考慮孩子的個體差異和選擇取向。”

律師觀點:校園籤售屬於商業營銷

鄭淵潔炮轟作家校園籤售貓膩中,有一條是“與不法行為聯繫”,引起很多網友熱議。

對此,北京市中兆律師事務所律師尚文勇告訴第一財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以下簡稱《義務教育法》)第25條確實規定,學校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不得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但該法條的規定與鄭淵潔理解的“校園籤售”並不完全一致。

因為《義務教育法》所約束的主體是學校,要求學校不得違反國家規定向學生收取費用。而鄭淵潔則理解為任何人不得進入中小學進行商業推銷。“實際上,任何法人團體都不可避免地需要參與商業活動,《義務教育法》規定了學校不得從中謀利,這也是與學校作為事業單位的主體認定相匹配的。”

但尚文勇說,鄭淵潔炮轟的“講座售書”因為存在物品交易,且在售書過程中存在較大的經濟利益,因此其行為無論怎麼包裝,都應當認定是商業營銷。退一步說,就算學校是在不謀利的前提下,允許或協助商家向學生進行推銷,也應該是被禁止的,因為中小學校的商業活動存在著嚴格的限制條件。

因為早在2004年,教育部等部委就聯合發佈了《關於在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推行“一費制”收費辦法的意見》,規定了義務教育收費的“一費制”,要求在嚴格核定雜費、課本和作業本費標準的基礎上,一次性統一向學生收取費用。“而就‘簽名售書’事件來看,任何的規避方法都不能否認中小學校在其中的參與作用,而且出售的課外書籍並未納入‘一費制’的規定之中,應當認為學校違法。”

尚文勇說,根據《義務教育法》第56條規定,學校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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